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大桥清障施救与联勤保障服务年重招招标公告
杭州湾大桥清障施救与联勤保障服务年重招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大桥清障施救与联勤保障服务(2025-2028年),招标人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杭州湾跨海大桥。
预算价:********元。
招标范围:承担杭州湾大桥区域内的道路清障施救工作,包括提供故障、事故引起的拖车吊车、驳货驳客等服务;负责大桥区域的联勤巡逻、应急施救工作,包括驻点备勤、桥面巡逻、定点示警任务。
服务期限:三年(2025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登记证书。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2月14日9:00至2025年2月1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填写的联系人应为投标人的人员,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将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2024年10月、11月、12月的社保缴纳凭证编入投标文件(如为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6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1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6.5 如初次投标,详见(http://ygcg.nbcqjy.org/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133*****883。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nbjttz.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574-********
招 标 代 理: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四楼
联 系 人:孙碧君、陈聪枭
监管单位: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采购监管办)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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