芦村一号煤矿临时避难硐室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芦村一号煤矿临时避难硐室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芦村一号煤矿临时避难硐室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KQ-*******)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一、招标条件
本芦村一号煤矿临时避难硐室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矿井安全设施设计规范要求,井下共计13处临时避难硐室需安装安全监控设备,现需采购安全监控相关设备,主要包括各类传感器、监控分站、电源箱及线缆等(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芦村一号煤矿临时避难硐室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芦村一号煤矿临时避难硐室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提供生产厂家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标志)和防爆合格证(以清单要求为准);
3.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2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1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2025年02月12日至2025年02月16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前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上城三号门面DK3-D301;
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
(2)授权委托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0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上城三号门面DK3-D301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0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上城三号门面DK3-D301会议室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延安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招标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富县直罗镇
联 系 人:贾琼
电 话:09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扩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上城三号门面 DK3-D301联 系 人: 王院梅
电 话: 185*****266
电子邮件: **********@qq.com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办理事项: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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