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网点监控设备升级更新工程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网点监控设备升级更新工程
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网点监控设备升级更新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25-0103-GC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网点监控设备升级更新工程已有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网点监控设备升级更新工程;
2.2项目编号:DFHT2025-0103-GC04;
2.3招标范围:安防监控安装、调试、培训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地点: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松原市、延吉市;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历天完成;
2.6最高投标限价:117.2236万元;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注册资本资本金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具有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壹级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4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各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6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24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7投标人社会保险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员工人数不低于10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拒绝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3.14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注: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6日14时00分整。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677号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977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
电 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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