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协和宜昌医院建设项目10kV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武汉协和宜昌医院建设项目10kV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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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武汉协和宜昌医院建设项目 10kV 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S-Z-2025-00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协和宜昌医院建设项目 10kV 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3.613448 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供电电源点由 110kV 五龙变电站龙 14#间隔出 10kV 红光线经分-龙 109 分
支箱 03 开关 T 接至客户专变,对本期用电负荷供电。施工主要内容包括:10kV 线路的 T 接
线路及 630kVA 箱变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汉协和宜昌医院建设项目 10kV 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汉协和宜昌医院建设项目 10kV 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
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复
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
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或机电
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
的复印件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
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
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
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
员须具有岗位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 2024
年 9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
部门公章)原件的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
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
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
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
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
目):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
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湖
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 276 号泰和世家安置小区商业楼 326
室)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 276 号泰和世家安置小区商业楼 32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 276 号泰和世家安置小区商业楼 326 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武汉协和宜昌医院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4]171 号”文
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建设单位为武汉协和宜昌医院,代建单位为宜昌市
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及永久用电 10kv 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武汉协和宜昌医院建设项目 10kV 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2、建设规模:本工程供电电源点由 110kV 五龙变电站龙 14#间隔出 10kV 红光线经分-龙 109
分支箱 03 开关 T 接至客户专变,对本期用电负荷供电。施工主要内容包括:10kV 线路的 T
接线路及 630kVA 箱变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送电。若
达不到此质量标准,承包人除赔偿发包人直接损失外,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同时无条件负责修复到合格,工期不予顺延。
7、安全生产要求:本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
标准,因承包人责任未达到此标准,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并承担
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
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伍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
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或机电
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
的复印件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
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
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
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
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
员须具有岗位证书(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 2024
年 9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
部门公章)原件的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
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
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
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
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
目):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
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 2025 年 2 月 13 日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止。
2、报名地点: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 276 号泰和世家安置
小区商业楼 326 室)。
3、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在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 276 号泰和世家安置小区商业楼
326 室)领取。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6 日 9:30(北京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 276 号泰和
世家安置小区商业楼 326 室)。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5 年 3 月 6 日 9:30
2、开标地点: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 276 号泰和世家安置
小区商业楼 326 室)各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 年 2 月 13 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综合楼
联 系 人:曾敬一
联系电话:188072018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 276 号泰和世家安置小区商业楼 326 室
联系人:宋磊刚
联系电话:1567248159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综合楼
联 系 人:彭珊珊
电 话:0717-6265728
电子邮件:73677519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欣盛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 276 号泰和世家安置小区商业楼 326 室
联 系 人: 宋磊刚
电 话: 15672481591
电子邮件: 7367751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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