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热改造-招标公告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热改造-招标公告

{"ListOfItems":"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交付地点

交付期

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热改造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南平炉下镇陈坑村瓦口工业区

详见第五章

注: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招标,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

","tenderContent":"

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1.1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从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敷设一根中压供热管道,向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供热,满足其热负荷需求。

1.2项目基本方案

1.2.1蒸汽管道从汽机房DN200 的主蒸汽母管上(4.0MPa、400℃)引接一条DN250(Φ273×13)的管道向东出汽机房,再向南至厂区围墙附近,再沿着围墙向西至厂区工业水池前,最后向南采用架空管廊的方式跨越园区规划道路至热用户厂区红线内电动阀出口处。管道长度约300m,全程采用低架空和管廊的敷设方式,本项目供热后的凝结水不回收。

1.3执行标准

1.3.1投标人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要求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文。本技术要求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投标双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有矛盾时,按现行的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3.2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热改造项目的设备技术参数、改造、安装、调试、检验、验收时遵守下列标准等必须遵守下列最新的标准,但不仅限于下列标准且以最新版本为准:

1.3.2.1GB/T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份允许偏差。

1.3.2.2GB/T 713.2-2023 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 第2部分:规定温度性能的非合金钢和合金钢。

1.3.2.3GB/T 5777-2019/XG1-2021《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纵向和/或横向缺欠的全圆周自动超声检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1.3.2.4GB/T3323-2019 焊缝无损检测(系列标准)。

1.3.2.5GB/T *****-2023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1.3.2.6GB/T *****-2023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1.3.2.7GB/T*****-2015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1.3.2.8GB/T*****无损检测磁粉检测(系列标准)。

1.3.2.9GB/T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

1.3.2.10DL/T438-2023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1.3.2.11DL/T869-2021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1.3.2.12DL/T5054-201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范。

1.3.2.13GB*****-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1.3.2.14GB/T3091-2015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1.3.2.15GB*****-2017 钢制对焊管件 类型与参数。

1.3.2.16DL/T 695-2014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1.3.2.17GD******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1.3.2.18DL/T 752-2023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 。

1.3.2.19DL/T 718-2014 火力发电厂三通及弯头超声波检测。

1.3.2.20CJJ34-2010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

1.3.2.21CJJ/T104-2014 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

1.3.2.22CJ/T 246-2018 城镇供热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及管路附件。

1.3.2.23GB*****-201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1.3.2.24CJJ28-2014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3.2.25GB/T8163-201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1.3.2.26SY/T 5037-2023 普通流体输送管道用埋弧焊钢管

1.3.3供水

1.3.3.1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3.2在不影响厂区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也可通过厂区已建管网取水。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4供电

1.3.4.1施工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4.2厂内用电电压等级:380V。

2招标清单、范围及要求

2.1招标范围

2.1.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改造内容为汽机房DN200 的主蒸汽母管上(4.0MPa、400℃)引接一条DN250(Φ273×13)的管道向东出汽机房,再向南至厂区围墙附近,再沿着围墙向西至厂区工业水池前,最后向南采用架空管廊的方式跨越园区规划道路至热用户厂区红线内1m 处止的全部内容,相关配套内容及改造部分(除盐水制备系统设备除外,但除盐水系统的土建基础在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水罐、水泵、配电柜等基础)。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安装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货、现场保管、拆卸、安装、设备单体及系统调试、管道吹扫、水压试验、改造加固、改造恢复、绿化恢复、系统内全部设施的配电、控制系统、监控系统、照明、防雷接地、整套系统启动、试生产配合、验收等所有内容。改造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仅限于管道、阀门、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计等设备、材料。

2.1.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实现的改造功能所预计的材料名称、数量、施工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附件1《施工图》、附件2:《工程量清单》),但不限于招标文件附件的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项目改造要求的全部材料。投标人须到现场实际勘察,了解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实际工作量等;如因投标人未认真勘察现场导致投标后发现自身投标报价无法满足实际项目需要的,投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损失,招标人不增补任何费用。投标人应对此做出承诺。

2.1.3投标人负责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办理所有计量设备等(除施工用设备外)的使用许可证,招标人届时将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2.1.4由投标人完成施工前向当地特检院施工报备工作。投标人负责各项检验、检测、试验及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压力管道取证、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费、钢制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费及全面验收费及送第三方检测的实验项目。

2.1.5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项目竣工图纸,竣工图纸暂定提供8套(还需提供可编辑版本的电子版本,并刻录至U盘提供)。

2.1.6投标人安装范围的所有设备管道挂牌标识、附件的油漆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挂牌形式及格式以及油漆的施工工艺,均须经招标人确认。

2.1.7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2.1.7.1埋件、管线支墩、支架、管架、设备基础、钢结构、地面硬化、护栏、改造加固、改造恢复、绿化恢复等。本项目所涉及的除盐水设备改造的基础也由投标人负责施工(除盐水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8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2.1.8.1管线安装:施工范围内的蒸汽管道、弯头、阀门、法兰、支架、流量计及管道防腐保温安装。

2.1.8.2设备安装、调试:电动阀等设备及厂家配套提供的附件安装及调试。

2.1.8.3电气及仪控

2.1.8.3.1一二次仪表、阀门安装,调试,校验。

2.1.8.3.2仪表管线及桥架安装。

2.1.8.3.3配电柜、盘箱柜安装。

2.1.8.3.4动力、控制及信号等电缆敷设及接线。

2.1.8.3.5设备、桥架等的接地。

2.1.8.3.6控制部分纳入现有DCS系统,新增控制部分的编程、组态及调试,包括所有涉及到的软、硬件的供货及施工。

2.2所有材料的厂内转运、起吊、就位工作,所需车辆、起重设备、人员及工器具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外请的叉车等特种设备进厂前,须提交有效的检验报告给招标人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

2.3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施工用工器具均由投标人提供。

2.4施工中涉及的所有焊接工作,人员及一切耗材、工器具等由投标人负责。

2.5与本施工需求相关的所有蒸汽管道吹管工作(临时管道及燃料费用等)由投标人负责。

2.6施工区域内所有地面(含地坪漆)、设备必须采用橡胶皮进行有效防护,动火时必须铺设防火毯,所需材料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完毕后按原样恢复。

2.7与本施工需求相关的所有保温工作,包括保温材料的采购。

3人员要求

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投标时须提供人员名单和对应证书。

3.2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驻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须同时提供:①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②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③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当月)最近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3.3投标人应提供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说明,无特殊原因,半年内不能更换人员,如需更换则所更换的人员资格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应事先备案招标人,未经报备招标人擅自更换的,招标人可视情况扣罚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追究因此带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对此做出承诺。

3.4投标人应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与投入的服务人员确立合法的劳动管理,做好并落实投入服务人员的社医保等相关保险的缴纳,在此基础上为其购买雇主责任险,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单张保单保额,不可多张累计,且保险期至少包含项目服务期限)的投保、劳保与其他福利的发放。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保险单和人员名单报备招标人,并自行负责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所有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意外、第三者意外,超过保险赔偿部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

4施工要求

4.1总体要求

4.1.1施工前,投标人应组织图纸会审,对现场空间尤其与厂区原蒸汽管路对接部分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安装方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2施工前,投标人应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脚手架搭设方案、吊装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交叉作业方案及安全、质量、进度控制措施等),经项目部编审批通过后交招标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

4.1.3施工前,投标人应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方案内容,降低安全、质量要求。

4.1.4开工前准备工作要充分,所有管材、阀门等材料均运至现场。

4.1.5施工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有高空作业禁忌及其它职业健康疾病的不得进入现场工作,所有施工人员年龄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4.1.6投标人拟派的施工人员应具有以下对应的证书,并同时提供以下人员的证书:

4.1.6.1承压管道焊工(其中高压焊工不少于两人)应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4.1.6.2架子工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登高架设作业证或住建部门颁发的架子工证;

4.1.6.3热切割作业人员及普通焊工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4.1.6.4电工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

4.1.6.5起重指挥人员应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指挥资格证。

4.1.7施工前10天,投标人必须到当地市场监管局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办理特种设备改造告知并申请监督检验,施工过程严格按照监督检验要求进行资料整理归档,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并有义务协助招标人完成政府机构的监管工作。

4.1.8国家及部颁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种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适用于本工程。

4.1.9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电力施工质量检验技术评定标准》十一篇验评标准执行,以及原电力部、国电公司颁发的其他有关规定等,本项目工程要求优良等级。

4.1.10投标人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厂内有关规定及要求,符合招标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并严格约束施工班组。若出现违反招标人厂内有关规定或作业行为不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将按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收取违约金。

4.2安装质量要求

4.2.1投标人在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质量负责人,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4.2.2现场安装承压管道焊口质量标准按DL/T 869执行,按NB/T *****.2 II级合格验收。

4.2.3投标人使用不合格材料,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造成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直至满足质量标准要求。

4.2.4所有承压管道焊口部位焊接前必须打坡口,管口及时用水溶纸和铝皮等做好防护措施。

4.2.5焊缝对口间隙保证在2~5mm范围,管口错口值不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对口前必须把管内的水溶纸、铁屑等清理干净并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整体吹扫。

4.2.6招标人邀请具有无损检测资质单位人员对所施焊的所有承压焊口100%进行射线检测,不合格焊口必须返修至检测合格。

4.2.7蒸汽管道应使用蒸汽吹扫。为减少吹管工作量,要求提前对管道进行除锈。吹扫前,应缓慢升温暖管,恒温1h后进行吹扫,吹扫的排气管应引至室外,加以明显标志,且排气管口向上倾斜,管道应有牢固的支架,与蒸汽管连接的设备应断开,临时封堵。蒸汽吹扫合格的标准:排气管管口设白色靶板,靶板表面光洁,宽度为排气管内径的5%~8%,长度等于管子内径。连续更换靶板检查,如靶板上的冲击斑痕不多于10点,每点不大于1mm,即为合格。

4.2.8所有吹扫涉及到的临时管路、阀门、靶板以及电气接线、吹扫所涉及的燃料等皆由投标人负责。

4.2.9保温后管道外壁温度不超过50℃且锅炉过热器出口温度至蒸汽管道计量端蒸汽温降不得超过5℃。

4.2.10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生产设备。

4.2.11投标人应严格落实过程质量管控,按程序进行完工验收。

4.2.12凡与设备和阀门接口的反法兰,应采用GB标准的法兰与之相配。

4.2.13各设备及管道的疏放水,应按有关图册中的系统图(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根据疏放水母管位置,结合现场情况,保证所需的坡度。蒸汽管道支吊架工作荷载未考虑试压水重,若做水压试验,应考虑增设临时支撑措施,以防弹簧支吊架根部及连接件超载压坏,对于不做水压试验的管道应严格执行《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 869-2021)中的规定检查焊缝。

4.2.14支吊架安装在安装前应对其管部、弹簧、连接件及附件等逐一检查核对规格、数量、材质等,对高温高压管道尤应注意,施工时要根据施工图纸及支吊架设计手册进行;连接件中吊架的拉杆长度受管道坡度及各种误差的影响,其长度可能与设计长度有不符之处,请用非标准拉杆按实际情况作适当地调整。

4.2.15设备应按厂家提供的安装说明进行安装,在土建施工前应核对到货设备与安装图尺寸无误后再浇灌基础,并注意按各设备制造厂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

4.3土建质量要求

4.3.1土方工程

4.3.1.1开挖基础土方时应依据设计要求进行,必须挖净耕植土、含有杂质的土壤。

4.3.1.2基槽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根据图纸要求进行夯实达标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4.3.1.3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晒,并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基坑土方开挖不得超挖。基坑周边超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限制条件。

4.3.1.4房心回填采用素土分层回填,压实系数≥0.94,基础四周回填必须保证质量。

4.3.2钢筋混凝土工程:

4.3.2.1钢筋采用HPB300级,HRB400级。

4.3.2.2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质量偏差检验,其中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4.3.2.3混凝土:基础采用C30混凝土,垫层厚度100mm,采用C20素混凝土,基础钢筋保护层为40mm。

4.3.2.4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的缺陷,对已经出现的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4.3.2.5焊条:HPB300钢筋采用E43XX型:HRB335、HRB400钢能采用E50XX型钢筋与型钢焊接随钢筋定焊条。Q235B采用E43XX型。

4.3.2.6本工程混凝土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严禁使用自拌混凝土。

4.3.3钢结构工程:

4.3.3.1本工程钢结构构件必须在有资质的、具有专门机械设备的建筑金属结构制造厂加工制作。

4.3.3.2钢结构施工详图应由具有相应管质的钢结构加工制造企业完成,由设计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用于施工。

