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咨询项目的采购公告
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咨询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我司“新金融工具准则咨询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邀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根据准则有关执行日期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为保证新金融工具准则顺利实施,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结合我司实际业务情况,拟聘请咨询机构提供新金融工具准则咨询服务,确保公司能够出具满足新金融工具准则及满足监管要求的财务报表和附注披露。
2.采购内容:
(1)2026年1月起,系统出具新准则下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信息;如公司采用手工出具报告的方式,需根据公司要求支持手工出具。
(2)协助公司完成新准则财务解读,提供新准则的会计政策咨询、会计方案的设计及建议。
三、应答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方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
4.未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
5.近3年(2022年-2024年)内有从事金融企业审计、咨询的相关经验,并能出具在金融行业咨询类似此次咨询项目的案例。(请在报名时提供至少一份有效的合同首尾页或者关键页)
四、应答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5年2月13日上午9:00至2025年2月1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登录:https://purchase.e-sleb.com:8092/gdymrs/j_form/gysloginpath报名参与我司该项目。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供应商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将项目报名要求的相关文件按指南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进行自主报名。
项目报名联系人:郭佳
联系电话:010-********;
凡符合上述要求且报名成功的单位,我司将在报名截止且采购方案审批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邀请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单位被责令停业的;
2.应答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单位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应答单位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应答单位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报名无效且否决其应答。
六、费用承担
应答人准备和参加应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七、保密
1.参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应答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八、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九、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12日
标签: 新金融工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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