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阳城投数字传媒车站路广告位运营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WZX-ZB-2025-0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城投数字传媒车站路广告位运营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采购人收取的广告点位使用费不低于120万元,
招标人为南阳城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南阳城投数字传媒车站路广告位运营(详见招标文
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城投数字传媒车站路广告位运营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城投数字传媒车站路广告位运营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
期财务报表);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4年1月以来任意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
;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
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3日 08时00分到2025年02月21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
范区鼎盛大道南阳大剧院一楼)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
范区鼎盛大道南阳大剧院一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
范区鼎盛大道南阳大剧院一楼)
七、其他
采购人拟就下述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
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WZX-ZB-2025-005
2.项目名称:南阳城投数字传媒车站路广告位运营合作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采购人收取的广告点位使用费不低于120万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南阳城投数字传媒车站路广告位运营(详见招标
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2运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5.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度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
期财务报表);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4年1月以来任意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
;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
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
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鼎
盛大道南阳大剧院一楼)
3.方式:现场报名
注: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资料;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信用查询截图;
5)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现场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按所述顺序订书钉装订成册。
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
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3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鼎
盛大道南阳大剧院一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3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鼎
盛大道南阳大剧院一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
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阳城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张衡路与理想路交叉口东南角金苑如意广场1
号楼一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37721006
代理机构: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鼎盛大道南阳大剧院一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1292666
2025年2月1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城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张衡路与理想路交叉口东南角金苑如意广场1
号楼一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9377210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鼎盛大道南阳大剧院一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377-6129266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
位于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南路146号百乐科技广场
2.现场勘察
运营商可自行选择现场勘察
二、合作内容
1.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南路146号百乐科技广场建筑外立面广告点位合作运营
。采购人向运营商出让百乐科技广场建筑外立面广告位招商运营权,此广告位
由运营商独家运营管理并招商。
2.运营期内,运营商应对该建筑外立面广告点位的广告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确保改造方案能够最大化该广告点位的商业价值。
3.运营商对该广告点位的广告设施改造提升完成,且满足运营条件后,采
购人对改造升级后的广告设施进行回购,资产归采购人所有。
三、广告点位位置
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南路146号百乐科技广场建筑外立面。
四、运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运营期结束后,视广告设施运营情况双方协商续约
。其中的广告设施改造期包含进运营期内。
※五、出让金构成
出让金=广告点位使用费+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广告设施的评审价格
(1)广告点位使用费:运营期五年内,采购人分年收取广告点位使用费
,平均每年不低于24万元。
(2)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广告设施的评审价格:评审完成向采购人
支付;
※六、广告设施回购价格
运营商向采购人提供广告设施改造方案完整的图纸和设备清单,由采购人
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最终评审价值,回购价格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
的最终评审价值为准,采购人以最终评审价值进行资产回购。
※七、运营合作方案
运营商应依据现场勘察、市场调研等手段,编制广告设置方案和运营期运
营合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施改造提升方案(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面积符合《南阳市户外广告
专项规划》且不低于560m²,运营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灯箱、屏幕、三面翻
等方式,其中LED显示屏面积不低于370m²。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60万。),广告
设施造型新颖,外形美观、与周围环境相适应;
(2)运营期的市场需求调查和招商方案;
(3)广告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方案;
(4)运营保障措施。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