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江山重工至241国道丹江口段道路工程K0+000~K4+800段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老河口江山重工至241国道丹江口段道路工程K0+000~K4+800段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老河口江山重工至241国道丹江口段道路工程(K0+ 000~K4+ 800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LHK-JSGC******G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老河口江山重工至241国道丹江口段道路工程(K0+000~K4+800段)项目已由 老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河发改交通【2021】9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老河口市融通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老河口市公路建设中心(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老河口市洪山嘴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起于江山重工附近交302省道处,终点止于张家沟与丹江口金岗山隧道及接线终点对接,与241国道丹江口段平交,全长 10.921公里,均为新建,其中老河口段9.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主体工程,路基排水及防护等交通工程配套设施。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标段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 K4+800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蓝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工程、附属工程包括排水、交安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期、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14
合同估算价:*********.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2.6其他: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 定:优良标准 ;缺陷责任期修复期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 其它要求:
本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比例为 4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indexsys),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 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公路施工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老河口市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lhk.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老河口市公路建设中心
&nbsp&nbsp&nbsp&nbsp地址:老河口市汉江大道189号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齐主任
&nbsp&nbsp&nbsp&nbsp电话:158*****117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nbsp&nbsp&nbsp&nbsp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汉江北路瑞城国际5号楼1单元4楼1044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黄瑞
&nbsp&nbsp&nbsp&nbsp电话:0710-******* /189*****375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
&nbsp&nbsp&nbsp&nbsp地址:老河口市汉江大道127号
&nbsp&nbsp&nbsp&nbsp联系人:老河口市交通局
&nbsp&nbsp&nbsp&nbsp电话:0710-*******
&nbsp&nbsp&nbsp&nbsp电子邮件:
2025年02月12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履约能力;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近3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 1 条单个标段里程不小于 5km 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截图及网址。(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县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被处罚的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投标人有出借资质,弄虚作假、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施工合同的, 合同无效;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五年担任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截图及网址。(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项目总工程师: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近五年担任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的中标公示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截图及网址。(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1、桥梁工程师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安全负责人 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从事类似工程 5 年以上;

3、财务负责人1人;会计师,8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4、路基工程师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 5 年从事类似公路工程路基施工经验。

5、路面工程师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 5 年从事类似公路工程路面施工经验。

6、质检工程师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公路工程质检工作 5 年。

7、测量工程师 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有5年从事类似公路工程测量施工经验

8、安全环保工程师 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有 5 年从事类似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程师工作经验。

9、交安工程师 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有5年从事类似公路工程交安施工经验。

注:附录 5,附录 6 注:

1、投标人拟派所有人员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便招标人核查。

2、投标阶段填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后期工程建设过程中除非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其他主要工程建设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

3、投标人中标后须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无条件满足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要求。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工程技术等专业职称。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1、挖掘机,规格、功率及容量:1.2m3;最低数量要求:6台;

2、平地机,规格、功率及容量:160kW;最低数量要求:2台;

3、推土机,规格、功率及容量:220kW;最低数量要求:2台;

4、强夯设备,规格、功率及容量:/;最低数量要求:1套;

5、振动压路机,规格、功率及容量:≥22t;最低数量要求:4台;

6、小型压路机,规格、功率及容量:自重2t内;最低数量要求:2台;

7、搅拌桩机,规格、功率及容量:/;最低数量要求:2台;

8、洒水车,规格、功率及容量:(≥5m3);最低数量要求:2辆;

9、间歇式沥青拌和楼,规格、功率及容量:2000型及以上;最低数量要求:1座;

10、沥青面层摊铺机,规格、功率及容量:12.5m;最低数量要求:2台;

11、双钢轮振动压路机,规格、功率及容量:10~15t,双驱双振;最低数量要求:2台;

12、振荡压路机,规格、功率及容量:9~12t;最低数量要求:2台;

13、胶轮压路机,规格、功率及容量:≥25t;最低数量要求:2台;

14、大型发电机组,规格、功率及容量:≥300kw;最低数量要求:1台;

15、沥青洒布车,规格、功率及容量:≥6000L,带智能喷量系统;最低数量要求:1台;

16、稀浆封层车,规格、功率及容量:宽2.5~3.5m;最低数量要求:1台;

17、抛丸机,规格、功率及容量:构造深度≥0.2mm;最低数量要求:1台;

18、稳定粒料拌和站,规格、功率及容量:≥500t/h;最低数量要求:1座;

19、稳定粒料摊铺机,规格、功率及容量:≥7m;最低数量要求:2台;

20、压力试验机,规格、功率及容量:2000KN;最低数量要求:1台;

21、无核密度仪,规格、功率及容量:/;最低数量要求:1台;

22、土工试验设备,规格、功率及容量:/;最低数量要求:1套;

23、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设备,规格、功率及容量:/;最低数量要求:1套;

24、无机结合料试验检测设备,规格、功率及容量:/;最低数量要求:1套;

25、路面万能检测设备,规格、功率及容量:/;最低数量要求:1套;

26、钻孔取芯设备,规格、功率及容量:/;最低数量要求:1套;

27、全站仪,规格、功率及容量:/;最低数量要求:2台;

28、精密水准仪,规格、功率及容量:/;最低数量要求:2台;

29、GPS 测量仪,规格、功率及容量:/;最低数量要求:2台;

注: 1、投标人中标后须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无条件投入相关设备满足施工的要求。

2、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供在距本项目起终点直线平均距离 50 公里范围内自有或租赁的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稳定粒料拌和站证明材料,提供购置发票原件或租赁合同(是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单位的购置设备发票的彩色扫描件及租赁合同原件,租赁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未能按时提供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否定其投标。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工地现场必须自建试验室,试验室的设备、人员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和完成本项目检测的能力,且必须在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母体试验室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工程 重工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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