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5-JLZLZD-F1001)

我单位就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JLZLZD-F1001

三、项目概况:

本年度我单位拟平顶山市新华区、许昌市魏都区、南阳市南召县对畜肉、水产、禽肉、蛋类、蔬菜、水果、豆制品、牛奶、调料类副食品等进行公开招标,年购副食品金额约146万元。

中标供应商供货期限为一年。食品种类具体规格、质量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注:报价货物所需的运输费、保险费用、成本费、税费等一切其他费用应含入总报价。投标方漏报或不报,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含在已报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

(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招标要求。

(七)具有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相应的仓储能力。

(八)具备自有配送车辆(厢式货车或厢式冷藏车)购买凭证或与物流企业配送协议。

(九)具有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期间,军队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副食品供应业绩,所提供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

(十)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一)投标人有冷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冷藏库或冷冻库均可。

(十二)近2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在我单位副食品采购中,连续中标2年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20日

(二)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

4.申领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应提供身份证件,授权代表应提供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原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附查询截图);

9.有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向出租单位交纳租金的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支付宝等转账不予认可);

10.自有配送车辆购买凭证(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图片等)或与物流企业的配送协议(提供租赁协议、银行转账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图片等,微信、支付宝等转账不予认可);

11.投标人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期间,具有军队或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副食品供应业绩,连续供应不少于3个月,所提供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不少于2份的大额银行回款凭证或电子回单;

12.投标人有冷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及向出租单位交纳租金的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支付宝等转账不予认可)。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报名阶段资格审查为初步审查,最终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地点

开始时间:2025年3月4日1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10时30分

递交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

七、开标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3月4日10时30分

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

八、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4日,共计21日。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杭先生187*****411

董先生176*****876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

十、举报电话

手 机:176*****401 酒先生(纪检)

平顶山某单位

2025年2月12日

,新华区,河南,平顶山市,许昌市,魏都区,南阳市,南召县,平顶山,许昌,南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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