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校区改扩建一期工程食堂设备招标公告

西校区改扩建一期工程食堂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临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临安市阳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安市晨曦小学委托,就临安市晨曦小学西校区改扩建一期工程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LZC-FS-2015-24001号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食堂设备采购
1.0

临安市晨曦小学西校区改扩建一期工程食堂设备采购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现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下载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临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acz.gov.cn/www/index.do);

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lajyzx.cn/

2、投标人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9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临安市锦城街道衣锦街596号农资大楼二楼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2015年9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临安市锦城街道衣锦街596号农资大楼二楼会议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人民币5000.0元,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电汇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

临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临安市阳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平

联系电话:****-********

传真:****-********

地点:临安市锦城街道衣锦街596号农资大楼二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设备 改扩建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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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阳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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