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雇小型车辆招标公告
外雇小型车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J-*******一. 招标条件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庆项目主要承担长输管道、场站、油田地面建设、炼建、电气线路等施工任务,工程施工用四驱皮卡、双排及生产指挥车需求量较大。由于项目现有车辆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生产需要,为确保项目整体施工任务完成,拟在社会市场寻找长庆项目外雇车辆承租单位(小型车辆),共同完成运输生产任务。(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3)、工期:2017 年01月至2017年12月 (4)、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HPEC-FW(CQXC)-2016-021的招标文件。
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长庆项目部,现需外租四驱越野25辆、四驱皮卡27辆、双排8辆配合机组施工作业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4)证照齐全且具有道路运输能力的企业。(5)车辆拥有数量15台以上(所提供的车辆中普通双排车必须持有营运证,并且不低于3台,皮卡车不低于5台)、完好率达到100%,符合我公司要求;(6) 全部车辆资产所有权为投标人自有,不得租赁;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2-28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1-04 17:00:00.0招标文件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00分,在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中心108室,持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单位介绍信、购买(领取) 招标文件登记表等书面资料。以上资料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购买(领取) 招标文件登记表、单位介绍信,电脑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凭证(或网银的截屏),一并送达招标人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基本资料有:(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5)开户许可证;(6)银行机构信用代码证;以上资料必须为原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 元(壹仟五佰元整),售后不退。办理汇款时请务必在摘要或用途栏注明“XX项目(招标项目名称)资料费”(我单位不接收个人网银、ATM机或POS机汇款);(3)、接收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在完成第1、2步聚后,请及时与我招标项目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查收并核实潜在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资料,确认无误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送至购买(领取) 招标文件登记表中所填报的潜在投标人邮箱内。(4)、发送招标文件确认书。潜在投标人收到电子招标文件后在24小时内完成确认书的填写,并以扫描件或传真形式回复本招标项目负责人。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1-18 08:30: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01-18 08:30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帐户以电汇形式提交提供一份金额为100000元(壹拾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五工程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7-01-18 08:30:00.0 开标地点: 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
地址: 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邮编: 062552
联系人: 吴坤
电话: ****-******* 传真: ********505
电子邮件: ********5@qq.com">********5@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华北石油分行
账户名: 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 130*****8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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