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电主厂房照明亮化综合整治工作采购公告

柴电主厂房照明亮化综合整治工作采购公告

柴电主厂房照明亮化综合整治工作服务项目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柴电主厂房照明亮化综合整治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已获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甘肃柴家峡水电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1. 继电保护室:继电保护室为我厂机组控制的核心控制层,其照明原设计安装有21套双链条式吊灯,本次更新经过优化布局计划安装15套吊杆式灯具,同时加装安全出口指示灯。蓄电池室1和2原安装的吸项式防爆灯更换为U型支架吸顶式防爆灯,以满足现场工作需要。

2. GIS开关站:GIS开关站室原安装的侧壁式投光灯(70W)更换为质量较好的侧壁式80W灯具,以增加GIS室整体的照度。机组高位油箱更换为60W侧壁式灯具,以增加高位油箱的照度。GIS室消防1#、2#室内安装80W侧壁式灯具,以增加该部位的照度。

3. 1552层主厂房:1552层主厂房照明原安装为400W广照型工厂灯,损坏率较高,产品安装位置较高,更换困难,此部位对损坏的灯具进行更换为质量较好的LED产品,以提高设备的利用小时数。

4. 1545层循环水泵室、中/低压风机室:循环水泵室、中/低压风机室的照明原安装为150W广照型工厂灯,灯具安装于各室顶部,人员无法到达,同时地面上安装有设备,灯具检查更换困难,人员无法到达,因此需要对此部位灯具进行优化布置,按侧壁型式安装,同时降低灯具的安装高度,以达到检修维护方便的工作要求,在该室应布局安装出口指示灯。

5. 1545层高压各室:1545层10kVI段、10kVII段、140开关室原安装灯具为双链条吊式银光灯管,灯管安装高度较高,同时有部分灯管安装于共箱母线上侧无法更换,且不符合规范要求,因此对于此部位灯具需进行优化布置,按侧壁型式安装,同时降低灯具的安装高度,在尽可能满足照度要求的情况下,以达到检修维护方便,也一起布局安装出口指示灯。

6. 1545层主/副厂房(过道):1545层主厂房灯具按原有的结构进行更新,同时结合顶部电缆桥架的安装位置进行移位的优化布局。副厂房过道照明由于顶部的工业风管影响,不能在顶部进布局,需要在对此部位灯具进行移位,按侧壁形式进行安装,以达到照亮效果。

7.1545层各风机室、油库:1545层各风机室照明的按侧壁形式安装,透平油库走廊、齿轮油泵房、油罐区及油罐区底部按侧壁形式安装防爆灯,同时在各风机室、油库走廊、滤油机室安装安全出口指示灯。

8.1541层电缆夹层:1541层电缆夹层、技术供水室在原位置进行优化布局,更新灯具。1541层走廊吸顶式灯具接侧壁形式进行更换位置安装,以降低产品高度,为维护人员维护提供方便。P10-1、P10-2风机房内灯具按侧壁安装形式进行安装,达到局部照亮效果,同时布局安装安全出口指示灯。

9.1538层坝前供水室:1538层坝前供水室灯具原为侧壁形式安装,灯具质量差,维护量大,本次更新改造为质量较好的防水性能强的产品,仍按侧壁形式安装,同时对P12风机房的灯具也一并更换为侧壁形式的灯具安装,同时在安装灯具时一并安装安全出口指示灯。

10.交通廊道:交通廊道灯具布置较为复杂,对于转轮室下部及走廊灯具本次更新改造为侧壁式(吸顶式)灯具,对于转轮室两侧灯具更新为侧壁式双向灯具,对于厂内集水井的灯具在原基础上更新为防水性能好的产品,同时布局安装安全出口指示灯。

11.灌浆廊道:罐浆廊道的坝内集水井灯具全部接照侧壁型式更新安装,检修排水泵下灌浆廊道处的灯具按吸顶型式更新,灌浆廊道整个走廊的灯具按照吸顶式灯具进行更新改造,同时根据布局安装安全出口指示灯。

12.观测廊道:观测廊道灯具按照现行安装方式在原位置安装U型支架式吸顶灯,同时补充观测廊道消防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示灯。

13.对于一些线缆破损、线管破损的部位进行线缆或线管更换整治。

14.根据现场灯具安装的具体条件,需要补充的进行补充。对于一些安装方式不合格或位置不正确的消防应急灯和安全出口指示灯进行综合性整改。

15.1537层P9风机房内部有故油池和一些杂件的放置环境,原设计此部位未能装照明,本次综合整治需要整体布局安装相应照明灯具。

15.根据现场具体安装条件,需查再次进行优化的要进行优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技术要求。

2.2 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2.3 服务地点: 甘肃柴家峡水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具体资质、业绩或人员要求。

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或黑名单,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3.5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__/_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5年2月14日15时30分至2025年2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应扫描下方二维码向集采机构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集采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供应商才能获得采购文件的下载权限。在获取采购文件前,潜在供应商应将文件付费成功截图(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招标集采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后,请再次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消费记录后填写开票信息后提交电子发票申请。经集采机构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填邮箱。

二维码如下: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4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为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路1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中核兰铀项目部。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柴家峡水电有限公司

地址: 兰州市西固区新安路36号

邮编: ******

联系人: 严工

电话: 199*****775

电子邮件: /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京

电话: 139*****721

电子邮件: /

2025 年 2 月 18 日


,甘肃,兰州市,西固区,兰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照明亮化 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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