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大喜渔业有限公司品牌创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泰安大喜渔业有限公司品牌创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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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山东泰安大喜渔业有限公司品牌创建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20**********

交易编号:DP-ZC-********-01

项目名称:山东泰安大喜渔业有限公司品牌创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元

采购需求:山东泰安大喜渔业有限公司品牌创建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营销中心、直播设备采购、室外场地及配套。营销中心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85.06平方米。直播设备9类15台套。室外场地及配套主要包括营销中心楼前广场及停车位硬化,采用220厚C25混凝土,面积3000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与专业配套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20日。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已注册单位不需重复注册。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磋商公告、变更 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3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8-*******

2.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周经理 联系方式:0538-*******

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4、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平县水产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东平县佛山街19号

联 系 人:尹主任

联系方式:053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399号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周经理

电话:0538-*******



附件: 交易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品牌创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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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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