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营销总代理服务项目公告

项目营销总代理服务项目公告

湖北交投产城荆州发展有限公司营销总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994*****25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交投产城荆州发展有限公司营销总代理服务,招标人为湖北交投产城荆州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交投产城荆州发展有限公司营销总代理服务

标段名称:湖北交投产城荆州发展有限公司营销总代理服务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通过招标确定湖北交投产城荆州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交投·明珠府、交投·明珠府新苑、湖北交投·荆州发展大厦项目营销总包代理服务单位。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标段预算:详见下表

服务类型

货值预估总价

费率(平均值)

最高限价

报价

最高限价

备注

住宅销售代理佣金

*****万元

1.6%

757万元

货值预估总价为交投明珠府剩余住宅实际货值+交投明珠府新苑住宅预估货值

住宅渠道代理佣金

*****万元

3.6%

1192万元

渠道成交占比

70%

营销策划服务月费

/

8万/月

8万/月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启用该2项服务,据实结算费用

新媒体代理服务月费

/

4万/月

4万/月

商业销售代理佣金

/

2%

2%

合同内容,非评分项。

商业租赁代理佣金

/

2个月租金

2个月租金

合同内容,非评分项。

车位销售代理佣金

/

500元/个

500元/个

合同内容,非评分项。

常规暖场活动

/

5000元/场

5000元/场

合同内容,非评分项。

合计

约5%

约2365万元

供应商报价若超过费率最高限价或报价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荆州市塔桥北路与明珠大道交汇处交投·明珠府营销中心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6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bjtjzgs.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产城荆州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交投荆州发展大厦22层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6*****203

招标代理: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7-********

监管部门: 湖北交投产城荆州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地 址: 荆州市沙市区湖北交投荆州发展大厦

联 系人: 丁先生

联系方式:0716-*******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

1、投标人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 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 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 供应商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最低要求

项目总监

1

近3年至少承担过1 项总建筑面积不小于6万方的房地产住宅项目销售代理服务项目的项目总监或项目负责人。

注:

1、供应商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如有)等材料的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任职情况、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度连续3个月的在该供应商处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单位均应当在该供应商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 交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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