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办公用品招标公告



重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竞价公告
(竞价号:179*****4943618采购形式: 协议供货 )

重庆市司法局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商品包号:1



惠普/HP 340 G3(i3-6006U/4GB/256GSSD/2G独显/14英寸)笔记本 ****************24 130*****264******* 1


采购限价:¥4,650.00元
数量:16
小计:¥74,400.00元



惠普/HP 348G3(I5-6200U/8G/256GSSD/集成显卡/14.1英寸)笔记本 ****************60 130*****264******* 1


采购限价:¥5,400.00元
数量:1
小计:¥5,400.00元



惠普/HP 280G2 MT(I3-6100/4GB/1TB/2G独显/21.5英寸)台式机(带显示器) ****************08 130*****264******* 1


采购限价:¥4,899.00元
数量:4
小计:¥19,596.00元

商品包号:2



索尼/SONY ILCE-6300L APS-C旗舰微单单镜套机 ****************28 130*****264******* 1


采购限价:¥6,961.69元
数量:2
小计:¥13,923.38元

商品包号:3



朗科移动硬盘K390 1T 130*****831******* 130*****264******* 1


采购限价:¥587.02元
数量:3
小计:¥1,761.06元

商品包号:4



佳能/CANON 9000F 扫描仪 130*****417******* 130*****264******* 1


采购限价:¥2,318.68元
数量:1
小计:¥2,318.68元

商品包号:5



科密 C-638 碎纸机 130*****945******* 130*****264******* 1


采购限价:¥495.00元
数量:11
小计:¥5,445.00元

商品包号:6



中诺数码录音电话机G025 130*****666******* 130*****264******* 1


采购限价:¥320.00元
数量:11
小计:¥3,520.00元

商品包号:7



富士施乐DocuCentre S2011NDA 复印机 130*****0560862213 130*****264******* 1
备注:含输稿器

采购限价:¥7,309.15元
数量:1
小计:¥7,309.15元

商品包号:8



夏普XG-MH570A 高性价比变焦投影仪 4500ISO流明1024*768 377132588118073344 130*****264******* 1
备注:含120英寸幕布和支架

采购限价:¥7,087.80元
数量:1
小计:¥7,087.80元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价。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重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协议供应商,并具有销售投标项目权限的供应商。

(2)必须满足竞价公告其它要求。

4、竞价区域范围:市级

5、配送区域:重庆市,渝北区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17-01-04 11:54:00(北京时间);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17-01-04 12:54:00(北京时间)。

7、报价要求:按照型号、规格、品种和限价要求进行最低报价

8、交货时间要求:2017年1月10日

9、报价币种:人民币。

10、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

11、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竞价公告内容(包括补遗内容),并满足投标项目要求技术与服务要求。

12、供应商必须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并确保提供货物为正品行货。

13、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

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服务响应时间也相同,则与先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14、结果公示:网上竞价采购结果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公告。

15、违约与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可撤销协议

供应商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3)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5)擅自降低产品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标、谈判时的承诺;

(7)销售或发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服务和其他违法信息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16、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重庆市司法局

联 系 人:王智国

联系电话:13983707049

邮政编码:无

技术支持电话: 023-63782227 传真: 023-6378222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用品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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