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博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

县属国有企业总量保持稳定。截止2023年底,全县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县属企业15户,其中一级企业11户,二级企业4户。11户一级企业中,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企业7户,占比为63.64%,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4户,占比为36.36%。截止2023年底,资产总额507.04亿元,负债总额258.54亿元,所有者权益248.50亿元,资产负债率50.99%。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底,全县含国有资产的金融企业(以下简称“金融企业”)共1户。按出资主体划分,县级1户;按行业划分,担保类1户;按控制力划分,实际控制及以上国有金融企业1户。

全县金融企业资产总额3.20亿元,负债总额0.16亿元,分别较上年减少0.25%、5.78%,所有者权益3.04亿元,较上年增加0.05%。全县金融企业实收资本总额3亿元,其中,国有金融资本3亿元,实收国有金融资本占实收资本总额的100.00%。2023年,全县金融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5.37万元,利润总额6.74万元,净利润6.74万元,上缴税金0.42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底,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12.11亿元,负债总额21.16亿元,净资产90.95亿元,同比减少0.99%、增长2.97%、减少1.87%。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68.21亿元,占60.84%;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3.90亿元,占39.16%。按行业划分,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和社会保障等3个领域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0.30亿元、21.31亿元、69.82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35.00万亩,其中湿地面积0.54万亩;耕地面积69.76万亩;园地面积0.49万亩;林地面积12.23万亩;草地面积1.18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25.37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87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9.47万亩;其他土地面积3.09万亩。

2、矿产资源。博兴县域已发现矿产石油、天然气等8种矿产。其中石油、天然气在全县均有发现;矿泉水主要分布在曹王、兴福、锦秋街道办事处一带;砖瓦用粘土在县域小清河以南为最佳;地热温泉水在全县有不同程度的分布,深度在1300—2000米不等,水温50—70℃,流量每小时40—80立方米不等。

3、生物资源。博兴县植被类型主要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和黄、海河平原栽培植被,常见乔木为杨树、槐树、梨树、枣树等,全县共有维管植物61科128属169种。野生脊椎动物164种;鸟纲16目41科125种;爬行纲3目5科7种;两栖类1目3科5种;鱼纲4目6科19种。其中国家I级保护鸟类2种。

4、森林资源。全县森林面积约10.35万亩,森林覆盖率7.68%,湿地7.11万亩,湿地建设的规模和数量位居全市前列,2023年县,镇,村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人次。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湿地保护建设工作,目前已有国家级、省级湿地各一处,分别是山东博兴麻大湖国家级湿地、打渔张双台省级湿地。国家4A级景区一处,为打渔张森林公园。

5、水资源。2023年全县供水总量为2.4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82亿立方米,包含河道提水0.45亿立方米和引黄引江外调水1.37亿立方米;地下水0.42亿立方米;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0.16亿立方米。全县用水总量为2.4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为1.47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为0.41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为0.19亿立方米,生态与环境补水量为0.33亿立方米。全县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为0.70亿立方米。地下水位总体有所上升,平均上升幅度为0.80米。

二、监管情况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

1、党建引领作用逐步增强。做好“坚持党建统领、坚持结果导向、坚持从严治党、坚持系统推进”,突出组织、思想、文化、意识、创新等五个引领作用,凝心聚力、强“根”固“魂”。指导各国有企业成立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抓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断提升各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水平。分别创建“红心工匠”“活力财金”“公用事业,情暖万家”“千乘旗帜·文旅先锋”等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频共振、深度融合,打造国企姓党、忠诚担当的政治生态。

2、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国企改革。切实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改出实效,制定了《博兴县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博兴县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台账》,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国有企业改革任务目标周调度机制,并成立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列入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细则,通过综合运用考核评估等手段检验改革成效。强化国企先行先导作用,通过媒体刊发、杂志发表等方式,扩大县域国有企业影响力,推动国企改革工作进一步加深。我县国企改革经验做法在《半月谈》《人民网》《中国县域经济报》《瞭望》等媒体刊发,引发广泛好评。通过多方面的报道宣传,进一步展现了国有企业风采,推动国企改革工作进一步加深。

