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临时施工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CS-ND-*******

项目名称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98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1982 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1项

******

******

18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磋商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a11投标保证金

合同包1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壹仟捌佰元整(¥1800元)。须在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30前汇达)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特定资格1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特定资格2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注:项目负责人仅1人担任。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2 月 14 日至2025年 2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8:30~12:00时,15:0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梯1604室(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到本公司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账号:350*****814*********),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将汇款凭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项目负责人电子信箱(*********@qq.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 2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96号世邦三千府12幢1梯301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96号世邦三千府12幢1梯301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购买费用、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银行账号:350*****814*********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会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霞浦经济开发区松山路1号

联系电话:0593-*******

联系人:陈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幢1梯1604室

电话:150*****054

联系人:小黄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黄

电 话:150*****054

采购公告附件:

,福建,宁德市,蕉城区,霞浦县,新疆,宁德,05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 临时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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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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