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1.1建设背景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推进沈阳都市圈医保经办服务线下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医保办发〔2023〕22号)要求,利用报销单据智能识别系统(OCR),审核零星报销案卷,加快审核速度,提升都市圈辐射效能。
依据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和国家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鞍山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已于2021年10月上线运行,实现了服务、经办、治理、协作、数据及支撑的多方面业务应用。为进一步统筹发挥医保保民生、促经济作用,开展鞍山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功能拓展建设,从报销单据智能识及医保服务模块对接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完善鞍山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减轻医药机构办事负担,促进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为推进医保改革和服务、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1.2建设需求
本项目建设包含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报销单据智能识别系统。采用 OCR 识别技术,对医保零星报销的医疗票据扫描后通过计算机进行 OCR 智能全文识别产生结构化数据,将识别结果中的项目明细内容与本地医保目录库进行自动匹配,辅以人工核验和补录,形成符合本地医保信息系统要求的医疗费用明细结算数据。最终实现医保零星报销业务智能化、精细化的全流程电子化经办。
第二部分为新增两定机构信息变更模块。服务市区内超过1200余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机构性质、等级和类别等机构信息变更业务无纸化线上办事功能。两定机构信息变更业务实现平台化网上办理后,可以有效减少定点医药机构跑动负担,进一步体现医保经办机构便捷高效的服务作为,促进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营商环境建设。
第三部分为对接营商一件事。对接新生儿一件事、灵活就业一件事、员工招聘一件事、退休一件事、身后一件事、转移一件事、军人退役一件事、扶贫救助一件事。对接营商搭建的市基层智治管理平台,包括医保侧提供的认证服务、业务授权、相关医保业务办理。
2软件功能需求2.1报销单据智能识别系统
2.1.1扫描管理
需要提供登记信息查询,医疗单据材料扫描、电子单据图像分类,电子单据图像处理,电子单据标记,电子单据脱敏,电子档案上传,扫描结果推送等功能。
2.1.2识别管理
医疗单据的质量千变万化, OCR识别后还需要进行一次校改服务,确保处方明细的准确率。需提供智能识别,图像增强,字典匹配,相似度匹配,人工校改等功能。
2.1.3医疗知识库管理
构建医疗知识库,为医保报销明细自动化对照及勘误校验提供判别依据。需提供基础目录初始化、医疗知识库初始化、医疗知识规则库等功能。
2.1.4操作管理
需提供操作员管理、任务管理、数据管理、个人数据、单据管理、经验库管理、错误字典维护等功能。
2.1.5统计管理
需提供数据管理、个人数据、单据用时分析、单据正确率分析等功能。
2.2新增两定机构信息变更模块
服务市区内超过1200余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银行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机构性质、等级和类别等机构信息变更业务无纸化线上办事功能。
2.3对接营商一件事
对接新生儿一件事、灵活就业一件事、员工招聘一件事、退休一件事、身后一件事、转移一件事、军人退役一件事、扶贫救助一件事。对接营商搭建的市基层智治管理平台,包括医保侧提供的认证服务、业务授权、相关医保业务办理。
3非功能性要求3.1技术要求
(1)应用软件系统的各个软件功能模块应满足本文相关功能要求。应用软件必须能够切实满足系统监控管理的需求,并且适应今后的业务增长和变化,随时可以按功能需要进行修改和维护。
(2)应用软件必须基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应用框架(HSAF)开发,有很强的灵活性和扩展性,在今后开展新业务时可通过对参数等的简单更改迅速方便地实现,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
(3)应用软件应采用友好的图形化窗口的用户操作界面,可操作性强,而且操作界面应力求简洁、直观,具有全中文界面,有向导性功能,支持工作台化管理,有利于简化操作,并提高操作效率。在考虑简化用户的操作的同时,应允许操作人员必要时做一些人工干预。
(4)应用软件应采用参数驱动的设计思想,在应用软件中,凡是不能确定的因素,应做到参数化,以达到通过对参数的设置就可适应不同的情况及不同时期的应用要求,并具备多用户和多任务操作能力,并对用户数不加限制。
(5)每个应用的功能由一个应用模块完成,应用模块之间应减少耦合度;应用模块与系统之间采用开放的应用接口(API)进行通信。
(6)应用软件必须可制作打包安装盘(包),具有自动安装功能以及网络远程安装功能。
(7)应用软件要遵循易操作性、健壮性、实用性、高效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8)灵活设计和详细规划系统操作权限,支持功能级、数据级权限控制,可按原子级业务、业务组件、业务流程分配系统操作权限;支持角色管理,个性化角色工作台展示业务组件、业务图表。
(9)应用软件应具有完整、严谨的操作权限管理机制和日志记录,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业务的可稽核性;系统采用业务回退机制,加强业务的可逆性。
3.2性能要求
(1)交互类业务
交互类业务是指平时工作中在系统中进行的业务处理,如录入、修改或删除一条记录、发布一条信息等操作。
平均响应时间:≤1 秒
峰值响应时间:≤3 秒
(2)查询类业务
查询业务由于受到查询的复杂程度、查询的数据量大小等因素的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此给出一个参考范围。
简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1 秒
复杂查询平均响应时间:≤3 秒
(3)交易接口服务(数据交换)
单条记录交易接口平均响应时间:≤1 秒
多条记录(100条)交易接口平均响应时间:≤3 秒
3.3安全要求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医保信息系统安全开发规范》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实施。
需要重点考虑数据安全。对数据授权访问、数据加密存储、数据安全风险、敏感信息保护、异常状态监控等方面,提供相应的安全解决方案。合理设定各类信息的访问场景,对大批量异常访问进行告警。合理设计数据库内个人电话、银行账号、照片指纹信息等隐私信息的加密保护机制。
投标人须提供安全设计方案,包括安全要求分析、应用安全设计、数据安全设计、运行保障设计、运维服务安全保障设计。
3.4项目管理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合理的项目管理方案,组建项目团队,提供与本项目相关行业、领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在服务实施全过程中,招标方有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和权利,中标方应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制定详细合理的沟通计划,至少包括周报、月报和项目例会,应确保双方能及时了解所需的信息。
3.5项目培训要求
本项目需对应用部门各级系统应用人员、系统运行维护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包括业务和技术内容的培训及讲解,培训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3.6项目验收要求
本项目上线完成后,启动项目验收工作。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辽宁省医疗保障局验收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业务需求。如果项目未完成验收前,由于相关政策导致业务、架构发生变化进行升级或调整,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最新政策和最新技术标准方案完成本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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