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度清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公示
关于拨付2024年度清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38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结合有关镇(街道)审核验收情况,我局组织第三方专家对5家项目承接服务主体实施服务情况进行了复核验收,复核验收通过,符合申请补助条件。现拟对5家项目承接服务主体拨付项目补助资金******.26元(大写:伍拾玖万叁仟伍佰柒拾伍元贰角陆分)并公示,补助情况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 | 实施服务 面积 | 申请补助 面积 | 补助 标准 | 核定补助 金额 |
清远市振飞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3734.13亩 | 3734.13亩 | 单环节社会化服务和单季农作物生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多环节社会化服务每亩补助总额不超过60元。 | ******.23元 |
清远市东创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6202.3045亩 | 6202.3045亩 | ******.27元 | |
清远市众壹养殖发展有限公司 | 70亩 | 70亩 | 4200元 | |
清远市清城区邦农农机专业合作社 | 409.1亩 | 409.1亩 | *****.6元 | |
清远市茂清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2085.31亩 | 2085.31亩 | *****.16元 |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实名向清城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763-*******,电子邮箱:qcny_jgg@gdqy.gov.cn。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3日
标签: 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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