4.3.3.3钢结构安装前应对构件进行全面检查:如构件的数量、长度、垂直度、安装接头处螺栓孔之间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3.3.4钢结构安装前应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标高和柱脚锚栓的位置、材质、基础混凝土强度等进行检查,并按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检测和办理交接验收。

4.3.3.5钢结构吊装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上产生过大的弯扭变形。

4.3.3.6钢结构吊装就位后,应及时系牢支撑及系杆,应设置临时缆风绳以保证结构的稳定性。设置的临时缆风绳等支撑体系安装完毕才能拆除。

4.3.3.7所有上部钢结构的吊装,必须在下部结构就位、校正并系牢支撑构件以后才能进行。

4.3.3.8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的规定,其中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之比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4.3.3.9施工所用的焊条、焊丝、焊剂等均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当两个不同强度的钢材焊接时,可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条。

4.3.3.10为确保钢构件的顺利安装,应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钢构件的吊装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并应进行施工吊装验算。

4.3.4植筋工程

4.3.4.1植筋所采用的胶粘剂应采用A级胶,必须进行粘结抗剪强度检验。植筋间距应大于等于5d,植筋边距应大于等于2.5d,d为钢筋直径。

4.3.4.2植筋应按有关规范和规程要求作拉拔试验,试验值严禁按短期拉拔试验值或厂商技术手册的推荐值采用。

4.3.4.3对使用植筋技术增加或加固的构件,应定期检杏其工作状态。第一次检查的时间为施工完成后第5年,其后不迟于每10年一次。

4.4电控质量要求

4.4.1设备、材料采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产品,保证与优质工程相配套。

4.4.2设备或材料安装布置达到美观、一致、顺直;油漆齐全完好。

4.4.3仪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维护和操作方便的地方,周围应干燥和无腐蚀气体。

4.4.4集中布置的仪表安装工艺规范、指示正确、间距均匀。要求变送器的排列横平竖直,并且变送器的中心都在同一水平线上。

4.4.5执行机构动作灵活、平稳、无卡涩,开关方向标志清晰。

4.4.6管路应尽量集中敷设,其线路一般应与主体结构相平行,应选择在不影响主体设备检修的地点。仪表管排列整齐,工艺精细。

4.4.7配管材质应与国家质量标准相符,且要确保所使用的管子管径与施工图中的规格及大小一致。应确保弯管半径大于规范中的转弯半径。

4.4.8电控施工质量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及其他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的要求。

4.5安全要求

4.5.1投标人在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4.5.2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安规和招标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招标人有权立即制止施工现场不安全行为。

4.5.3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落实疫情安全管控措施,不得安排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施工人员参与本项目施工,所有施工人员均应按疫情管控要求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品。

4.5.4投标人所有安全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并应定期检查。

5设备、材料要求

本次招标的设备及材料全部由投标人负责。主要设备技术要求如下。

5.1工作钢管

5.1.1用于输送工作压力不大于4MPa,温度不高于400℃的过热蒸汽。

5.1.2保温管工作钢管采用无缝钢管,无缝钢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T8163-2018《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材料牌号为20G。

5.1.3无缝钢管按照GB/T8163-2018标准进行制造,无缝管推荐品牌:宝钢、包钢、衡阳华菱。

5.1.4无缝钢管单根长度正常为9~12米一根,不允许以焊接短管的方式来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每根无缝钢管要求标注长度;无缝钢管弯曲度应满足每米弯曲度≤1.5(mm/m),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总长度的1.5‰,且不大于12mm。

5.1.5钢管的两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并清除毛刺。钢管要求出厂坡口坡度30°~35°,钝边1mm。

5.1.6无缝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和壁厚公差的80%。

5.1.7无缝钢管的管端切斜度应不超过钢管外径的2.5%,但最大应不超过6mm,钢管的端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5.2电动执行机构

5.2.1电动执行机构应采用智能型一体化产品,接受开、关无源干接点指令信号。应具有自动相位校正、缺相保护、防锤击保护和电机过热保护等功能。电动执行机构推荐品牌:重庆川仪、苏州博睿、上海自仪。

5.2.2电动执行机构应直接安装在阀门上,由投标人配套供货,并完成有关整体调试工作,电动执行机构的额定行程应不小于阀门的最大行程,额定行程范围值应可调整。

5.2.3电动执行机构输出力应按阀门最大力矩的1.3-1.5倍选型,堵转转矩应大于最大控制转矩的1.1倍,应满足不同工况下阀门的开启和关闭的要求,电动执行机构输出的最大控制转矩应大于阀门在工作状态时开启或关闭所需的转矩,电动执行机构输出的最小控制转矩应小于阀门在工作状态时开启或关闭所需的转矩,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输出的最小控制转矩应不小于调节阀或调节挡板中间位置的运行转矩。其刚度满足系统稳定性的要求。

5.2.4电动执行机构应根据控制需要带有限位开关、力矩开关、过负荷装置、就地位置指示器等。开、关向限位开关及力矩开关和过负荷装置接点数目满足要求。电动执行机构至少应配供位置限位开关2个(开/关方向各1只),力矩限制开关2个(开/关方向各1只)。每个开关都有一常开和一常闭接点,所有接点均无公共端,接点两端接线全部落到端子上,以便招标人接出。每个电动阀门驱动装置还应送出一个包括过力矩在内的综合性的“阀门故障信号”信号,所有限位开关为非接触式。可调整电动门驱动装置还应配有4~20mADC阀位反馈装置,带负载能力至少为650Ω,线性误差0.5%。

5.2.5控制信号,包括但不限于:

5.2.5.1开关型电动门:开、关控制信号,已开、已关反馈信号,阀门故障信号,允许远操信号。

5.2.5.2可调整电动门:开、关、停控制信号,已开、已关反馈信号,阀门故障信号,允许远操信号,阀门4-20mA位置反馈信号。

5.2.6信号制式:开关量为无源、无公共端干接点,接点最小容量应为:220VAC 5A;220VDC 3A;模拟量为4~20mADC。

5.2.7电动执行机构防护等级IP68,有防尘、防雨、防盐雾、防潮、防水等防护措施,电机绝缘等级为F级。动力电源为380VAC。

5.2.8当电源等故障时,电动执行机构应送出报警信号。

5.2.9电动阀门本体接线盒电缆进出线口朝下,接线盒配套缆塞。

5.2.10电动执行机构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不锈钢标牌,标牌内容至少包括设计编码、型号和设备名称等,标牌上使用的单位为国际单位。

5.2.11电动执行机构应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护装置,力矩开关的力矩在一定范围内应能调整,在执行机构过力矩时,应能自动切断执行机构电源;同时执行机构应有可靠的制动机构,以防止电动机惰走,减小电动机启动电流。

5.2.12所有电动执行机构均应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是静止,均能安全地切换至手轮操作位置。

5.2.13三相电动机应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启动转矩、低的启动电流和小的转动惯量,具有电动机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并具有自动识别三相电源相序和自动相位校正功能。

5.2.14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自动保位功能,在失去电源和控制信号的情况下,执行机构应能保持在失电失信号前的位置,并具有故障报警无源接点输出。

5.2.15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强制开关功能,无论执行机构处于何种工作状态,一旦接到强制开关指令,必须快速完成强制开关,强制开关指令为无源接点(对某些执行机构既要能完成强制开又要能完成强制关)。

5.2.16执行机构必须带一体化智能型控制单元,主要参数可通过编程设定,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且操作调试简便。

5.2.17电动执行机构为免开盖调试型的。

5.2.18执行机构的控制通过DCS发出数字量信号(DO)完成,执行机构的设定若需能过遥控器完成,供货时应该配供遥控器。需中停的阀门需要有4~20mA阀位信号,与电动执行机构最终输出实际位移的误差应为输出位置信号示值范围的±1%,电流信号负载能力不小于650Ω。

5.2.19提供的执行机构应配套必要的安装附件,如角行程执行机构的拐臂、球铰等,除拐臂、球铰外,执行机构应以整体状态运输至阀门厂与投标人供货的阀门配套,不需要招标人再购买其它配件。

5.2.20智能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输出力矩应满足不同工况下阀门开启和关闭的要求,并保证动作可靠(在执行机构满足最大力矩工况下,应留有50%裕度,卖方应在技术资料中说明此裕度的大小),其刚度满足系统稳定性的要求。最终扭矩由卖方根据 压力等级、管径等技术参数确定,但必须满足最大力矩工况下,留有50%裕度要求。

5.2.21注意事项:阀门安装在高温管道上,阀门执行器与阀体连接时需要考虑金属热传到导致电动执行器工作温度过高的情况,并在物理连接进行相应散热处理,最终确保阀门稳定可靠运行。

5.3疏水阀推荐品牌:斯派莎克、阿姆斯壮、德国克莱。

5.3.1疏水阀阀体、内件、垫片的材质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

5.3.2疏水阀关闭系统需为SCCV自动定心,自动关闭系统;内部需有水封机构,不可泄露原生蒸汽。

5.3.3疏水阀需承受背压80%以上、内部需设置自动排气装置以防止蒸汽汽锁、空气气堵现象的发生。

5.3.4疏水阀内部元件抗水击,结构简单紧凑,内部元件能进行在线维修更换。

5.3.5疏水阀制造过程中的焊接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并按制造厂评定合格后的焊接工艺规程执行,所有焊缝应保证焊透,无砂眼、漏焊。

5.3.6疏水阀在上漆前应彻底清除表面的飞边、毛刺、油污等,然后涂防锈底漆和面漆。

5.3.7法兰端、螺纹端或焊接端应使用塑料、金属或木制品覆盖以保护垫片密封面,螺纹口或焊接坡口及其内件。

5.3.8产品铭牌应安装在疏水阀上明显部位,铭牌上应标明型号、公称压力、公称直径、压差、制造单位、制造时间等。

5.4闸阀、截止阀推荐品牌或厂家:上海亚核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开封市瑞发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德科隆(无锡)流体控制有限公司、山东天成阀门制造公司。

5.4.1截止阀采用波纹管截止阀,双重密封设计。

5.4.2阀瓣锥形设计:阀门关闭时,具有“刮除效应”的锥形密封面能自动去除表面杂质,可以确保阀瓣有可靠的密封和更长的使用寿命。

5.4.3波纹管密封件:波纹管密封截止阀的关键部分是金属波纹管,通过自动滚焊盖和阀杆之间的连接,确保波纹管组件无渗漏。

5.4.4阀体应确保阀体表面光洁度及机械性能,减少气孔、砂眼、裂纹的出现,增强铸件的抗拉强度。

5.4.5阀门操作要平滑,并且在两个方向上要操作稳定。阀门应能免除因流动诱发的振动。阀门全开时有良好的水力特性,在全开时的阻力系数不超过0.04。在全流量和处于设计压力的情况下,从任何一个方向中,阀门均应有良好的关闭适应性。

5.4.6所有钢制闸阀采用以下密封面:所有的钢制闸阀采用司太立合金或类似钴铬合金堆焊的阀座(包括上密封)。

5.4.7阀杆外圆一律精磨出厂,高压阀杆表面经镀镍磷处理,使其具有良好的耐腐蚀和抗擦伤性。

5.4.8所有铸件阀门的焊接坡口应进行射线检测。

5.5弯头、三通推荐品牌或厂家:河北尚恒管道制造有限公司、盐山亚汇管业有限公司、河北皓祥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海润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5.5.1作为补偿弯头,弯头的曲率半径应根据设计给定,由于外护管采用直管斜切对焊虾米腰,为保证最小边长大于50mm,故曲率半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5.2弯头外护管应进行扩径以保证弯头有充足的位移空间,在弯管的中心位置上设置滑动支架来承载弯管的重量。

5.5.3三通采用标准冷拔三通,主、支接管长度不得小于400mm,当采用主管挖孔焊接,主管要按照GB150规定进行补强处理。外护管通常采用主管挖孔焊接,也必须补强处理。

5.5.4设计过程中通常在三通处设置固定节,为了保证固定节尽可能接近三通,可将固定节和三通制作成组合件。

5.6保温材料

5.6.1要求0.6mm铝平板(象牙白),硅酸铝保温毯性能表如下表:

种类

使用密度

kg/m3

常用导热系数λ0(平均温度Tm=70℃)

W/(m•k)

导热系数参考方程式

推荐使用温度

备注

硅酸铝纤维毯

≤200

≤0.056

λL0+0.0002(Tm-70),(Tm≤400℃);

λHL+0.*****(Tm-400),(Tm>400℃);

