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公开寻源公告
长安汽车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公开寻源公告
采购单位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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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标的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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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寻求优秀的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项目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采购一批自动体外除颤器(简称“AED”),数量149台/套。供应商投标产品需为国产品牌。本项目仅接受设备原厂、设备原厂指定的或独家代理商、电商平台投标。
报名方资质要求:
1.取得合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授权文书,原件备查;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长安汽车黑名单范围内;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提供:1. 承诺函,详见寻源公告附件 2.报名方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近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完整报告 。)
3.供应商非“三无”供应商(“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等无生产加工能力的“空壳”供应商)(提供完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网址:https://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如查询结果于实际不符,针对实缴注册资本请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入账回单(转账记录备注投资或实缴)加盖公章;针对参保人员信息请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4.乙方需提供投标产品或其同技术路线产品动物试验报告,动物实验报告结论中,首次除颤成功率≥80%。;乙方提供动物实验报告。
5.乙方投标产品需为国产品牌,能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乙方提供投标品牌的国产医疗器械注册证明。
6.乙方需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投标品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乙方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投标品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影印件,需盖有公章。
7.本项目仅接受设备原厂、设备原厂指定的或独家代理商、电商平台投标。;乙方需按照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设备原厂:提供为原厂关系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 设备原厂指定的或独家代理商:提供设备原厂指定唯一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或授权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需加盖设备原厂公章; 电商平台:提供有效的网站ICP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若ICP经营许可证属于报名方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的,还须提供被授权合法使用该主网站进行经营活动的证明文件或者关系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双方(报名方及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的单位公章。
8.乙方近5年内(2020.2-2025.1)有2次AED销售业绩。;设备原厂、设备原厂指定的或独家代理商有2次所投品牌同系列产品≥150台的中标业绩证明;电商平台所投品牌2次年度出货量≥150台(提供订单明细表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报名时间:以云平台系统截止时间为准。
名 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老师
电 话:130*****791
寻源公告报名方式: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https://portal.changan.com.cn/
报名材料:1.资质证明材料(正文三)上传到长安汽车供应链协同云平台;
请务必在寻源时间内按本公告上的要求提交相应报名材料(重要!)
备注:首次注册的供应商请点击右下角非生产寻源注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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