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发包公告省道S254线龙门永汉李屋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工程发包公告省道S254线龙门永汉李屋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指引〉的通知》(龙发改〔2018〕143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发包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现对省道S254线龙门永汉李屋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予以发布发包公告。

  一、项目名称:省道S254线龙门永汉李屋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龙门县公路事务中心

  三、项目地点:龙门县永汉镇李屋村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龙门县永汉镇李屋村省道S254线K53+692~K53+800段,本项目不考虑新增用地削坡,K53+692~K53+761段右侧现状坡面采用框架锚索+喷播植草加固防护,K53+761~K53+800段右侧现状坡面边坡采用锚索+抗滑桩加固防护,抗滑桩建议采用旋挖钻孔灌注桩。项目共设置φ1500抗滑桩196m;预应力锚索6622m;喷播植草4699m2;利用边坡现有的一级坡平台截水沟、堑顶截水沟、K53+730急流槽、K53+761急流槽、K53+800急流槽;二级坡平台增设40×40cm平台截水沟,K53+692增设急流槽,一级坡以及二级坡平台喷射10cm厚C10砼封闭土方平台,防止雨水渗入;在一级坡坡脚适当高度设置深孔排水孔,排水孔间距6/8m、深20m、孔径10cm。项目新建截水沟115m、急流槽38m、深孔排水300m。本项目概算391万元,其中建安费351.28万元

  五、质量和工期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工期为180日历天。

  六、意向承包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要求意向承包人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银行不良贷款行为、无发生重大施工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被通报的守法企业;未被列入交通运输信用体系黑名单。

  (二)具备国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意向人应完成录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七、管理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要求工程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省外的为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1人,要求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

  八、报价:项目合同暂按施工图预算的建安费作为报价依据,意向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预算的建安费进行下浮报价,项目施工合同价最终按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费及意向承包人报价下浮率计算。

  九、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详见附件合同范本。

  十、公告及报名:本公告发布从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6日止(5个日历天);接受报名时间从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19日止(3个日历天);本次发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处设在龙门县龙城街道办西林路48号龙门县公路事务中心四楼养护部,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接受意向人报名,请意向承包人将以下申请材料复印、盖章、装订成册后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申请资料包括:

  (一)《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申请表》(见附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名单及岗位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

  十一、附件:

  1.龙门县公路事务中心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申请表.doc

  2.合同范本.doc

  3.省道S254线龙门永汉李屋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pdf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西林路48号;联系人:刘工;电话:0752-*******,手机:137*****229

  龙门县公路事务中心

   2025年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建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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