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年海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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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5 年海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5-024)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海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00 万元,招标人为海晏县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海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002)2025 年海晏
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海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6、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7、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2022 年 02 月至 2025 年 02 月),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
未发生过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0022025 年海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6、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7、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2022 年 02 月至 2025 年 02 月),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
未发生过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2025 年海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02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5-024
项目名称:2025 年海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小写:¥1,000,000.00 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1,000,000.00 元 大写:壹佰万元整;
其中:包一:600,000.00 元 大写:陆拾万元整;
包二:400,000.00 元 大写:肆拾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2 个包
标段名称:2025 年海晏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服务期:1 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 10 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6、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7、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2022 年 02 月至 2025 年 02 月),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
未发生过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 年 0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1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
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0 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5.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6.响应文件的开启
开启时间:2025 年 02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线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上传平台,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开标室组织远程解密、远程不见面线上解密;供应商如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
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
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 问题联系电话(人
工);天谷 CA400-087-8198。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具体以《青海政府采购网》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上传。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
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
取热线服务帮助。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 CA400-087-8198。
9、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海晏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0-88306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51440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02 月 1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晏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晏县生态环境局
地 址:/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970-88306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财富中心 A 座 9 楼 1091 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971-6151440
电子邮件: qhjub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域生态环境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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