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海河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盐城海河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盐城海河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SCRFQ202*****00001)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 盐城海河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盐城津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盐城海河湾花园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案件含所有审理程序,具体授权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盐城海河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180*****)盐城海河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资金流正常,不存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提供书面声明函。(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两天内进行网上核验,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不一致,以查询日当天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 3 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2月12日09时00分 --- 2025年02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汇款信息请登录此网址缴纳文件费并按要求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网址:https://f.wps.cn/g/MzG6r1eA/,汇款时请备注"招标编号+购买招标文件费"。(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天津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
七、其他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全部完成之日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内部监管部门(赵工、0515-********)。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盐城津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软件园6号楼东方集团5F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051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泰达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 022-********
电子邮件: jlx0416@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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