(下式中λL取上式Tm=400℃时计算结果)

≤800

5.6.2主保温层厚度≥100mm时应分层,保温层应拼接严密,一层应错缝,二层应压缝,缝隙用软质高温保温材料填充,捆绑应牢固,涂抹高温胶泥均匀,层间应设置反射层。

5.7压力(差压)变送器推荐品牌:罗斯蒙特、ABB、横河EJA。

5.7.1投标人提供的智能变送器必须为品牌备选名单内生产商的一线优质产品,并为全新产品,技术先进、成熟、完整和安全可靠。

5.7.2投标的变送器需配置HART通讯协议,带液晶显示表头。

5.7.3变送器应具备完善的自诊断功能(故障出现后应能通过用户的分散控制系统进行报警,以便维护人员利用手操编程器对变送器进行查询)

5.7.4变送器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1)量程:在测量范围内连续可调。

2)量程比:100:1。

3)输出信号4~20mA DC、二线制,变送器工作电压:12~30V DC、通讯所需最小负载为250Ω。

4)介质温度可达120℃。

5)具有零位正向迁移和负向迁移。

6)测量精度:±0.075%。

7)稳定性:12个月为URL的±0.1%,12个月为URL的±0.25%。

8)防护等级:IEC IP65。

9)环境温度:-25~80℃。

10)环境湿度:5~100%相对湿度。

5.7.5其它技术要求

1)变送器具有双向选择数字通信能力,在1.5km范围内可进行通讯(改变、观察变送器的一切可变参数)。

2)变送器在“零”和“满量程”时都能进行调整。除具有远方调零、满量程调整功能外,还具有本机调零、满量程调整功能。零点的压缩和提高可以在0~80%内。

3)变送器应设有统一的接口,以便连接电气测试设备。

4)变送器超压保护至少是设计压力满量程的50%以上,变送器具有超压力条件下工作的能力,而不会影响原有的精度。

5)变送器在外接负载电阻至少为500欧姆时(24VDC供电),仍然能正常工作。

6)变送器在温度变化为50摄氏度时,漂移量不超过最大量程的0.3%。

7)变送器应能通过手操编程器进行组态,组态的数据保存在EPROM中。失电后,变送器可以在重新启动后马上工作。

8)差压变送器能把介质过程差压转换成输出信号,输出信号可以代表流量、液位及差压。整定差压值小于等于6kPa均定义为微差压变送器,整定差压值大于6kPa均定义为普通型差压变送器。差压变送器的静压应满足清册上相应技术协议要求。

9)差压变送器在高压连接侧(或低压连接侧)处于最大流体工作压力时而在低压连接侧(或高压连接侧)直通大气的情况下,不至于损坏仪表或使整定值偏移。

10)差压变送器按清册要求配供材质为不锈钢(316L)三阀组,三阀组与差压变送器为一体化安装形式。三阀组的介质输入端应提供材质为不锈钢(316L)1/2NPT外螺纹过程接口及配供用于与 (14 (3/(16×3管连接的接头; 三阀组应符合相应静压压力等级要求。压力变送器的介质输入端应提供材质为不锈钢(316L)1/2NPT外螺纹过程接口及配供用于与(14(3/(16x3管连接的接头。

11)差压式变送器应保证静压对测量信号不产生影响,单侧受压不应造成变送器的损坏和标定范围的漂移,差压变送器高、低压可互换。

12)差压变送器两侧均等的静压力变化不会影响仪表精度。

13)提供通讯协议的智能手持编程器和便携式编程器,对智能变送器进行标定、组态、诊断和维护。

14)变送器零点及量程就地可调,由制造厂完成标定。零点能够迁移,正迁移能够达到全量程的100%,且在此范围内的迁移不会对变送器的精度产生影响。此外还应提供整体试验接口,以便连接电气试验设备。

15)变送器隔离膜片采用哈氏合金或316L(具体根据设备表配置),膜盒采用316LSST材质,所有端子都有永久性的标记,便于识别。

16)变送器连接线和端子符合现行的ANSI标准,每台变送器应提供不锈钢标志牌,标注永久性的测点位号以便于现场安装识别。

17)变送器配有就地满量程可调型5位数字组成的LCD显示表(不得采用模拟表头),接线和端子应符合UL和ANSI标准,所有端子应有便于识别的固定标志。

18)投标人提供的变送器应覆盖垃圾焚烧发电厂压力、差压、液位、流量等参数的测量范围,当被测量参数在0~100%范围内连续变化时,对应输出4~20mA.DC连续变化信号。

19)变送器的供电电源为24VDC(与信号线合为二线制),在此条件下其负载能力应不小于500Ω。

20)变送器正、负压侧(结构法兰)材质为不锈钢(316L)。

21)所有变送器与被测介质脉冲管路的连接应采用适合于螺纹管接头连接的形式。投标人应配供材质为不锈钢(316L)1/2NPT外螺纹过程接口及配供用于与Φ14(3管连接的接头;对配供的每一种类变送器、易耗品及接头等,至少应有15%余量的备件,不足一台按一台计。

22)变送器应具有灵活的安装方式,投标人应提供变送器安装附件,可直接安装在Φ50管件上。所有的变送器配置应完整,包括必要的安装附件,如接头、隔离膜片、O型圈、 导线罩、 填充液体和变送器安装支架(如Φ50 U型固定螺栓)等, 安装支架选用直角(L型)安装型。

23)变送器外壳采用耐用金属制成,应防盐雾腐蚀,且具有适当的密封方式与变送器机械部分分开,达到最佳工作状态,密封的壳盖易于装卸。外壳防护等级为NEMA4及IEC IP65(防浸型、露天装),密封圈的材质统一为软不锈钢。

24)对某些有特殊要求的应用场合,如防爆、防腐等,投标人应提供适合使用条件的防爆型、防腐型变送器。变送器与被测介质接触的浸湿部分的材料应与被测介质相适应,以防止变送器腐蚀和剥落。

25)变送器的电线、电缆管接头为螺口式,接口为M20x1.5,并配有堵头和电缆接入口防进水接头。

26)投标人提供的变送器的参数必须满足现场工艺测量要求,保证满足测量点在变送器设定量程的2/3~3/4范围内,变送器满量程与设定量程比不能大于10。

5.8温度变送器推荐品牌:重庆川仪、安徽天康、上海自仪。

5.8.1温度变送器感温元件要求

1)热电偶和热电阻必须为品牌备选名单内生产商的一线优质产品,并为全新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热电偶和热电阻的选型依据及产品的选型手册。设备选型最终由招标人确认。

2)除非特别指明,热电偶/热电阻应包括全部组件(热元件、套管、接线盒、固定装置等)。

3)热元件均采用铠装热元件,并应与保护套管绝缘,即非接壳式。

4)保护套管材料应采用不锈钢(0Cr25Ni20)。除非特殊指明,对于螺纹安装热电偶/热电阻,保护套管安装螺纹应为M27(2。

5)接线盒应为全天候,螺纹盒盖,铸铝材质。多支热电偶/热电阻,接线盒内接线端子应分列布置,便于接线。

6)安装在室外的测量测温元件,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7)在主蒸汽等蒸汽管道应用场合,热电偶保护套采用与管道相同的材质。其它应用场合的热电偶、热电阻保护套管采用不锈钢。有耐磨要求的热电偶、热电阻应使用耐磨护套,耐磨段为整体成型制造,耐磨头长度不得小于300mm,材质为钴钛合金或其它更优秀的材料。保护套管选用的材料应能在工艺介质温度范围内长期使用。

8)精度:热电偶/热电阻应按照IEC标准,选用工业一级标准。

9)每只热电偶、热电阻应标明型号及设备编号,以便区别。

10)热电偶/热电阻组件,应包括:热敏元件、保护套管、短接管、热电偶/热电阻端接头,热敏元件不能与热套管相连接。

5.8.2热敏元件:

1)热电偶的热敏元件采用根据供货范围内标明的分度号(K、E分度)确定的专用导线,其绝缘层是高纯度、高温绝缘性能良好的电熔氧化镁粉,用不锈钢管保护,采用冷拉拔循环工序制成状如粗铅丝的铠装材料,并封焊工作端及密封尾端。热电偶的热敏元件(包括前部端头)应与不锈钢管外套绝缘,热电偶导线用颜色标记。

2)热电阻的热敏元件为用印刷集成电路制成的微型铂元件,0℃的标定值为100(。其绝缘层是高纯度、高温绝缘性能良好的电熔氧化镁粉,用不锈钢套管保护,采用冷拉拔循环工序制成状如粗铅丝的铠装材料,并封焊工作端及密封尾端。应与不锈钢管外套绝缘,热电阻热敏元件的接线方式为三线制。热敏元件应置于距顶尖部不超过25mm的距离内。

5.8.3保护套管:

焊接式保护套管为中心钻有深盲孔的长杆,安装时焊在工艺管道上;螺纹联接式热电偶采用不短于25mm长的丝扣连接。保护套管的联接方式取决于被测工质压力和温度及流速条件。

5.8.4热电偶/热电阻端头组件:

1)热电偶/热电阻端头组件为一装端子的接线盒、弹簧装置、旋式垫片、盖和链条。接线盒为不锈钢或铸铝材质,并按照国际标准给予颜色,以便识别其分度号。接线盒应为防水接线盒,防护等级为IP65以上,有20mm丝扣用于连接短接管,端子排应能容纳2.5mm2补偿导线。

2)端头应符合NEMA4级,具有防震能力,端子排应能自由从端头内脱卸。端子应标明极性。

5.8.5精度:

1)热电偶精度应符合最小误差值:±1.5℃或±0.4%|t|(在0~1000℃量程之内)。

2)热电阻精度应符合下列最小误差值:±0.15+0.002|t|(在-200~+500℃量程之内)。

3)热电偶/热电阻每年只要校验一次,就应可以保持上述性能指标。

5.8.6热响应时间:电站专用热电偶、热电阻应带弹性压紧装置,减少热元件热响应时间,(0.5≤75s。

5.8.7铭牌:每支热电偶/热电阻的接线盒上均固定有设备铭牌,铭牌上应标明元件型号规范、分度号、制造厂、设计位号等。

5.8.8变送部分要求

5.8.8.1温度模块外部采取环氧树脂浇注工艺,顺应于种种恶劣跟伤害场合应用。

5.8.8.2要求构造简单,可直接调换一般拆卸式热电偶、热电阻。

5.8.8.3防护品级:IP65。

5.8.8.4采取硅橡胶或环氧树脂密封构造,因而耐震、耐湿、合适在恶劣的现场情况装置应用。

5.8.8.5温度信号可转换为二线制 4~20mA DC 的电信号传输给显示仪、调节器、记录仪、DCS等。

5.9流量计推荐品牌或厂家:辽宁聚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科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QMC。

5.9.1流量节流装置

5.9.2蒸汽流量计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8】515号函《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中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的监检证书。

5.9.3流量节流装置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提供的流量节流装置必须在国内大型燃煤机组具有五年以上成功应用业绩,无不良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流量节流装置应为原厂家全新产品。投标人应对此做出承诺。

5.9.4流量节流装置要求在不锈钢标牌上注明型号及设计仪表位号。

5.9.5流量节流装置在设计时应考虑到在其最高流量时的额定差压。(值不应超过0.65;流量计需配冷凝罐,流量计量程比10:1,精度:±0.5;流量计须出具有资质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要求流量计检定采用整套检定(压力变送器、温度测量装置、差压变送器、积算仪整套检定),同时压力变送器、温度测量装置、差压变送器、积算仪均需出具有资质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投标人应对此做出承诺。

5.9.6流量节流装置材料应与被测介质相适应。管道连接形式采用法兰连接。

5.9.7每套流量节流装置应按节流装置数据表提供。

5.9.8投标人应根据节流装置数据表的参数,计算相应流量测量装置的差压值。在投标书中给出不同供货商提供的每套装置的测量差压值、修正公式。

5.9.9流量测量装置按附表提供的清单在投标时提供各个厂家的计算差压。

5.9.10变送器应与流量节流装置配套,差压范围应根据节流装置计算书整定。

5.9.11流量计安装使用前,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取得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校准合格报告。

