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基金收购某基管公司专项财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核基金收购某基管公司专项财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核基金收购某基管公司专项财务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核基金收购某基管公司专项财务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基金收购某基管公司专项财务服务项目

1.2 采购单位

 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基金”)将于近期开展收购某基管公司股权相关工作。为配合相关工作顺利完成,拟选聘为本次收购某基管公司提供专项财务服务的中介机构。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对某基管公司及对该基金已投未退的10个项目进行实地尽职调查、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并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

2.针对在管基金及项目进行盈利预测分析,提供定价指导建议。 

2.2 服务期限

暂定5个月(2025年2月25日-2025年7月31日),起算日以实际为准  。      

2.3 服务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主要服务地点为北京)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经营的资格;或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

(2)财务要求: 无 。

(3)业绩要求:供应商拥有丰富的私募股权类项目的投融资经验,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应同时具备私募股权类项目财务尽调服务经验和收并购项目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参与【科技】相关领域股权投资财务尽调项目不少于2个。

(4)信誉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指定的总负责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2-2024年)无失信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或企业查询信用信息报告。

(5)人员要求:拟派人员应具备私募股权类项目的服务经验,未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其他要求:以下要求分别提供入库凭证及承诺函。

a) 已入选中核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备选库;

b)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尽调团队保持长期稳定,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c) 须能够签署保密协议或出具保密承诺函,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及公司信息安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参与本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本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2月13日21:00—2025年2月18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本采购项目名称)。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初始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

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2月19日09: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并完成应答文件的传输,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应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应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因应答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应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答供应商自行承担。

(2)纸质应答文件份数及存档要求(□不适用/■适用:1份),纸质版必须同电子版保持一致。当纸质版和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纸质版文件递交时间与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供应链公司)。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

7 谈判时间和地点

7.1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5年2月19日09:30,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供应链公司)。

7.2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单位和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9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

联系人:张楠

电话:137*****593

电子邮件:jiangkuan@puyuan.com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021-********(不接受采购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cnscjjjd@puyuan.com

10 其他说明

10.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10.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0.3如供应商存在采购公告3.2第(6)条规定的,平台会自动生成风险预警项,并自动剔除相关供应商,经平台自动剔除的供应商将被平台记录为围串标高风险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所在名录级别冻结参与相应范围电子采购平台采购项目的权限。

11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3日


,北京市,西城区,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财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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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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