3、国企担当能力不断发挥。2023年,博兴县国有企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国企使命担当,积极融入县域经营社会发展大局。2023年,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经营指标实现新突破,县财金集团派尼新材料公司启动上市工作;县城建集团用心用力推进民生项目,锦秋街道疃子村移民安置项目(锦兴苑一期)安置群众1400余人;县公用事业集团深耕“水务、热力、燃气”三大主营板块,逐步打造“农村供水、城区供水、中水回用、污水处理、城市排水”五位一体的水务新格局;县千乘文旅集团高标准建设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清河复航工程临时用地复垦、城区道路设施带提升改造等有利扎实推进,承办博兴县首届青岛啤酒节累计接待游客17万人次等;县农发集团承担县城区雨洪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城区雨水管道项目修复等,有效解决城区积水问题,路段得到改善。县属国有企业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源优势,不断推动我县国有经济做优、做强、做大。

4、国资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推动“两个一以贯之”有效落实落地,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推进博兴县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印发了《中共博兴县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资产负债约束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夯实监管体系,出台《博兴县县属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博兴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推进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能力建设,优化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完善制度体系、法人治理体系。根据《博兴县县属国有企业用工总量管理和人员选聘办法》,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竞争上岗、公开招聘等方式,加大公开选拔力度,促进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抓好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提升竞争力,推动我县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5、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按照《博兴县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优化整合实施意见》要求,以优化提升企业国有资源配置和运营管理效率为目标,对我县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实行分类整合,通过重组整合、企业合并划转等方式,壮大重点企业集团规模,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文旅、水利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构建起“1+6+N”国企模式,即国有资产中心+6家集团公司+N家二级公司,按照行业相关、利于发展的原则划转二级公司,增强集团公司实体化运营能力。持续巩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规则统一、权责明确、规范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规模整合,提高国有资本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以产权管理为主线,加强日常监管。着力做好产权占有、变动、注销、年检等“全周期”管理、统计和监测,加强国有金融企业产权日常管理。

2、以绩效评价为抓手,提高监管效能。依据财政部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金融企业2023年度的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质量以及偿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判,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正向激励作用。

3、全面深化改革,为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问题,积极落实“金融支持博兴县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县”工作方案,将担保费平均费率降到0.8%以下。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盘活存量资产,促进资产高效利用。开展资产盘活工作,把资产统筹盘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定期总结盘活工作情况。2023年,通过对外出租、无偿划转、转让(出售)等方式盘活资产原值3784.87万元,盘活收入274.22万元。充分发挥政府公物仓职能,推动闲置资产在全县范围统筹调剂,2023年调拨借用资产数量188件,盘活资产原值29.94万元。不断探索资产共享共用新路径,持续促进闲置资产价值释放。

2、加强资产信息化建设,夯实资产数据基础。完成资产管理模块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深度融合,为资产与会计核算、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等模块的数据交互打下良好数据基础,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提升国有资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资产卡片信息化管理,强化资产动态监控,高质量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及年报数据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顺利完成了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汇总上报了全县163个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

3、优化管理方式,确保管理效能。加强国有资产日常审批、监管工作,强化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管控,切实把好资产“入口关”、“使用关”“出口关”。督促有关部门加快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做好新增资产登记入账、存量资产盘点清查、公共基础设施规范统计等工作,全面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积极引导、鼓励资产出租等事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全面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等行为。加强资产收入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不断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管理方面。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2023年共争取建设用地指标1526亩,保障34个重点项目落地;报批土地1786.23亩,供应土地50宗,面积3650.53亩。成功获评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处置完成批而未供土地1244.71亩,闲置土地205.36亩。让企业在“标准地”里赛“亩均”,出让“标准地”6宗,面积323亩。

2、矿产资源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行为,提升我县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水平。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切实推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我县废弃露天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3、森林资源管理方面。全面落实林长制,突出抓好林长履职。完善新建农田林网8000亩,打造市级森林村居3个,完成退化林修复1100亩,发展林下经济*****亩。加大林业有害生物虫情监测力度,发布虫情动态11期,科学预测预报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积极开展美国白蛾飞防工作,确保全县林木资源和生态安全。

4、水资源管理方面。强化水资源信息化管理,实现水资源数据的实时监测、分析和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水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调度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建立“政府搭台+部门牵线+市场推动+用户主动”的水权交易推进模式,累计开展5例116万方水权交易。

三、存在问题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

1、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各集团公司虽已建立管理体系,但各层级并未真正发挥效能,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体系仍有较大差距。公司内部运行效率及管理水平较低;内部考核体系缺乏,尚未真正适应市场化经济体制。

