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发布时间:2025-02-13 17:30:00
管理员
类型: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部-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CG(2024)269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外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2025年3月1日~2027年2月28日,实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服务期满后,续签合同的前提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点:①采购方年度预算有保障;②服务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价格变化幅度小;③服务内容经使用单位考核后评价达到合格要求,采购方研究审核通过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资格承诺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⑤本招标(采购)文件中有与此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条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至 2025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部-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方式:通过现场或邮箱进行报名(邮箱:FJAHDL006@126.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邀请竞争性磋商,请受邀供应商前来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6号        

联系方式:汤先生 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            

联系方式:王芊 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芊

电 话:  186*****600

 
,漳州市,漳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外包 机关食堂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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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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