5.9.12流量积算仪

5.9.12.1流量输入通道:接受4-20mA差压变送器输入信号。

5.9.12.2补偿压力输入通道:接受4-20mA压力变送器输入信号。

5.9.12.3补偿温度输入通道:接受K型热电偶输入信号。

5.9.12.4可提供变送器+24VDC供电源(有短路保护功能)。

5.9.12.5要求具备上电复位和断电数据保护功能,确保仪表通电运行正常,断电数据不丢失,数据保存时间10年。

5.9.12.6测算精度:基本误差为0.5%fs。

5.9.12.7通讯接口:EIA RS–485串行接口(光电隔离),通讯速率: 9600、4800、2400或1200波特率,传输介质:双绞线。

5.9.12.8电源:AC 220V。

5.9.12.9流量积算算仪仪表箱规格:柜体推荐尺寸:1200*600*400mm,304不锈钢材质,板厚不低于1.5mm,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柜门带双锁。

5.10单体调试、分部试运、整套启动期间费用划分:

5.10.1机组整套启动前设备单体调试、分部试运阶段所有电及由招标人承担费用。

5.11设备、材料的运输和保管

5.11.1投标人关于设备、材料保管及交货卸车的具体规划和措施,进入投标文件。投标人负责进入施工现场及现场仓库的设备材料的看护、保养等保全工作。如果这些设备材料发生丢失、损坏等数量和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12招标产品品牌推荐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推荐品牌

备注

1

2

3

4

5

1

减温减压装置

甘肃红峰机械有限责任有限公司(920 兵工厂)

德科隆(无锡)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杭州华惠阀门有限公司

2

无缝钢管

宝钢

包钢

衡阳华菱

3

电动执行机构

重庆川仪

苏州博睿

上海自仪

4

疏水阀

斯派莎克

阿姆斯壮

德国克莱

5

闸阀、截止阀

上海亚核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开封市瑞发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

德科隆(无锡)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山东天成阀门制造公司

6

弯头、三通

河北尚恒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盐山亚汇管业有限公司

河北皓祥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海润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7

压力(差压)变送器

罗斯蒙特

ABB

横河EJA

8

温度变送器

重庆川仪

安徽天康

上海自仪

9

流量计

辽宁聚焦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科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QMC

5.12.1上述条款中阐明“推荐品牌”的设备、材料,投标人应明确一个选用的品牌,也可选择同等质量档次或更高质量档次的产品进行投标,但须提供同等质量档次或更高质量档次产品的详实说明。投标人提供的同等质量档次或更高质量档次的产品必须经过评标委员会认可,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所投产品档次未达到推荐品牌的档次,则将被判为投标无效。

6项目进度计划及交付要求

6.1交付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并具备通气条件;合同生效之日起150天内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6.2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编制出设计进度计划(含设计阶段的时间安排),设计进度计划应与采购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相衔接,并明示出设计的开始日期。

6.3根据项目的进度计划,投标人编制出采购进度计划,采购进度计划应与设计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调试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相衔接,并明示出采购的开始日期。

6.4根据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投标人编制出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应与设计进度计划、采购进度计划、调试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相衔接,并明示出施工的开始日期。

6.5投标人进度计划中应有必要的赶工措施。

6.6因供货、施工期限延误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对应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7踏勘要求

7.1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有义务到生产现场勘察,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所供产品满足各生产现场的实际使用需要,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30至南平炉下镇陈坑村瓦口工业区(联系人:叶盛松,联系电话:137*****740)。

7.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生产现场管理人员的允许,可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7.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验收标准及要求

8.1本项目所供货物到现场后,招标人组织技术人员对货物的外观、数量、技术参数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货物,招标人有权退货处理,退场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提供合格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8.2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按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图纸、电气控制接线图、总装配图以及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8.3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采用现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8.4投标人提供货物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8.5改造施工安装完成后,投标人应组织人员指导设备的调试,招标人派技术人员配合。

8.6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及配件在装配前,由双方技术人员确认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的安装。

8.7设备安装调试后,设备的精度、性能,达到实用要求和工艺技术要求。

8.8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一个月内投标人进行自检设备并准备竣工验收报告,通知招标人验收。招标人应于接到投标人通知后的7日内验收;逾期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完成。

8.9投标人按双方签订的技术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验收标准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8.10试运行验收时各项技术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招标人。

8.11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必要时提供与采购货物实际相符的说明书。

8.12货到后招标人安排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货物由投标人负责退场,投标人于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提供合格产品,退场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1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双方共同商定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质量认定,并出具相关质量认定意见书。

8.14验收过程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最新合格材料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及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9.2质量保证期为该设备改造完成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年或全部设备货到项目现场后24个月或完成性能验收后12个月(以日期先到者为准)。

9.3投标人保证在协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投标人责任引起该改造部件的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全责。投标人对提供设备的机械性能担保,对产品的质量担保,对施工及安装质量担保,对设备运行可靠性担保。

9.4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货品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所要求的材质相符,并符合现场安装要求。

9.5根据招标人按技术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投标人承诺接受招标人所提出的索赔。

9.6投标人承诺所提供货品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的要求。

9.7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达不到产品使用寿命或本规范书要求,投标人免费提供更换备件。

9.8质保期内因投标人设备缺陷或出现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全部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自负,并承担相应全部损失。

9.9投标人须保证十年内不发生因材料材质及施工工艺造成的承压管道泄漏。

9.10售后服务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0风险范围

10.1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和材料价格变化(不含水泥、混凝土及电缆由于市场变更异常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钢材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该部分不属风险包干范围)。②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施工措施。③工程量错漏影响工程造价在士3%(含士3%)以内的。

10.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招标人按规定已考虑3%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在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在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

10.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0.3.1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

10.3.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

10.3.2.1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变更材料,一般应根据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但出现下述情况的应按下列规定计算: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但需调增的材料费相对应的材料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或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但需调减的材料费相对应的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根据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所列的相应材料单价及中标降幅系数计算。

10.3.2.2中标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变更材料,按照项目当地政府施工期间公布的市场信息综合价与中标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10.3.2.3项目当地政府施工期间公布的市场信息综合价中没有的变更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审核后确定。

10.3.3钢材、水泥、混凝土及电缆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因素及政策性调整导致的价格变化,钢材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不含5%),水泥、混凝土及电缆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不含5%)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由招标人进行价差增补或核减,当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上述“约定幅度”以外,其超过的部分材料价差调整和计取方法按施工期间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政策调整。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引起的价差由投标人承担。上述情形,若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最新政策性调整,调整办法按新政策执行。

10.3.4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1.05或小于0.95的除外。

11违约条款

11.1投标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招标人有权按照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合同价款的10%以上计算作为投标人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

11.2由招标人推荐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品牌,由投标人按其投标时选定其中一家或一个品牌采购,如特殊原因须更换,须提供更换品牌同等或更高档次的依据且须经招标人同意。若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使用非推荐的品牌,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若投标人拒绝更换或无法更换的,按**********元/项的标准扣罚违约金。

11.3投标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更换材料和设备并承担损失,同时按不少于5000~*****元/次扣除违约金;无法更换的,招标人有权按照该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同等价值进行处罚,同时按不少于**********0元/次扣除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

11.4投标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修复的,招标人有权自行修复并按照修复,按实扣除修复费用,同时按照修复费用的30%计算投标人违约金。

11.5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就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1.5.1投标人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同时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并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为投入服务的人员购买相应保险,并于开工前将保险复印件复印件交至招标人。所需要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招标人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所需费用由投标人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投标人未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实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1.5.2由于投标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发生安全事故、管线破坏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00元不等的违约金。

11.5.3投标人应当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福建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以及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若招标人现场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招标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的情况,除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外,可根据情况轻重要求投标人支付1000元~*****元不等的违约金,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支付违约金。

11.5.4投标人应当同意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各项检查及以下扣罚约定:每发现一处质量安全隐患与招标人内部管理规定和制度相违背,招标人有权利视情况对投标人按 1000元~*****元/次的标准扣罚违约金;每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招标人有权利视情况对投标人按1000元~*****元/次的标准扣罚违约金。

11.5.5投标人进场施工前应向厂部安全管理部门报备,做好安全交底并开具工作票后方可进行现场作业,未经审批不得进入厂房生产区域,未经许可不得私拉电线,用电需经厂部同意,不得使用插排等无漏保产品,违者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500元~*****元/次的标准扣罚违约金。

11.5.6投标人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违者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500元~1000元/人的标准扣罚违约金。

11.5.7投标人施工期间机械及管理人员车辆不得随意停放,应根据厂部人员安排,停放指定位置,违者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500元~1000元/人的标准扣罚违约金。

11.5.8投标人施工过程材料需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废料等不得随意弃置,否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500~1000元/次的标准扣罚违约金。

11.6投标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并具备通气条件,每延迟一天,扣罚合同总价的*****元/天,最高扣至合同价的5%。

12投标响应要求

12.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真实有效,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通过现场资料查验原件(资质证明、业绩、营业执照等)或上门核实等方式,对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进行核查,中标候选人应无条件配合,否则将可能影响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

12.2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主要施工方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的措施;防台风、防雨措施;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12.3投标人应在现场组建项目部,并选派技术精、素质高的施工人员,人数应能满足施工需要,并指定一位施工负责人方便联络。

12.4投标人在入厂前,需到招标人处办理有关入厂手续。

12.5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所有工作人员的生活食宿问题。

12.6投标文件中若有增值服务,请在投标文件格式“增值服务”中单独列明。。

13投标报价要求

13.1本项目为整体招标,投标人不得拆分项目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交货期间生产材料上涨及市场销售价格上涨的风险,且该项风险费在报价中充分考虑。

13.2本项目为改造土建施工及配件制造供货和安装工程(招标人负责范围除外),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设备费、配件及辅助材料费、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现场安装(招标人负责范围除外)、调试、施工水电电费、集成、旧设备拆装费、产品检验检测、管道监检检测和取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验收、操作人员培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费(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则相应调整税率及合同价,不含税单价不变)、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以及履行本招标项目义务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13.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

13.4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13.5本次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13.6投标人对每一种货物(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3.7本次投标报价必须采用福建省晨曦软件进行编制,并在投标电子系统中的“投标文件其他资料”板块提交通过晨曦软件格式制作导出的投标报价文件电子版,该电子版报价文件为本次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付款方式与条件

14.1合同生效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供的合同总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管道、仪表和阀门等设备的采购合同及已付定金凭证、书面付款申请,并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

14.2过程进度款支付:投标人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申请支付当月进度款的85%,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5%时,停止支付进度款;投标人完成质量竣工验收经招标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包含但不限于取得压力管道第三方检测报告、管路供汽正常、各项试验合格、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招标人出具竣工结算审核结论书,投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档案归档后,投标人向招标人开具结算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投标人完整履行质保义务后无息支付。

15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的一种:

15.1履约保证金方式

15.1.1投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通过投标人的账户以转账的形式将暂估中标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缴交至招标人;

15.1.2合同期满且投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后,招标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投标人。

15.1.3合同履行期间,若投标人存在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15.1.4如发生履约保证金被没收,投标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投标人账号以转账形式补足。

履约保证金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

收款账号:422*****6296

15.2履约保函方式

15.2.1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为暂估中标总金额的10%,履约保函有效期持续至本项目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15.2.2合同履行期间,若投标人存在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兑付保函。

15.2.3如发生履约保函被兑付,投标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履约保函。

15.3合同在投标人提供履约保函后正式生效。

15.4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将被视为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投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16其他说明

16.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条款间存在冲突或不一致的,按有利于招标人的条款执行。

16.2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6.3投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投标人还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该损失。

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PurchaseFormat":"

合同编号:

甲方(招标人):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厦门市湖里区

乙方(中标人):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根据甲方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热改造 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GW2025-QY047)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

1.1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及价格

序号

名 称

材料

型号或规格(mm)

单位

单价(元)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在改造土建施工及配件制造供货和安装工程(甲方负责范围除外),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设备费、配件及辅助材料费、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现场安装(甲方负责范围除外)、调试、施工水电电费、集成、旧设备拆装费、产品检验检测、管道监检检测和取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验收、操作人员培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费(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则相应调整税率及合同价,不含税单价不变)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以及履行本招标项目义务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 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1.1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从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敷设一根中压供热管道,向福建南平三元热电能源有限公司供热,满足其热负荷需求。

1.2项目基本方案

1.2.1蒸汽管道从汽机房DN200 的主蒸汽母管上(4.0MPa、400℃)引接一条DN250(Φ273×13)的管道向东出汽机房,再向南至厂区围墙附近,再沿着围墙向西至厂区工业水池前,最后向南采用架空管廊的方式跨越园区规划道路至热用户厂区红线内电动阀出口处。管道长度约300m,全程采用低架空和管廊的敷设方式,本项目供热后的凝结水不回收。

1.3执行标准

1.3.1乙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要求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文。本技术要求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投标双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有矛盾时,按现行的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3.2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热改造项目的设备技术参数、改造、安装、调试、检验、验收时遵守下列标准等必须遵守下列最新的标准,但不仅限于下列标准且以最新版本为准:

