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2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01包)

87

1项服务

完成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01包)的专项抽样、检测、检验结论通知确认、备样移交、结果报送、数据统计分析及风险评价等,详见采购需求。

02

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02包)

83

1项服务

完成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02包)的专项抽样、检测、检验结论通知确认、备样移交、结果报送、数据统计分析及风险评价等,详见采购需求。

03

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03包)

83

1项服务

完成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03包)的专项抽样、检测、检验结论通知确认、备样移交、结果报送、数据统计分析及风险评价等,详见采购需求。

合计

25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资质,且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中所涵盖项目不低于90%的食品检验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2-17至2025-02-21,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2-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02-28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9)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 号、财库[2008]248 号)。

2.供应商应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向代理机构提供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3.1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 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 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67号        

联系方式:张丽艳,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金明月,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明月

电 话:  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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