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水质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福县水质监测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单位永福县环境保护局
行政区域永福县公告时间2016年12月27日 18: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8日 08:30至2017年01月04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2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
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7日 10:00
开标地点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
预算金额¥2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玲梦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永福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永福县迎宾路1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邱迎莹,****-*******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玲梦,联系电话:****-*******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永福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福县水质监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福县水质监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YFZC2016-G1-72(X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玲梦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福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永福县迎宾路167号

联系方式: 邱迎莹,****-*******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玲梦,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1

详见招标文件

2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在线分析仪

1

3

氨氮、总磷分析仪

1

4

总氮分析仪

1

5

流速仪

6

水中油在线分析仪

1

7

自动留样器

1

8

系统集成

1

9

采/配水单元

1

10

预处理单元

1

11

控制单元

1

12

辅助系统(UPS 4小时、无油空压机、工具等 )

1

13

数据监控终端软件、现场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软件(与广西区厅系统可兼容)

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28日 08:30至2017年01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凭证(委托代理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于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等材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相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施家园路28号龙隐园Ⅰ区B-4栋)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质监测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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