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江宁区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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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5-***** 信息分类: 其他 / 公示公告 /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5-02-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遗失声明【2025】江宁区240号
文  号: 关 键 词: ;不动产;相关规定;登记;不动产登记;细则;条例;永丰;补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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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25】江宁区240号

李永丰因保管不善,将苏(2018)宁江不动产证明第*******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永丰

2025年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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