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金坛至宜兴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金坛至宜兴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金坛至宜兴段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前的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事项名称: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金坛至宜兴段项目

事项地址:本项目向北与常溧高速公路衔接,向南与宜长高速公路衔接,途径金坛区、宜兴市,位于扬子江城市群区域。

项目简介:本项目路线起于儒林镇北与常溧高速交叉处,起点设置儒林枢纽实现金宜高速与常溧高速主线分离,路线向南与现状S239相交后,从新建镇与儒林镇之间穿越,后继续向南在官林镇都山荡西侧经过,与S341和兴杨公路交叉,继续向南在徐舍镇西侧与芜申线规划II级航道(南溪河)和G104交叉,再向南与宁杭高铁、宁杭高速交叉,终点与堰南枢纽衔接,顺接宜长高速,路线全长约32.5km,其中金坛段6.1km,宜兴段26.4km。

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办事,操作程序绝对做到规范、合理,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因不公正不公开而引起群众对工作的不满,引起事端。本事项补偿工作中,重点加强工作的透明程度,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统计和确认补偿范围,细致复核规模,避免遗漏和重复计算,保证补偿标准的一致性,并充分考虑客观环境实际情况,及时告知农户补偿工作的具体时间。通过对补偿工作各个环节的严格控制,避免因工作质量问题带来社会矛盾,从而有效地控制该风险,降低风险程度。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是要保护被征地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的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产权人共同确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本事项经过充分可行性论证,严格按照有关补偿法律实施,程序合法手续齐全。整个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征收程序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现将该事项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事项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同意事项的实施。

2、您认为事项实施后对当地经济及社会的影响、对直接利益相关者的影响。

3、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

1、事项责任单位:

单位名称:宜兴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

联系人:周俊超

电话:138*****076

2、项目社会稳定分析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新图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10号

联系人:汪工

电话:132*****19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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