1.3.2.1 GB/T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份允许偏差。

1.3.2.2 GB/T 713.2-2023 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 第2部分:规定温度性能的非合金钢和合金钢。

1.3.2.3GB/T 5777-2019/XG1-2021《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纵向和/或横向缺欠的全圆周自动超声检测》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1.3.2.4 GB/T3323-2019 焊缝无损检测(系列标准)。

1.3.2.5 GB/T *****-2023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1.3.2.6 GB/T *****-2023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1.3.2.7 GB/T*****-2015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1.3.2.8 GB/T***** 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系列标准)。

1.3.2.9 GB/T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

1.3.2.10 DL/T438-2023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1.3.2.11 DL/T869-2021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1.3.2.12 DL/T5054-201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范。

1.3.2.13 GB*****-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1.3.2.14 GB/T3091-2015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1.3.2.15 GB*****-2017 钢制对焊管件 类型与参数。

1.3.2.16 DL/T 695-2014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1.3.2.17 GD******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1.3.2.18 DL/T 752-2023 火力发电厂异种钢焊接技术规程 。

1.3.2.19 DL/T 718-2014 火力发电厂三通及弯头超声波检测。

1.3.2.20 CJJ34-2010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

1.3.2.21 CJJ/T104-2014 城镇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

1.3.2.22 CJ/T 246-2018 城镇供热预制直埋蒸汽保温管及管路附件。

1.3.2.23 GB*****-201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1.3.2.24 CJJ28-2014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3.2.25 GB/T8163-201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1.3.2.26 SY/T 5037-2023 普通流体输送管道用埋弧焊钢管

1.3.3供水

1.3.3.1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考虑,费用由乙方承担。

1.3.3.2在不影响厂区正常生产的情况下,也可通过厂区已建管网取水。费用由乙方承担。

1.3.4供电

1.3.4.1施工用电由乙方自行考虑,费用由乙方承担。

1.3.4.2厂内用电电压等级:380V。

第三条 招标清单、范围及要求

1.1招标范围

1.1.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改造内容为汽机房DN200 的主蒸汽母管上(4.0MPa、400℃)引接一条DN250(Φ273×13)的管道向东出汽机房,再向南至厂区围墙附近,再沿着围墙向西至厂区工业水池前,最后向南采用架空管廊的方式跨越园区规划道路至热用户厂区红线内1m 处止的全部内容,相关配套内容及改造部分(除盐水制备系统设备除外,但除盐水系统的土建基础在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水罐、水泵、配电柜等基础)。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安装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卸货、现场保管、拆卸、安装、设备单体及系统调试、管道吹扫、水压试验、改造加固、改造恢复、绿化恢复、系统内全部设施的配电、控制系统、监控系统、照明、防雷接地、整套系统启动、试生产配合、验收等所有内容。改造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仅限于管道、阀门、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计等设备、材料。

1.1.2甲方根据本项目要实现的改造功能所预计的材料名称、数量、施工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但不限于招标文件附件的内容。乙方须提供满足本项目改造要求的全部材料。乙方须到现场实际勘察,了解甲方的具体要求、实际工作量等;如因乙方未认真勘察现场导致投标后发现自身投标报价无法满足实际项目需要的,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损失,甲方不增补任何费用。1.1.3乙方负责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办理所有计量设备等(除施工用设备外)的使用许可证,甲方届时将提供相关配合工作。

1.1.4由乙方完成施工前向当地特检院施工报备工作。乙方负责各项检验、检测、试验及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压力管道取证、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费、钢制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费及全面验收费及送第三方检测的实验项目。

1.1.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项目竣工图纸,竣工图纸暂定提供8套(还需提供可编辑版本的电子版本,并刻录至U盘提供)。

1.1.6乙方安装范围的所有设备管道挂牌标识、附件的油漆均由乙方负责提供,挂牌形式及格式以及油漆的施工工艺,均须经甲方确认。

1.1.7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1.7.1埋件、管线支墩、支架、管架、设备基础、钢结构、地面硬化、护栏、改造加固、改造恢复、绿化恢复等。本项目所涉及的除盐水设备改造的基础也由乙方负责施工(除盐水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1.7.2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1.7.2.1管线安装:施工范围内的蒸汽管道、弯头、阀门、法兰、支架、流量计及管道防腐保温安装。

1.1.7.2.2设备安装、调试:电动阀等设备及厂家配套提供的附件安装及调试。

1.1.7.2.3电气及仪控

1.1.7.2.3.1一二次仪表、阀门安装,调试,校验。

1.1.7.2.3.2仪表管线及桥架安装。

1.1.7.2.3.3配电柜、盘箱柜安装。

1.1.7.2.3.4动力、控制及信号等电缆敷设及接线;

1.1.7.2.3.5设备、桥架等的接地。

1.1.7.2.3.6控制部分纳入现有DCS系统,新增控制部分的编程、组态及调试,包括所有涉及到的软、硬件的供货及施工。

2.所有材料的厂内转运、起吊、就位工作,所需车辆、起重设备、人员及工器具由乙方负责。乙方外请的叉车等特种设备进厂前,须提交有效的检验报告给甲方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

3.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施工用工器具均由乙方提供。

4.施工中涉及的所有焊接工作,人员及一切耗材、工器具等由乙方负责。

5.与本施工需求相关的所有蒸汽管道吹管工作(临时管道及燃料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6.施工区域内所有地面(含地坪漆)、设备必须采用橡胶皮进行有效防护,动火时必须铺设防火毯,所需材料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毕后按原样恢复。

7.与本施工需求相关的所有保温工作,包括保温材料的采购。

第四条 人员要求

1.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投标时须提供人员名单和对应证书。

2.乙方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驻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须同时提供:①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②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③以上人员必须为乙方的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当月)最近连续六个月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3.乙方应提供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说明,无特殊原因,半年内不能更换人员,如需更换则所更换的人员资格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应事先备案甲方,未经报备甲方擅自更换的,甲方可视情况扣罚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追究因此带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4.乙方应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与投入的服务人员确立合法的劳动管理,做好并落实投入服务人员的社医保等相关保险的缴纳,在此基础上为其购买雇主责任险,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单张保单保额,不可多张累计,且保险期至少包含项目服务期限)的投保、劳保与其他福利的发放。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保险单和人员名单报备甲方,并自行负责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所有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意外、第三者意外,超过保险赔偿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施工要求

1总体要求

1.1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图纸会审,对现场空间尤其与厂区原蒸汽管路对接部分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安装方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2施工前,乙方应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脚手架搭设方案、吊装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交叉作业方案及安全、质量、进度控制措施等),经项目部编审批通过后交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

1.3施工前,乙方应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方案内容,降低安全、质量要求。

1.4开工前准备工作要充分,所有管材、阀门等材料均运至现场。

1.5施工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有高空作业禁忌及其它职业健康疾病的不得进入现场工作,所有施工人员年龄要求按甲方要求执行。

1.6乙方拟派的承压管道焊工(高压焊工不少于两人)应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架子工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登高架设作业证或住建部门颁发的架子工证;热切割作业人员及普通焊工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电工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起重指挥人员应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指挥资格证,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

1.7施工前10天,乙方必须到当地市场监管局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办理特种设备改造告知并申请监督检验,施工过程严格按照监督检验要求进行资料整理归档,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完成政府机构的监管工作。

1.8国家及部颁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种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适用于本标工程。

1.9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电力施工质量检验技术评定标准》十一篇验评标准执行,以及原电力部、国电公司颁发的其他有关规定等,本项目工程要求优良等级。

1.10乙方在施工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厂内有关规定及要求,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并严格约束施工班组。若出现违反甲方厂内有关规定或作业行为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将按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收取违约金

2安装质量要求

2.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质量负责人,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

2.2现场安装承压管道焊口质量标准按DL/T 869执行,按NB/T *****.2 II级合格验收。

2.3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造成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直至满足质量标准要求。

2.4所有承压管道焊口部位焊接前必须打坡口,管口及时用水溶纸和铝皮等做好防护措施。

2.5焊缝对口间隙保证在2~5mm范围,管口错口值不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对口前必须把管内的水溶纸、铁屑等清理干净并用压缩空气吹扫;管道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整体吹扫。

2.6甲方邀请具有无损检测资质单位人员对所施焊的所有承压焊口100%进行射线检测,不合格焊口必须返修至检测合格。

2.7蒸汽管道应使用蒸汽吹扫。为减少吹管工作量,要求提前对管道进行除锈。吹扫前,应缓慢升温暖管,恒温1h后进行吹扫,吹扫的排气管应引至室外,加以明显标志,且排气管口向上倾斜,管道应有牢固的支架,与蒸汽管连接的设备应断开,临时封堵。蒸汽吹扫合格的标准:排气管管口设白色靶板,靶板表面光洁,宽度为排气管内径的5%~8%,长度等于管子内径。连续更换靶板检查,如靶板上的冲击斑痕不多于10点,每点不大于1mm,即为合格。

2.8所有吹扫涉及到的临时管路、阀门、靶板以及电气接线、吹扫所涉及的燃料等皆由乙方负责。

2.9保温后管道外壁温度不超过50℃且锅炉过热器出口温度至蒸汽管道计量端蒸汽温降不得超过5℃。

2.10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生产设备。

2.11乙方应严格落实过程质量管控,按程序进行完工验收。

2.12凡与设备和阀门接口的反法兰,应采用GB标准的法兰与之相配。

2.13各设备及管道的疏放水,应按有关图册中的系统图(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根据疏放水母管位置,结合现场情况,保证所需的坡度。蒸汽管道支吊架工作荷载未考虑试压水重,若做水压试验,应考虑增设临时支撑措施,以防弹簧支吊架根部及连接件超载压坏,对于不做水压试验的管道应严格执行《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 869-2021)中的规定检查焊缝。

2.14支吊架安装在安装前应对其管部、弹簧、连接件及附件等逐一检查核对规格、数量、材质等,对高温高压管道尤应注意,施工时要根据施工图纸及支吊架设计手册进行;连接件中吊架的拉杆长度受管道坡度及各种误差的影响,其长度可能与设计长度有不符之处,请用非标准拉杆按实际情况作适当地调整。

2.15设备应按厂家提供的安装说明进行安装,在土建施工前应核对到货设备与安装图尺寸无误后再浇灌基础,并注意按各设备制造厂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

3土建质量要求

3.1土方工程

3.1.1开挖基础土方时应依据设计要求进行,必须挖净耕植土、含有杂质的土壤.

3.1.2基槽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应根据图纸要求进行夯实达标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3.1.3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晒,并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基坑土方开挖不得超挖。基坑周边超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限制条件。

3.1.4房心回填采用素土分层回填,压实系数≥0.94,基础四周回填必须保证质量。

3.2钢筋混凝土工程:

3.2.1钢筋采用HPB300级,HRB400级

3.2.2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质量偏差检验,其中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3.2.3混凝土:基础采用C30混凝土,垫层厚度100mm,采用C20素混凝土,基础钢筋保护层为40mm。

3.2.4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的缺陷,对已经出现的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3.2.5焊条:HPB300钢筋采用E43XX型:HRB335、HRB400钢能采用E50XX型钢筋与型钢焊接随钢筋定焊条。Q235B采用E43XX型。

3.2.6本工程混凝土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严禁使用自拌混凝土。

3.3钢结构工程:

3.3.1本工程钢结构构件必须在有资质的、具有专门机械设备的建筑金属结构制造厂加工制作。

3.3.2钢结构施工详图应由具有相应管质的钢结构加工制造企业完成,由设计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用于施工。

3.3.3钢结构安装前应对构件进行全面检查:如构件的数量、长度、垂直度、安装接头处螺栓孔之间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3.4钢结构安装前应对建筑物的定位轴线、基础轴线、标高和柱脚锚栓的位置、材质、基础混凝土强度等进行检查,并按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检测和办理交接验收。

3.3.5钢结构吊装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上产生过大的弯扭变形。

3.3.6钢结构吊装就位后,应及时系牢支撑及系杆,应设置临时缆风绳以保证结构的稳定性。设置的临时缆风绳等支撑体系安装完毕才能拆除。

3.3.7所有上部钢结构的吊装,必须在下部结构就位、校正并系牢支撑构件以后才能进行。

3.3.8钢材质量应分别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的规定,其中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之比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3.3.9施工所用的焊条、焊丝、焊剂等均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当两个不同强度的钢材焊接时,可采用与低强度钢材相适应的焊条。

3.3.10为确保钢构件的顺利安装,应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钢构件的吊装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并应进行施工吊装验算。

