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中学公租房小区景观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渭滨中学公租房小区景观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天水市渭滨中学公租房小区景观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天水市渭滨中学公租房小区景观工程项目(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天水市渭滨中学的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1.1工程名称:天水市渭滨中学公租房小区景观工程项目(二次)
1.2建设地点: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峡口村
1.3建设规模:绿化面积 9000㎡,园区道路、景观绿化、围墙等工程。
1.4资金来源:国家项目资金补助及个人集资
1.5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
1.6计划工期:2017 年02月03日至2017年05月15日,总工期100日历天。
1.7招标范围: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1.8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外省建筑企业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
2.2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 年12月27日17时至2016年
12月30日17时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0.55.244.28)在线报名。施工企业报名时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职称证、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承诺书、证明文件为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报名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经市招标办备案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自行打印备案通过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登记表》,在开标前5日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装入投标文件第十一章“其他材料”中。
2.5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盖,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
三、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4.1 获取时间:2016年12月31日9时00分至 2017年01月05日9时00分。
4.2 获取地点: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120.55.244.28)上自行免费下载,不再收取标书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23日15时40分。
5.2 递交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地址:秦州区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楼二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次招标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公告”栏)。投标人在线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8位数:“登记号”,投标人凭“登记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工商银行19楼
联 系 人:张瑞娟
联系电话:****-*******
招标人:天水市渭滨中学
办公地址: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峡口村
联 系 人:陈满堂
联系电话:****-*******
2016年12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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