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

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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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2025-2027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竟争性比选采购
公告
(招标编号:博皓天信招标2025-023-448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20252027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竟争性比选己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
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祝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负责学校食堂食材的供货(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2025-2027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竞争性比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2025-2027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竟争性比选)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下列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数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投标:
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1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600元/份,含电子版,售后不退),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
人购买框架协议采购文件时应携带的证件及证明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裁止时间:2025年02月1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曲靖市麒解东路延长线盛世锦华东江花园111认幢18、19号商铺。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盛世锦华东江花园11幢18、19号商铺
七、其他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2025-2027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蜂学校的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蜂学校2025-2027年度食堂食材供
应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18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博皓天信招标2025-023-4487
项目名称: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2025-2027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采购需求:主要负责学校食堂食材的供货(详见采购清单)。
其他要求本着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原则,
在确保价格公开透明不高于市场价的前提下,择优选择品类齐全、能调足学校食堂食材的供
应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服务完成后根据服务的合格情况和
采购人满意度,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次采购入围1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
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投标:
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7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地点: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盛世锦华东江花园111A幢18、19号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售价:600元/份,含电子版,售后不退),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购买框
架协议采购文件时应携带的证件及证明资料
A、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属于授权人办理时提供)及其
身份证(原件):(格式自拟):
C、未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样
式附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还须按“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一条要求,逐项提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自
D、写明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的企业基本概况介绍原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载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曲靖市麒鳞东路延长线盛世锦华东江花园111A幢18、19号商铺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站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对其他媒体或网站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蜂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琼
联系电话:0874-3316466
地址:曲靖市麒醉东路延长线东江花园111栋18、19号商铺
附件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投标人名称)符合下列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
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
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规定的服务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月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地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学校
联系人:莫老师
电话:18468251557
电子邮件:837444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东江花园)111A幢1-2层商铺18号、19号
联系人:黄琼
电话:0874-3316466
电子邮件:183388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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