3.4植筋工程

3.4.1植筋所采用的胶粘剂应采用A级胶,必须进行粘结抗剪强度检验。植筋间距应大于等于5d,植筋边距应大于等于2.5d,d为钢筋直径。

3.4.2植筋应按有关规范和规程要求作拉拔试验,试验值严禁按短期拉拔试验值或厂商技术手册的推荐值采用。

3.4.3对使用植筋技术增加或加固的构件,应定期检杏其工作状态。第一次检查的时间为施工完成后第5年,其后不迟于每10年一次。

4电控质量要求

4.1设备、材料采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产品,保证与优质工程相配套。

4.2设备或材料安装布置达到美观、一致、顺直;油漆齐全完好。

4.3仪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维护和操作方便的地方,周围应干燥和无腐蚀气体。

4.4集中布置的仪表安装工艺规范、指示正确、间距均匀。要求变送器的排列横平竖直,并且变送器的中心都在同一水平线上。

4.5执行机构动作灵活、平稳、无卡涩,开关方向标志清晰。

4.6管路应尽量集中敷设,其线路一般应与主体结构相平行,应选择在不影响主体设备检修的地点。仪表管排列整齐,工艺精细。

4.7配管材质应与国家质量标准相符,且要确保所使用的管子管径与施工图中的规格及大小一致。应确保弯管半径大于规范中的转弯半径。

4.8电控施工质量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及其他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的要求。

5安全要求

5.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负责人,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5.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规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立即制止施工现场不安全行为。

5.3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落实疫情安全管控措施,不得安排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施工人员参与本项目施工,所有施工人员均应按疫情管控要求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品。

5.4乙方所有安全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并应定期检查。

第六条 设备、材料要求

本次招标的设备及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主要设备技术要求如下。

1工作钢管

1.1用于输送工作压力不大于4MPa,温度不高于400℃的过热蒸汽。

1.2保温管工作钢管采用无缝钢管,无缝钢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T8163-2018《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材料牌号为20G。

1.3无缝钢管按照GB/T8163-2018标准进行制造,无缝管品牌:。

1.4无缝钢管单根长度正常为9~12米一根,不允许以焊接短管的方式来达到甲方的要求,每根无缝钢管要求标注长度;无缝钢管弯曲度应满足每米弯曲度≤1.5(mm/m),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总长度的1.5‰,且不大于12mm。

1.5钢管的两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并清除毛刺。钢管要求出厂坡口坡度30°~35°,钝边1mm。

1.6无缝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和壁厚公差的80%。

1.7无缝钢管的管端切斜度应不超过钢管外径的2.5%,但最大应不超过6mm,钢管的端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2电动执行机构

2.1电动执行机构应采用智能型一体化产品,接受开、关无源干接点指令信号。应具有自动相位校正、缺相保护、防锤击保护和电机过热保护等功能。电动执行机构品牌:。

2.2电动执行机构应直接安装在阀门上,由乙方配套供货,并完成有关整体调试工作,电动执行机构的额定行程应不小于阀门的最大行程,额定行程范围值应可调整。

2.3电动执行机构输出力应按阀门最大力矩的1.3-1.5倍选型,堵转转矩应大于最大控制转矩的1.1倍,应满足不同工况下阀门的开启和关闭的要求,电动执行机构输出的最大控制转矩应大于阀门在工作状态时开启或关闭所需的转矩,电动执行机构输出的最小控制转矩应小于阀门在工作状态时开启或关闭所需的转矩,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输出的最小控制转矩应不小于调节阀或调节挡板中间位置的运行转矩。其刚度满足系统稳定性的要求。

2.4电动执行机构应根据控制需要带有限位开关、力矩开关、过负荷装置、就地位置指示器等。开、关向限位开关及力矩开关和过负荷装置接点数目满足要求。电动执行机构至少应配供位置限位开关2个(开/关方向各1只),力矩限制开关2个(开/关方向各1只)。每个开关都有一常开和一常闭接点,所有接点均无公共端,接点两端接线全部落到端子上,以便甲方接出。每个电动阀门驱动装置还应送出一个包括过力矩在内的综合性的“阀门故障信号”信号,所有限位开关为非接触式。可调整电动门驱动装置还应配有4~20mADC阀位反馈装置,带负载能力至少为650Ω,线性误差0.5%。

2.5控制信号,包括但不限于:

2.5.1开关型电动门:开、关控制信号,已开、已关反馈信号,阀门故障信号,允许远操信号。

2.5.2可调整电动门:开、关、停控制信号,已开、已关反馈信号,阀门故障信号,允许远操信号,阀门4-20mA位置反馈信号。

2.6信号制式:开关量为无源、无公共端干接点,接点最小容量应为:220VAC 5A;220VDC 3A;模拟量为4~20mADC。

2.7电动执行机构防护等级IP68,有防尘、防雨、防盐雾、防潮、防水等防护措施,电机绝缘等级为F级。动力电源为380VAC。

2.8当电源等故障时,电动执行机构应送出报警信号。

2.9电动阀门本体接线盒电缆进出线口朝下,接线盒配套缆塞。

2.10电动执行机构应在明显位置设置不锈钢标牌,标牌内容至少包括设计编码、型号和设备名称等,标牌上使用的单位为国际单位。

2.11电动执行机构应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护装置,力矩开关的力矩在一定范围内应能调整,在执行机构过力矩时,应能自动切断执行机构电源;同时执行机构应有可靠的制动机构,以防止电动机惰走,减小电动机启动电流。

2.12所有电动执行机构均应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是静止,均能安全地切换至手轮操作位置。

2.13三相电动机应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启动转矩、低的启动电流和小的转动惯量,具有电动机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并具有自动识别三相电源相序和自动相位校正功能。

2.14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自动保位功能,在失去电源和控制信号的情况下,执行机构应能保持在失电失信号前的位置,并具有故障报警无源接点输出。

2.15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强制开关功能,无论执行机构处于何种工作状态,一旦接到强制开关指令,必须快速完成强制开关,强制开关指令为无源接点(对某些执行机构既要能完成强制开又要能完成强制关)。

2.16执行机构必须带一体化智能型控制单元,主要参数可通过编程设定,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且操作调试简便。

2.17电动执行机构为免开盖调试型的。

2.18执行机构的控制通过DCS发出数字量信号(DO)完成,执行机构的设定若需能过遥控器完成,供货时应该配供遥控器。需中停的阀门需要有4~20mA阀位信号,与电动执行机构最终输出实际位移的误差应为输出位置信号示值范围的±1%,电流信号负载能力不小于650Ω。

2.19提供的执行机构应配套必要的安装附件,如角行程执行机构的拐臂、球铰等,除拐臂、球铰外,执行机构应以整体状态运输至阀门厂与乙方供货的阀门配套,不需要甲方再购买其它配件。

2.20智能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输出力矩应满足不同工况下阀门开启和关闭的要求,并保证动作可靠(在执行机构满足最大力矩工况下,应留有50%裕度,卖方应在技术资料中说明此裕度的大小),其刚度满足系统稳定性的要求。最终扭矩由卖方根据 压力等级、管径等技术参数确定,但必须满足最大力矩工况下,留有50%裕度要求。

2.21注意事项:阀门安装在高温管道上,阀门执行器与阀体连接时需要考虑金属热传到导致电动执行器工作温度过高的情况,并在物理连接进行相应散热处理,最终确保阀门稳定可靠运行。

3疏水阀品牌:。

3.1疏水阀阀体、内件、垫片的材质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

3.2疏水阀关闭系统需为SCCV自动定心,自动关闭系统;内部需有水封机构,不可泄露原生蒸汽。

3.3疏水阀需承受背压80%以上、内部需设置自动排气装置以防止蒸汽汽锁、空气气堵现象的发生。

3.4疏水阀内部元件抗水击,结构简单紧凑,内部元件能进行在线维修更换。

3.5疏水阀制造过程中的焊接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并按制造厂评定合格后的焊接工艺规程执行,所有焊缝应保证焊透,无砂眼、漏焊。

3.6疏水阀在上漆前应彻底清除表面的飞边、毛刺、油污等,然后涂防锈底漆和面漆。

3.7法兰端、螺纹端或焊接端应使用塑料、金属或木制品覆盖以保护垫片密封面,螺纹口或焊接坡口及其内件。

3.8产品铭牌应安装在疏水阀上明显部位,铭牌上应标明型号、公称压力、公称直径、压差、制造单位、制造时间等。

4闸阀、截止阀品牌:。

4.1截止阀采用波纹管截止阀,双重密封设计。

4.2阀瓣锥形设计:阀门关闭时,具有“刮除效应”的锥形密封面能自动去除表面杂质,可以确保阀瓣有可靠的密封和更长的使用寿命。

4.3波纹管密封件:波纹管密封截止阀的关键部分是金属波纹管,通过自动滚焊盖和阀杆之间的连接,确保波纹管组件无渗漏。

4.4阀体应确保阀体表面光洁度及机械性能,减少气孔、砂眼、裂纹的出现,增强铸件的抗拉强度。

4.5阀门操作要平滑,并且在两个方向上要操作稳定。阀门应能免除因流动诱发的振动。阀门全开时有良好的水力特性,在全开时的阻力系数不超过0.04。在全流量和处于设计压力的情况下,从任何一个方向中,阀门均应有良好的关闭适应性。

4.6所有钢制闸阀采用以下密封面:所有的钢制闸阀采用司太立合金或类似钴铬合金堆焊的阀座(包括上密封)。

4.7阀杆外圆一律精磨出厂,高压阀杆表面经镀镍磷处理,使其具有良好的耐腐蚀和抗擦伤性。

4.8所有铸件阀门的焊接坡口应进行射线检测。

5.5弯头、三通品牌:。

5.1作为补偿弯头,弯头的曲率半径应根据设计给定,由于外护管采用直管斜切对焊虾米腰,为保证最小边长大于50mm,故曲率半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2弯头外护管应进行扩径以保证弯头有充足的位移空间,在弯管的中心位置上设置滑动支架来承载弯管的重量。

5.3三通采用标准冷拔三通,主、支接管长度不得小于400mm,当采用主管挖孔焊接,主管要按照GB150规定进行补强处理。外护管通常采用主管挖孔焊接,也必须补强处理。

5.4设计过程中通常在三通处设置固定节,为了保证固定节尽可能接近三通,可将固定节和三通制作成组合件。

6保温材料

6.1要求0.6mm铝平板(象牙白),硅酸铝保温毯性能表如下表:

种类

使用密度

kg/m3

常用导热系数λ0(平均温度Tm=70℃)

W/(m•k)

导热系数参考方程式

推荐使用温度

备注

硅酸铝纤维毯

≤200

≤0.056

λL0+0.0002(Tm-70),(Tm≤400℃);

λHL+0.*****(Tm-400),(Tm>400℃);

(下式中λL取上式Tm=400℃时计算结果)

≤800

6.2主保温层厚度≥100mm时应分层,保温层应拼接严密,一层应错缝,二层应压缝,缝隙用软质高温保温材料填充,捆绑应牢固,涂抹高温胶泥均匀,层间应设置反射层。

7压力(差压)变送器品牌:。

7.1乙方提供的智能变送器必须为品牌备选名单内生产商的一线优质产品,并为全新产品,技术先进、成熟、完整和安全可靠。

7.2投标的变送器需配置HART通讯协议,带液晶显示表头。

7.3变送器应具备完善的自诊断功能(故障出现后应能通过用户的分散控制系统进行报警,以便维护人员利用手操编程器对变送器进行查询)

7.4变送器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1)量程:在测量范围内连续可调

2)量程比:100:1

3)输出信号4~20mA DC、二线制,变送器工作电压:12~30V DC、通讯所需最小负载为250Ω。

4)介质温度可达120℃

5)具有零位正向迁移和负向迁移

6)测量精度:±0.075%

7)稳定性:12个月为URL的±0.1%,12个月为URL的±0.25%

8)防护等级:IEC IP65

9)环境温度:-25~80℃

10)环境湿度:5~100%相对湿度

5.7.5其它技术要求

1)变送器具有双向选择数字通信能力,在1.5km范围内可进行通讯(改变、观察变送器的一切可变参数)。

2)变送器在“零”和“满量程”时都能进行调整。除具有远方调零、满量程调整功能外,还具有本机调零、满量程调整功能。零点的压缩和提高可以在0~80%内。

3)变送器应设有统一的接口,以便连接电气测试设备。

4)变送器超压保护至少是设计压力满量程的50%以上,变送器具有超压力条件下工作的能力,而不会影响原有的精度。

5)变送器在外接负载电阻至少为500欧姆时(24VDC供电),仍然能正常工作。

6)变送器在温度变化为50摄氏度时,漂移量不超过最大量程的0.3%。

7)变送器应能通过手操编程器进行组态,组态的数据保存在EPROM中。失电后,变送器可以在重新启动后马上工作。

8)差压变送器能把介质过程差压转换成输出信号,输出信号可以代表流量、液位及差压。整定差压值小于等于6kPa均定义为微差压变送器,整定差压值大于6kPa均定义为普通型差压变送器。差压变送器的静压应满足清册上相应技术协议要求。

