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晋城市城区职业中学
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为保障2025年度学校食堂物品供应工作,确保所供物品安全、质优、价廉,现面向社会公开诚招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商范围及期限
1.学校食堂供应物品类别:
①猪肉类;
②副食、调味品、干货类;
③蔬菜、鸡蛋、豆制品类;
④粮油类;
2.物品供应期限:2025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3日。
供货商要求
1.供货商必须是能提供上述一类以上物品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代理商或工商经营者;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等证件;
3.供货商必须具备持续稳定的供应能力;
4.供货商必须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誉度,两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非主观原因除外)。
供货商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响应文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学校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4、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学校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5天通知学校,学校同意后经双方协商变更合同。
6、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评审安排
1、参选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2月19日18:00点
2、评审地点:总务处
3、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响应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于截止时间前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所投包段并加盖公章)递交至评审地点。
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18:00点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
晋城市城区职业中学(苑北路北段)
联系人:明先生
咨询电话:0356-******* 130*****362
标签: 食堂大宗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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