2、实体化运营能力较弱,主责主业不清晰。我县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多,实体企业少,盈利能力弱。

3、资产质量不高,融资能力不足,融资质量不高。虽然我县的资产体量较大,但优质经营性资产比例较小;投融资视野不开阔,融资渠道少,融资结构较差,成本较高,导致债务压力较大,随着存量债务到期兑付,债务风险逐步显现。县属国企政企边界模糊,市场化转型程度低,部分项目属指令性的公益项目,投资大、见效慢、收益低,造血功能较差。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制度体系尚不健全。根据统一规制、分级负责的要求,我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体系尚未全面搭建。

2、国有金融资本体量小、数量少,服务能力较弱的问题突出。

3、金融机构经营形势严峻,盈利水平低,风险补偿能力不足,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制度体系亟待更新完善。随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亟需出台新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相关配套制度。

2.规范管理意识有待加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家底不清,产权不明晰,对资产管理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

3.资产统筹盘活难度大。部分资产存在权证、原始资料缺失等历史遗留问题,现行流程标准无法有效办理,亟需探索解决问题新路径。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仍较为粗放,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存量仍然较大,土地集约利用率有待提高。水资源紧缺,供需矛盾日益加剧,且节水意识不高、用水效率低等问题仍然存在,水资源配置现状还需进一步优化。

2、基础管理仍需不断细化。国有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尚不健全,执法体系尚不完善,未能充分发挥执法巡查的震慑性。“重造林、轻管理”的思想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统筹耕地保护与林地保护效果不够明显,推进耕地整改复耕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

四、工作安排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

1、聚焦布局优化,实施能级跃升行动。按照组建大集团、搭建大平台、培育大产业的思路,做好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加大国有资本投资力度,打造高能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力争明年实现国有企业3家AA评级、1家AA+评级。明确各集团主业赛道,坚决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管理失控的资产;以优势企业为主体,深入开展企业之间同一业务或同质业务的整合,有效避免同质化竞争、重复投资。

2、聚焦效益提升,实施运营提质行动。牢牢把握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持续提升县属国企发展质效。加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重要拉动作用,加快存量项目进度和增量项目谋划,加强项目多渠道融资和要素保障,吸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完善县属国企投资管理办法及投资绩效管理办法,持续开展项目投资后评价工作,提升投资回报率。

3、聚焦高效监管,实施稳企护航行动。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环节,加快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升国资国企综合监督效能。加快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推进国资监管业务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实现实时监管、精准监管、有效监管。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健全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围绕健全出资人管理权责清单,准确厘清出资人管理边界,切实落实出资人职责。

2、加快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国有金融资本结构调整。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作用,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题。

3、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测,提升风险研判和预警能力。综合金融机构绩效指标和金融监管部门行业监管指标,对资本运营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和运行分析,全面掌握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质量。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

1.完善制度建设。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适时出台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处置管理办法,推进我县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管。

2.增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和督促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认识,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让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有质。

3.加大资产盘活挖潜。高效推进资产盘活,注重统筹日常管理与资产盘活,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中发挥盘活政策导向,建设虚拟公物仓,通过“实体+虚拟”相结合,打通各单位间资产调配、划转通道,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逐步形成资产盘活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促进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

4.开展资产专项整治。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实现“应转尽转”,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清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据基础,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整体管理水平。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健全完善全县规划体系。强化专项规划衔接,完善规划设计,优化县城空间布局。按需编制中心城区重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补齐中心城区民生短板,为重点项目落地和重点片区开发建设提供支撑。完善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指导各镇加快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确保县、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有效传导。

2、依法依规保护利用自然资源。以深入实施“田长制”为抓手,压实村级田长职责,使用鲁地云APP规范开展巡田,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持“长牙齿”的硬措施,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精准研判,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格落实日常执法动态巡查机制,切实将执法“关口”前移,坚决做到将各类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积极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水平。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用水结构,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深化重点领域探索创新。推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活动走深走实,聚焦重点任务狠抓落实,着眼存量土地处置、用地标准管控、临时用地监管等工作,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科学制定盘活处置方案。对于符合划拨供地的,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完善供地材料;对于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鼓励企业采用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分期交纳出让金等供地方式供地;对因“两规”不一致的,依规进行调整利用,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有资产管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