9)差压变送器在高压连接侧(或低压连接侧)处于最大流体工作压力时而在低压连接侧(或高压连接侧)直通大气的情况下,不至于损坏仪表或使整定值偏移。

10)差压变送器按清册要求配供材质为不锈钢(316L)三阀组,三阀组与差压变送器为一体化安装形式。三阀组的介质输入端应提供材质为不锈钢(316L)1/2NPT外螺纹过程接口及配供用于与 14 3/16x3管连接的接头; 三阀组应符合相应静压压力等级要求。压力变送器的介质输入端应提供材质为不锈钢(316L)1/2NPT外螺纹过程接口及配供用于与143/16x3管连接的接头。

11)差压式变送器应保证静压对测量信号不产生影响,单侧受压不应造成变送器的损坏和标定范围的漂移,差压变送器高、低压可互换。

12)差压变送器两侧均等的静压力变化不会影响仪表精度。

13)提供通讯协议的智能手持编程器和便携式编程器,对智能变送器进行标定、组态、诊断和维护。

14)变送器零点及量程就地可调,由制造厂完成标定。零点能够迁移,正迁移能够达到全量程的100%,且在此范围内的迁移不会对变送器的精度产生影响。此外还应提供整体试验接口,以便连接电气试验设备。

15)变送器隔离膜片采用哈氏合金或316L(具体根据设备表配置),膜盒采用316LSST材质,所有端子都有永久性的标记,便于识别。

16)变送器连接线和端子符合现行的ANSI标准,每台变送器应提供不锈钢标志牌,标注永久性的测点位号以便于现场安装识别。

17)变送器配有就地满量程可调型5位数字组成的LCD显示表(不得采用模拟表头),接线和端子应符合UL和ANSI标准,所有端子应有便于识别的固定标志。

18)乙方提供的变送器应覆盖垃圾焚烧发电厂压力、差压、液位、流量等参数的测量范围,当被测量参数在0~100%范围内连续变化时,对应输出4~20mA.DC连续变化信号。

19)变送器的供电电源为24VDC(与信号线合为二线制),在此条件下其负载能力应不小于500Ω。

20)变送器正、负压侧(结构法兰)材质为不锈钢(316L)。

21)所有变送器与被测介质脉冲管路的连接应采用适合于螺纹管接头连接的形式。乙方应配供材质为不锈钢(316L)1/2NPT外螺纹过程接口及配供用于与Φ143管连接的接头;对配供的每一种类变送器、易耗品及接头等,至少应有15%余量的备件,不足一台按一台计。

22)变送器应具有灵活的安装方式,乙方应提供变送器安装附件,可直接安装在Φ50管件上。所有的变送器配置应完整,包括必要的安装附件,如接头、隔离膜片、O型圈、 导线罩、 填充液体和变送器安装支架(如Φ50 U型固定螺栓)等, 安装支架选用直角(L型)安装型。

23)变送器外壳采用耐用金属制成,应防盐雾腐蚀,且具有适当的密封方式与变送器机械部分分开,达到最佳工作状态,密封的壳盖易于装卸。外壳防护等级为NEMA4及IEC IP65(防浸型、露天装),密封圈的材质统一为软不锈钢。

24)对某些有特殊要求的应用场合,如防爆、防腐等,乙方应提供适合使用条件的防爆型、防腐型变送器。变送器与被测介质接触的浸湿部分的材料应与被测介质相适应,以防止变送器腐蚀和剥落。

25)变送器的电线、电缆管接头为螺口式,接口为M20x1.5,并配有堵头和电缆接入口防进水接头。

26)乙方提供的变送器的参数必须满足现场工艺测量要求,保证满足测量点在变送器设定量程的2/3~3/4范围内,变送器满量程与设定量程比不能大于10。

8温度变送器推荐品牌:重庆川仪、安徽天康、上海自仪。

8.1温度变送器感温元件要求

1)热电偶和热电阻必须为品牌备选名单内生产商的一线优质产品,并为全新产品。乙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热电偶和热电阻的选型依据及产品的选型手册。设备选型最终由甲方确认。

2)除非特别指明,热电偶/热电阻应包括全部组件(热元件、套管、接线盒、固定装置等)。

3)热元件均采用铠装热元件,并应与保护套管绝缘,即非接壳式。

4)保护套管材料应采用不锈钢(0Cr25Ni20)。除非特殊指明,对于螺纹安装热电偶/热电阻,保护套管安装螺纹应为M272。

5)接线盒应为全天候,螺纹盒盖,铸铝材质。多支热电偶/热电阻,接线盒内接线端子应分列布置,便于接线。

6)安装在室外的测量测温元件,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7)在主蒸汽等蒸汽管道应用场合,热电偶保护套采用与管道相同的材质。其它应用场合的热电偶、热电阻保护套管采用不锈钢。有耐磨要求的热电偶、热电阻应使用耐磨护套,耐磨段为整体成型制造,耐磨头长度不得小于300mm,材质为钴钛合金或其它更优秀的材料。保护套管选用的材料应能在工艺介质温度范围内长期使用。

8)精度:热电偶/热电阻应按照IEC标准, 选用工业一级标准。

9)每只热电偶、热电阻应标明型号及设备编号,以便区别。

10)热电偶/热电阻组件应包括:热敏元件、保护套管、短接管、热电偶/热电阻端接头,热敏元件不能与热套管相连接。

8.2热敏元件:

1)热电偶的热敏元件采用根据供货范围内标明的分度号(K、E分度)确定的专用导线,其绝缘层是高纯度、高温绝缘性能良好的电熔氧化镁粉,用不锈钢管保护,采用冷拉拔循环工序制成状如粗铅丝的铠装材料,并封焊工作端及密封尾端。热电偶的热敏元件(包括前部端头)应与不锈钢管外套绝缘,热电偶导线用颜色标记。

2)热电阻的热敏元件为用印刷集成电路制成的微型铂元件,0℃的标定值为100。其绝缘层是高纯度、高温绝缘性能良好的电熔氧化镁粉,用不锈钢套管保护,采用冷拉拔循环工序制成状如粗铅丝的铠装材料,并封焊工作端及密封尾端。应与不锈钢管外套绝缘,热电阻热敏元件的接线方式为三线制。热敏元件应置于距顶尖部不超过25mm的距离内。

8.3保护套管:

焊接式保护套管为中心钻有深盲孔的长杆,安装时焊在工艺管道上;螺纹联接式热电偶采用不短于25mm长的丝扣连接。保护套管的联接方式取决于被测工质压力和温度及流速条件。

8.4热电偶/热电阻端头组件:

1)热电偶/热电阻端头组件为一装端子的接线盒、弹簧装置、旋式垫片、盖和链条。接线盒为不锈钢或铸铝材质,并按照国际标准给予颜色,以便识别其分度号。接线盒应为防水接线盒,防护等级为IP65以上,有20mm丝扣用于连接短接管,端子排应能容纳2.5mm2补偿导线。

2)端头应符合NEMA4级,具有防震能力,端子排应能自由从端头内脱卸。端子应标明极性。

8.5精度:

1)热电偶精度应符合最小误差值:±1.5℃或±0.4%|t|(在0~1000℃量程之内)。

2)热电阻精度应符合下列最小误差值:±0.15+0.002|t|(在-200~+500℃量程之内)。

3)热电偶/热电阻每年只要校验一次,就应可以保持上述性能指标。

8.6热响应时间:电站专用热电偶、热电阻应带弹性压紧装置,减少热元件热响应时间,0.5≤75s。

8.7铭牌:每支热电偶/热电阻的接线盒上均固定有设备铭牌,铭牌上应标明元件型号规范、分度号、制造厂、设计位号等。

8.8变送部分要求

8.8.1温度模块外部采取环氧树脂浇注工艺,顺应于种种恶劣跟伤害场合应用。

8.8.2要求构造简单,可直接调换一般拆卸式热电偶、热电阻

8.8.3防护品级:IP65

8.8.4采取硅橡胶或环氧树脂密封构造,因而耐震、耐湿、合适在恶劣的现场情况装置应用。

8.8.5温度信号可转换为二线制 4~20mA DC 的电信号传输给显示仪、调节器、记录仪、DCS 等

9流量计推荐品牌:辽宁聚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科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塔南流量仪表有限公司、A+QMC。

9.1流量节流装置

9.2蒸汽流量计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8】515号函《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中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的监检证书。

9.3流量节流装置生产厂家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乙方提供的流量节流装置必须在国内大型燃煤机组具有五年以上成功应用业绩,无不良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流量节流装置应为原厂家全新产品。

9.4流量节流装置要求在不锈钢标牌上注明型号及设计仪表位号。

9.5流量节流装置在设计时应考虑到在其最高流量时的额定差压。值不应超过0.65;流量计需配冷凝罐,流量计量程比10:1,精度:±0.5;流量计须出具有资质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要求流量计检定采用整套检定(压力变送器、温度测量装置、差压变送器、积算仪整套检定),同时压力变送器、温度测量装置、差压变送器、积算仪均需出具有资质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9.6流量节流装置材料应与被测介质相适应。管道连接形式采用法兰连接。

9.7每套流量节流装置应按节流装置数据表提供。

9.8乙方应根据节流装置数据表的参数,计算相应流量测量装置的差压值。在投标书中给出不同供货商提供的每套装置的测量差压值、修正公式。

9.9流量测量装置按附表提供的清单在投标时提供各个厂家的计算差压。

9.10变送器应与流量节流装置配套,差压范围应根据节流装置计算书整定。

9.11流量计安装使用前,乙方应按要求出具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取得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校准合格报告。

9.12流量积算仪

9.12.1流量输入通道:接受4-20mA差压变送器输入信号

9.12.2补偿压力输入通道:接受4-20mA压力变送器输入信号

9.12.3补偿温度输入通道:接受K型热电偶输入信号

9.12.4可提供变送器+24VDC供电源(有短路保护功能)

9.12.5要求具备上电复位和断电数据保护功能,确保仪表通电运行正常,断电数据不丢失,数据保存时间10年。

9.12.6测算精度:基本误差为0.5%fs.

9.12.7通讯接口:EIA RS–485串行接口(光电隔离),通讯速率: 9600、4800、2400或1200波特率,传输介质:双绞线

9.12.8电源:AC 220V。

9.12.9流量积算算仪仪表箱规格:柜体推荐尺寸:1200*600*400mm,304不锈钢材质,板厚不低于1.5mm,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柜门带双锁。

10单体调试、分部试运、整套启动期间费用划分

10.1机组整套启动前设备单体调试、分部试运阶段所有电及由甲方承担费用。

11设备、材料的运输和保管

11.1乙方关于设备、材料保管及交货卸车的具体规划和措施,进入投标文件。乙方负责进入施工现场及现场仓库的设备材料的看护、保养等保全工作。如果这些设备材料发生丢失、损坏等数量和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项目进度计划及交付要求

6.1交付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并具备通气条件;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6.2乙方应根据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编制出设计进度计划(含设计阶段的时间安排),设计进度计划应与采购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相衔接,并明示出设计的开始日期。

6.3根据项目的进度计划,乙方编制出采购进度计划,采购进度计划应与设计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调试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相衔接,并明示出采购的开始日期。

6.4根据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乙方编制出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应与设计进度计划、采购进度计划、调试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相衔接,并明示出施工的开始日期。

6.5乙方进度计划中应有必要的赶工措施。

6.6因供货、施工期限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对应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主要施工方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的措施;防台风、防雨措施;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2.乙方应在现场组建项目部,并选派技术精、素质高的施工人员,人数应能满足施工需要,并指定一位施工负责人方便联络。

3.乙方在入厂前,需到甲方处办理有关入厂手续。

4.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生活食宿问题

第九条 验收标准及要求

1.本项目所供货物到现场后,甲方组织技术人员对货物的外观、数量、技术参数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退货处理,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提供合格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乙方的报价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按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须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图纸、电气控制接线图、总装配图以及乙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3.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采用现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4.乙方提供货物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5.改造施工安装完成后,乙方应组织人员指导设备的调试,甲方派技术人员配合。

