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处置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债务处置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处置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云盛采字 FC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处置综合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0 万元,招标人为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约 9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处置综合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处置综合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1.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履行咨询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及专业能力(提供承诺书);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至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公司内部
完整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资金证明,成立不满 1 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报表或提供磋商申请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缴费所属时
间在 2024 年 1 月至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
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 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的通知》财库【2020】38 号文的要求,在磋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
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磋商小组备查)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
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方式:①电子邮件获取:磋商申请人将公司相关信息,发送邮件至
1458427157@qq.com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word 版)及其它资料(若有),代理机构对电子邮件
报名成功的磋商申请人提供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
内容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②现场获取:
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应注明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至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
河街道开文居委会荣华村三组 22 号附 1 号)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开文居委
会荣华村三组 22 号附 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26 日 14 时 30

开标地点: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开文居委
会荣华村三组 22 号附 1 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处置综合服务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盛发工程
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开文居委会荣华村三组 22 号附 1 号)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盛采字 FC2025-003;
2、项目名称: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处置综合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固定服务费用不超过 90 万元。配合提供协助融资、债务重组等达到化债效果
的相关服务费用将按照比例另行收取:1.存量带息债务压降的,按压降规模的 3‰;2.提供
新增融资(不包含企业已在对接的项目)咨询达成融资的,按银行贷款融资到位金额的 3‰,
或非银行机构融资(融资租赁、ABS 等)到位金额的 1%;3.协助向金融机构债务置换、展期、
借新还旧等方式达成期限超过 1 年(含)的,或协助企业债务紧急情况下争取资金(包括不
限于政策性资金、上级资金等)实现保债务链接或化解债务的,按操作规模或向上争取到资
金规模的 1%。说明:若通过协助融资、债务重组等达到化债效果的,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在合同另行约定。
5、最高限价:90 万元;
6、采购需求完成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债务处置综合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
7.(1)固定服务内容:
①提供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全面调查了解开发公司债务情况,搜集相关数据信息,多维度
分析,结合公司及泸沽湖旅游和市场开发实际情况,设计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②协助开发公司建立债务化解体系:协助完善数据统计及运用;协助建立完善工作调度机制;
协助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协助建立考核机制;协助建立应急预案等。
(2)配合开发公司提供协助融资、债务重组等达到化债效果的相关服务:
①配合对接银行等机构;②配合争取上级资金、资源及政策支持;③配合新项目谋划及对应融
资咨询等。
8、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债务处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通过采购方评审通过
后,协助开发公司建立债务化解体系,配合提供相关服务。
9、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0、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资金来源:自筹。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1.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履行咨询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及专业能力(提供承诺书);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至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公司内部
完整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或资金证明,成立不满 1 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公司财务报表或提供磋商申请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近 3 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
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缴费所属时
间在 2024 年 1 月至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成
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 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的通知》财库【2020】38 号文的要求,在磋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
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磋商小组备查)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
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 2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开文居委会荣华村
三组 22 号附 1 号)。
方式:①电子邮件获取:磋商申请人将公司相关信息,发送邮件至 1458427157@qq.com 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word 版)及其它资料(若有),代理机构对电子邮件报名成功的磋商申请人提
供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磋商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②现场获取: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上应注
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至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丽
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开文居委会荣华村三组 22 号附 1 号)现场获取。
资料费:6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申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开文居委会荣华村
三组 22 号附 1 号)。
五、开启
时间:2025 年 2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开文居委会荣华村
三组 22 号附 1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2.磋商申请人在决定参与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
有变更、补充等,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玉龙县黄山镇景誉家园三期 21 栋 5 楼
联系人:杨和耀
联系电话:13988847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出口加工区第三城
映象欣城 C 区 C3 幢 14 层
联 系 人:赵莹、邓晓玲
联系方式:13320410707、1309945834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泸沽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丽江市玉龙县黄山镇景誉家园三期 21 栋 5 楼
联 系 人:杨和耀
电 话:139888472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出口加工区第
三城映象欣城 C 区 C3 幢 14 层
联 系 人: 赵莹、邓晓玲

话: 13320410707、13099458346
电子邮件:
145842715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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