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制品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橡胶制品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华成铁建新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制品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华成铁建新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华成铁建新材料有限公司橡胶制品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经济开发区横店产业园(C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华成铁建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创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华成铁建新材料有限公司总投资660万元,位于醴陵经济开发区横店产业园(C 区)湖南华成铁建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内,建设橡胶制品项目,生产车间面积为764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密炼、开炼生产线和硫化挤出生产线等主体工程;依托并配套完善现有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防水橡胶带5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橡胶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楼顶排放;其他废气依托现有工程不变。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C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噪声。设备主要集中在生产车间,为连续排放,通过基础减震及空间距离的衰减后,对厂界的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暂存后外售;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进行处理。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标签: 橡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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