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廊优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长廊优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长廊优化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2025-JLSPBU-G4001)
我单位计划开展长廊优化工程项目,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长廊优化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LSPBU-G4001
三、项目概况:
长廊南北两侧背面内容设计及制作,长廊整体漆面翻新、图文更换和展品修缮等。
项目预算:******.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
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报价与成交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
2.采购方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军队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及时与采购方指定的需求部门联系签订合同。
4.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
六、询价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月19日,每日上午09:30至12:30,下午15:00至18:30。
(二)发售方式:供应商应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供应商获取报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并签订保守秘密协议。
(三)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对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书面声明和承诺。
七、报价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2月26日09时30分,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10时00分。
(二)报价地点:西藏拉萨市城关区。
(三)报价内容:供应商按要求填报采购方提供的询价文件,报价应包含各类配件及为本项目提供运输、人工等各类服务的全部费用。
(四)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
他方式。
(五)报价资料:
1.报价文件;
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密封后在外包装上备注好公司名称以及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应当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打印胶装成册,报价文件应当加盖骑缝章(每页均加盖公章的,可以不盖骑缝章)。未按要求签字、盖章、胶装和密封的按无效报价处理。现场投递至采购方指定的报价地址,采购方组织采购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技术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公开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先生\王先生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杜先生
移动电话:15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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