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展厅项目采购公告

智慧展厅项目采购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展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JHJC-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展厅项目已经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广茂大街44号院

建设规模:面积为约330平方米,吊顶下高度约3米(准确尺寸以实际测量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交钥匙方式,对一楼展厅进行整体策划、深化设计、精装修施工、文案、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布展等工作内容; 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竣工资料归档。

2.2.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展厅进行整体策划、深化设计、精装修施工、文案、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布展等工作内容(含水、电、通讯、智能化等)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2.1设计服务: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展厅建设思路及招标人要求对一楼展厅进行整体策划、设计、精装修、文案、设备设施、布展等工作内容(含水、电、通讯、智能化等)进行设计,提交正式完整的施工图和效果图设计成果, 包括显示屏等前端设备安装位置设计;多媒体音视频系统设备安装方式及具体参数的设计;多媒体音视频系统运行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试运行方案设计、系统故障恢复设计、系统管理和维护方法)等。施工图深度需满足施工要求,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规定、标准要求,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发包人在设计过程中提出的用户需求,如用户需求与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规定、标准有差误,以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规定、标准为准,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2.2施工:设计成果施工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及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的所有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虽未包含在施工图内但在原设计方案中提及或实现方案必备的全部内容,以及其它投标单位提出并被招标单位采纳的优化方案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施工完成后要达到E0级环保标准。

2.2.2.3采购: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包括智慧展厅所需整体及分项控制系统,其他与多媒体音视频系统有关的软件产品的设计、开发等工作;硬件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仓储。

2.2.2.4 其他工程服务:主导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验收等相关手续,以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

2.2.2.5数字内容设计制作:做好所有展陈内容的策划和设计,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所有素材或需求,进行设计、拍摄、编辑、制作,对展厅涉及的所有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等信息内容,运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加工处理并整合应用,以满足所有电子屏幕等所有电子设备的展示效果。拍摄效果要达到要形成身临其境的强烈震撼和视觉冲击。

2.2.2.6后期运行维护服务:施工完成后,在对招标人做好展陈讲解操作系统使用和核心设备使用维护等系统培训的基础上,3年内负责展厅的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系统升级)、重要接待的保障和展陈内容升级(新拍摄影片除外),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2.2.7办理施工所需全部相关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建筑垃圾清运单位确定、建筑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审批、施工现场管理、用电增容手续办理、施工及物业验收、保险、现场踏勘指明内容拆除、物业管理竣工验收、政府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等从合同签订到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2.2.8其他: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包含在报价中。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项目预算:500万元

2.3其他:工期总日历天数: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合同和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独立投标人身份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展厅设计施工业绩(或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企业展厅设计及施工内容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3.1.4投标人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承诺只承担本工程,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展厅设计施工业绩(或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企业展厅设计及施工内容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此项目除施工负责人外任何岗位。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展厅设计施工业绩(或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企业展厅设计及施工内容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只承担本工程,近五年至少在一项已完工企业展厅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承担过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其他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交纳证明),设计负责人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交纳证明),本项目除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外,其它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3.1.5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附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扫描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信贷证明应采用相关银行出具的格式。

3.1.6 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招标文件发布日期后的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

3.1.7其他要求:

①完全接受招标文件附带合同条款内容不修改,中标公告后10日内按招标文件附带合同条款内容签订合同。

②施工单位承诺“自行建设不挂靠”,工程建设严格杜绝挂靠现象,招标及合同履行期间,一旦查出存在挂靠现象,合同将自行终止。

3.1.8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投标: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不得参加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若存在管理或者控股关系的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可自拟)。

②投标人在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日前,不得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收到行政处罚的等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可自拟)。

注: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工程建设企业黑名单”查验结果为准。

③列入际华集团失信客商(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注:最终结果以招标人核实后为准。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际华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下同)(网址:www.jihuacaigou.com)进行注册。

4.2 完成注册后,请于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3月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采购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 09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正本),同时进行在线报价;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请密封后邮寄至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董紫微,地址:北京大兴广茂大街44号院2号楼,联系方式:010-********)。

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未邮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任务。

6.开标评标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 本项目需要现场述标,请投标人提前准备述标材料(ppt),每家述标时间20分钟以内。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需求等内容咨询

联系人:张启

联系电话:188*****837

(2)采购平台注册、投标操作等咨询

联系人:董紫微

联系电话:010-********

2025年2月14日


,北京市,大兴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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