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托运行李高速AT安检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托运行李高速AT安检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机场托运行李高速(AT)安检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251EA******* | ||
项目地址: |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单位负责为深圳机场T3航站楼的1套托运行李高速(AT)安检系统提供驻场维保服务(含备品备件),内容包含对EDS-MV*****型托运行李高速(AT)安检设备2台及配套设备系统开展清洁、检查、维护、维修工作,项目需配置不低于4人的驻场服务保障人员。 配套设备系统清单:安检判读工作站5套、安检复检工作站6套、开包工作站2套、管理员工作站2套、UPS电源17台、后台服务器网络系统1套等。 合同期限为3+2年,首个合同期为3年,首个合同期满前六个月,乙方提出续约申请,合同期内乙方的年度综合评级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个年度综合评级结果为优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合同期限2年。如续期应另行签署书面合同,甲方也可以选择首个合同期满后不续延合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 ||
公告名称: | 深圳机场托运行李高速(AT)安检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详见附件。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1825 | ||
交货期说明: | 3+2年。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单位负责为深圳机场T3航站楼的1套托运行李高速(AT)安检系统提供驻场维保服务(含备品备件),内容包含对EDS-MV*****型托运行李高速(AT)安检设备2台及配套设备系统开展清洁、检查、维护、维修工作,项目需配置不低于4人的驻场服务保障人员。 配套设备系统清单:安检判读工作站5套、安检复检工作站6套、开包工作站2套、管理员工作站2套、UPS电源17台、后台服务器网络系统1套等。 合同期限为3+2年,首个合同期为3年,首个合同期满前六个月,乙方提出续约申请,合同期内乙方的年度综合评级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一个年度综合评级结果为优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合同期限2年。如续期应另行签署书面合同,甲方也可以选择首个合同期满后不续延合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托运行李高速(AT)安检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承诺函(证明文件: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如为服务商,须提供系统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承诺函并同时加盖制造商及投标人公章;如制造商和服务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合同业绩内容:托运行李高速(AT)安检系统维保服务; (3)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中需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如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提供业主证明做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上述内容还需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加盖业主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合同金额还可用发票复印件辅助证明,发票内容应与业绩内容要求相关。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采购失信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 ||
联系人: | 居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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