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第二轮申报的通知

霞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第二轮申报的通知

霞浦县海洋渔业发展中心、各有关申报单位:

  根据县领导在《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及资金需求方案的请示》(霞海渔〔2024〕61号)及《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内容的请示》(霞海渔〔2024〕138号)上的批示意见,县财政拟安排资金12万元用于开展大蒜E素对海参腐皮综合征病害防治的研究,由霞浦县海洋渔业发展中心作为实施主体,在全省范围内遴选项目合作单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2024年1月1日之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渔业相关活动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水技推广机构。

  (二)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内容及项目建设责任明确,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良好。

  (四)已获得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 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

  1.项目内容:开展大蒜E素对海参腐皮综合征病害防治的研究,采购试验所需相关设备、药剂等,定期采集海参样品及水质样品进行检测分析,探究大蒜E素对海参腐皮综合征的防治效果及治疗方案等。

  2.项目补助标准:经评审后择优选取1个申报项目予以补助,补助金额12万元。

  3.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项目相关海参样品、实验设备、试剂耗材等;海参样品及水质样品检测分析费用;采样车船租赁费等。

  4.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为福建省内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水技推广机构。

  三、 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5年2月21日前。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封面:“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第二轮)申报材料”、“申报日期: 年 月 日”、“申报单位:*****”;

  2、申报材料总目录(请标明各张表格、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具体页码范围);

  3、项目申请报告(应含项目投资、建设规模、目前现状、项目前景等详细情况):

  4、申报单位填写的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第二轮)申请表(见附件),(本通知及附件表格格式可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pu.gov.cn/)下载;

  5、申报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6、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编制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各项表格的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三)审核批复:县海洋渔业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批复。

  四、 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项目合作单位在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县海洋渔业局和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县海洋渔业局和财政局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发放补助。

  联系方式:

  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陈启沂,0593-*******

  霞浦县财政局:吴少雄,0593-*******

  附件: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第二轮)申请表

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霞浦县财政局

2025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霞浦县海洋渔业发展中心、各有关申报单位:

  根据县领导在《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及资金需求方案的请示》(霞海渔〔2024〕61号)及《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内容的请示》(霞海渔〔2024〕138号)上的批示意见,县财政拟安排资金12万元用于开展大蒜E素对海参腐皮综合征病害防治的研究,由霞浦县海洋渔业发展中心作为实施主体,在全省范围内遴选项目合作单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2024年1月1日之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渔业相关活动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水技推广机构。

  (二)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内容及项目建设责任明确,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良好。

  (四)已获得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 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

  1.项目内容:开展大蒜E素对海参腐皮综合征病害防治的研究,采购试验所需相关设备、药剂等,定期采集海参样品及水质样品进行检测分析,探究大蒜E素对海参腐皮综合征的防治效果及治疗方案等。

  2.项目补助标准:经评审后择优选取1个申报项目予以补助,补助金额12万元。

  3.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项目相关海参样品、实验设备、试剂耗材等;海参样品及水质样品检测分析费用;采样车船租赁费等。

  4.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为福建省内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水技推广机构。

  三、 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5年2月21日前。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封面:“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第二轮)申报材料”、“申报日期: 年 月 日”、“申报单位:*****”;

  2、申报材料总目录(请标明各张表格、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具体页码范围);

  3、项目申请报告(应含项目投资、建设规模、目前现状、项目前景等详细情况):

  4、申报单位填写的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第二轮)申请表(见附件),(本通知及附件表格格式可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pu.gov.cn/)下载;

  5、申报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6、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编制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各项表格的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三)审核批复:县海洋渔业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批复。

  四、 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项目合作单位在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县海洋渔业局和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县海洋渔业局和财政局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发放补助。

  联系方式:

  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陈启沂,0593-*******

  霞浦县财政局:吴少雄,0593-*******

  附件: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第二轮)申请表

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霞浦县财政局

2025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质量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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