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投·明珠府新苑项目营销中心改造项目公告
交投·明珠府新苑项目营销中心改造项目公告
交投·明珠府新苑项目营销中心改造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产城荆州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交投·明珠府新苑项目营销中心改造(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交投·明珠府新苑项目营销中心改造
标段名称:交投·明珠府新苑项目营销中心改造
1.2采购编号: G014*****250*********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塔桥北路与明珠大道交汇处
1.4采购内容及范围:
营销中心位于交投·明珠府项目3#楼底商,共两层。该营销中心总建筑面积约830㎡,其中一层建面约440 m2,二层建面约390m2。承包人依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一层原营销中心的 改造、拆除及新建,二层展示区、办公区以及异地样板间的新建施工,并负责配合发包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负责承担一二层消防工程验收手续办理及费用以及室外工程相关手续办理及费用。承包内容不包含办公家具、样板房内家具、成品衣柜、成品装饰画灯需二次深化设计的部分工作内容。
1.5采购限价:最高采购限价133.4万元。供应商报价若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5日历天。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1.8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 2月14日至2025年2 月1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平台服务费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 2月 18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bjtjzgs.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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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产城荆州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湖北交投荆州发展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16-*******
监管部门: 湖北交投产城荆州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地 址: 荆州市沙市区湖北交投荆州发展大厦
联 系人: 丁先生
联系方式:0716-*******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
近3年至少独立承担过1 项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装饰装修业绩。 |
注:
1、近年承担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应出具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指标,若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予以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近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要求(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最低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近三年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2、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书。 3、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度连续3个月的在该供应商处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单位均应当在该供应商处。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任职情况、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近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
2021年、2022 年和 2023年均未发生亏损。 |
注:供应商需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由独立于供应商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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