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0-******-0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两江新区水土新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分为J3、J4共2个地块,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C22-4/02、C22-10/0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约6.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J3地块1~9#楼为住宅建筑,10#楼为商业建筑,11#楼为门卫房;J4地块1~7#楼为住宅建筑,8#楼为商业建筑,9#楼为幼儿园(不在本次范围内),10#楼为门卫房。整体由16栋高层住宅、2栋独立商业及地下车库组成,最高建筑高度49.9m,总户数暂定1742户。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综合管网、弱电智能化、室外景观、装修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

2.5 工期要求:10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2)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2-19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2-21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10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人:
张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 联系电话: 023-********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5年0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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