6.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配件在装配前,由双方技术人员确认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的安装。

7.设备安装调试后,设备的精度、性能,达到实用要求和工艺技术要求。

8.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一个月内乙方进行自检设备并准备竣工验收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的7日内验收;逾期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完成。

9.乙方按双方签订的技术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验收标准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10.试运行验收时各项技术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11.乙方应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必要时提供与采购货物实际相符的说明书。

12.货到后甲方安排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货物由乙方负责退场,乙方于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提供合格产品,退场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1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双方共同商定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质量认定,并出具相关质量认定意见书。

14.验收过程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最新合格材料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及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2.质量保证期为该设备改造完成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年或全部设备货到项目现场后24个月或完成性能验收后12个月(以日期先到者为准)。

3.乙方保证在协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乙方责任引起该改造部件的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全责。乙方对提供设备的机械性能担保,对产品的质量担保,对施工及安装质量担保,对设备运行可靠性担保。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品应与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所要求的材质相符,并符合现场安装要求。

5.根据甲方按技术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承诺接受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6.乙方承诺所提供货品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的要求。

7.在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产品使用寿命或本规范书要求,乙方免费提供更换备件。

8.质保期内因乙方设备缺陷或出现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全部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应全部损失。

9.乙方须保证十年内不发生因材料材质及施工工艺造成的承压管道泄漏。

10.售后服务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第十一条 违约条款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甲方有权按照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合同价款的10%以上计算作为乙方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

2.由甲方推荐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品牌,由乙方按其投标时选定其中一家或一个品牌采购,如特殊原因须更换,须提供更换品牌同等或更高档次的依据且须经甲方同意。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使用非推荐的品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若乙方拒绝更换或无法更换的,按**********元/项的标准扣罚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行承担更换材料和设备并承担损失,同时按不少于5000~*****元/次扣除违约金;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按照该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同等价值进行处罚,同时按不少于**********0元/次扣除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修复并按照修复,按实扣除修复费用,同时按照修复费用的30%计算乙方违约金。

5.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就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5.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同时乙方应根据上述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并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为投入服务的人员购买相应保险,并于开工前将保险复印件复印件交至甲方。所需要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甲方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所需费用由乙方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乙方未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实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5.2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发生安全事故、管线破坏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00元不等的违约金。

5.3乙方应当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福建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指南》以及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若甲方现场检查时,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的情况,除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外,可根据情况轻重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元不等的违约金,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支付违约金。

5.4乙方应当同意甲方对本项目的各项检查及以下扣罚约定:每发现一处质量安全隐患与甲方内部管理规定和制度相违背,甲方有权利视情况对乙方按 1000元~*****元/次的标准扣罚违约金;每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利视情况对乙方按1000元~*****元/次的标准扣罚违约金。

5.5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厂部安全管理部门报备,做好安全交底并开具工作票后方可进行现场作业,未经审批不得进入厂房生产区域,未经许可不得私拉电线,用电需经厂部同意,不得使用插排等无漏保产品,违者甲方有权对乙方按500元~*****元/次的标准扣罚违约金。

5.6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违者甲方有权对乙方按500元~1000元/人的标准扣罚违约金。

5.7乙方施工期间机械及管理人员车辆不得随意停放,应根据厂部人员安排,停放指定位置,违者甲方有权对乙方按500元~1000元/人的标准扣罚违约金。

5.8乙方施工过程材料需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废料等不得随意弃置,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按500~1000元/次的标准扣罚违约金。

6.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并具备通气条件,每延迟一天,扣罚合同总价的*****元/天,最高扣至合同价的5%。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与条件

1.合同生效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同总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管道、仪表和阀门等设备的采购合同及已付定金凭证、书面付款申请,并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

2.过程进度款支付:乙方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申请支付当月进度款的85%,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5%时,停止支付进度款;乙方完成质量竣工验收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包含但不限于取得压力管道第三方检测报告、管路供汽正常、各项试验合格、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甲方出具竣工结算审核结论书,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工程档案归档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结算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乙方完整履行质保义务后无息支付。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的一种:

1.1履约保证金方式

1.2乙方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通过乙方的账户以转账的形式将人民币 元的履约保证金缴交至甲方;

1.3合同期满且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1.5如发生履约保证金被没收,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乙方账号以转账形式补足。

履约保证金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

收款账号:422*****6296

2.履约保函方式

2.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为元,履约保函有效期持续至本项目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

2.2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兑付保函。

2.3如发生履约保函被兑付,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履约保函。

3.合同在乙方提供履约保函后正式生效

4.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将被视为拒绝签订合同,甲方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乙方,也可重新招标。

第十四条 风险范围

1.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和材料价格变化(不含水泥、混凝土及电缆由于市场变更异常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钢材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该部分不属风险包干范围)。②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而采取的临时施工措施。③工程量错漏影响工程造价在士3%(含士3%)以内的。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甲方按规定已考虑3%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在工程招标控制价中。乙方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在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

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1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

3.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

3.2.1乙方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变更材料,一般应根据乙方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但出现下述情况的应按下列规定计算:乙方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但需调增的材料费相对应的材料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或乙方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但需调减的材料费相对应的材料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材料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根据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所列的相应材料单价及中标降幅系数计算。

3.2.2乙方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变更材料,按照项目当地政府施工期间公布的市场信息综合价与中标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

3.2.3项目当地政府施工期间公布的市场信息综合价中没有的变更材料,由乙方提出适当的价格,经甲方审核后确定。

3.3钢材、水泥、混凝土及电缆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因素及政策性调整导致的价格变化,钢材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不含5%),水泥、混凝土及电缆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不含5%)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由甲方进行价差增补或核减,当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上述“约定幅度”以外,其超过的部分材料价差调整和计取方法按施工期间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政策调整。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引起的价差由乙方承担。上述情形,若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最新政策性调整,调整办法按新政策执行。

3.4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甲方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1.05或小于0.95的除外。

第十五条 索赔

1.乙方对货物及施工内容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以合同规定的货币按合同价格将被拒收货物的货款退还给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受损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若甲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则降低货物价格,否则更换货物。

(3)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应承担直接费用及因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5日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5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按本合同条款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

3.因履行本合同由于工期延误而产生的所有违约赔偿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

4.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扣罚款等(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所述情形)全部金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三十(30%)。

第十六条 知识产权

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第十七条 违约终止合同

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5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十九条 合同纠纷处理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诉讼费、律师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双方公章后,即开始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2.甲方有权按工程需要直接要求乙方2按时施工并有权要求乙方控制施工进度。

3.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本合同、招标文件、今后签署的相关补充协议、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的澄清、承诺确认函(如有),招标文件与技术协议不一致的,以技术协议为准。

4.乙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获知或者收到的甲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等信息、拥护资料或者其他标明保密文件或者信息的内容保守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本合同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者终止后仍然有效。

5.本合同未提及且未作其他约定的,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安全环保承诺书

附件二:文明施工责任书

附件三:安全施工责任书

附件四:廉政协议书

(以下无合同正文)

附件一

安全环保承诺书

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下称“贵方”):

为了明确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我方应当承担的安全环保生产责任,确保服务安全环保,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环保第一、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环保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环保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环保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服务现场,确保项目实施中操作人员的安全环保与健康,促进服务顺利进行,特在贵我双方签订《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热改造项目除盐水制备系统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合同》的同时作出如下承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热改造项目除盐水制备系统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

项目地点:南平炉下镇陈坑村瓦口工业区。

二、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环保生产标准化建设;

2.以服务现场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前提,杜绝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伤亡事故为零,为项目质量及项目进度提供保证;

3.现场内的安全环保隐患整改率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项目实施现场文明安全环保服务。

三、安全环保生产要求

1.我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环保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环保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我方应有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分管安全环保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环保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环保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环保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3.我方主管安全环保的领导应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环保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环保作业教育和培训计划,提高职工的安全环保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环保纪律、制度法规。

4.我方在服务期间须遵守贵方的安全环保生产、防火管理、疫情防控的各类规定,接受贵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贵方有协助我方搞好安全环保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处隐患,我方必须限制整改。

5.在服务进场后,我方应督促现场人员自觉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6.我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服务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应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服务,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服务。一经服务,就表示该服务单位确认服务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和处于安全环保状态。服务单位对服务过程中生产的后果自行负责。

7.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服务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环保防护措施、安全环保标志和警告牌等。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项目现场负责人和贵我双方指派的安全环保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环保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单位负责承担。

8.遵循先订合同后服务的原则。我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服务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负责。

9.我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环保服务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办法实施的有关安全环保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环保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服务工作人员的安全环保与健康。

10.我方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环保措施的落实。

11.我方应尊重并且服从贵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环保生产各项规章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我方责任。

12.其它安全环保生产要求

12.1 我方应执行各级安全环保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环保培训;

(2)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环保技术培训。

(2)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4)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应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5)工人变换施工场地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教育。

(6)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制度。

12.2 我方须执行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1)按照贵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教育的安全环保生产检查制度,制定并实施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2)设立专职安全环保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环保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3)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中毒事故。

(4)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报告制度。

(5)职工在服务现场从事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6)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或其他安全环保事故,我方承诺在30分钟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贵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贵方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须要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7)我方要积极配合贵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凡因我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我方承担。

(8)我方须承担因为我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我方须执行安全环保工作奖罚制度:我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12.3 我方须执行安全环保防范制度:

(1)我方要对服务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环保负责。

(2)我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环保制度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的安全环保,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环保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发生的一切危险。

(3)我方以及分包方和其他在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项目安全环保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环保施工条例。

(4)施工现场内,我方须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5)贵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我方服务人员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环保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贵方的书面同意。

(6)服务现场和工人操作方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环保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保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环保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我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环保用品,如:安全环保帽、安全环保带等,若必要时还须佩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个人防护用品过期要及时更换。

(8)我方应在本承诺书签订后10天内,向贵方呈送安全环保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环保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环保管理条例,并有贵方存档。

(9)已递交的安全环保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我方编制并且发至所有我方服务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有双方协商决定。

(10)我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配置一定数量合格且具有经验的安全环保人员负责安全环保方案和措施的实施工作。

12.4 因为我方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发生安全环保事故造成相关方经济损失并影响工程期限的,责任由我方负责。

四、消防保卫要求

1.我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我方应遵守贵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贵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贵方的安全环保检查,对贵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我方应在贵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该或整改不符合贵方的要求,贵方有权按规定对我方进行经济处罚。

2.我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弄,损毁偷盗。动用明火应进行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贵方指定的专用间集中使用,贵方应创造条件为我方提供便利。

3.我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4.我方根据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我方工人责任制造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我方独自承担,因此给贵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我方负责赔偿,贵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人员行为的管理

1.我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统一管理。

2.我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我方负责。

3.我方应按照贵方要求建立关文明安全环保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我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我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环保、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附则

1.本合同作为《南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热改造项目除盐水制备系统设备采购及技术服务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本承诺书经我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我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二

文明施工责任书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依据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的文件要求规定。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文明施工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应当保证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当日工作完成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如未按照要求执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500-1000元/次违约金。

二、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应当穿着统一颜色反光马甲背心,佩戴统一颜色安全帽,拥有良好的施工形象。

三、施工现场需设置临时围挡的应当符合《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要求,保证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如未按照标准设置围挡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500-1000元/次违约金。

四、施工现场涉及土方开挖或道路修复需破坏原有道路的,开挖的土方及混凝土碎块等应当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如确需使用原有土方的应当做好防降尘措施,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未采取措施进行覆盖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500-1000元/次违约金。

五、乙方施工人员的车辆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禁止随意停放,因随意停放影响甲方正常安全生产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0-1000元/辆违约金。

六、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扣除乙方100-500元/人违约金。

七、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出现打架、斗殴事件以及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5000-*****元/次违约金。

八、施工现场临边孔洞需采用标准的临时防护措施,并设置警示标语,措施不到位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0-1000元/次违约金。

九、乙方施工期间如采用外卖就餐的,快餐盒禁止随意弃置,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0-1000元/次违约金。

十、本责任书签订后,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现场施工班组并扣除乙方1000-*****元/违约金。


附件三

安全施工责任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建筑法”的有关条款,为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施工责任书,并确定乙方所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乙方应当根据本次签订的合同约定,组建以乙方公司为主,现场项目经理为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施工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二、乙方应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与投入的服务人员确立合法的劳动管理,做好并落实投入服务人员的社医保等相关保险的缴纳,在此基础上为其购买雇主责任险,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单张保单保额,不可多张累计,且保险期至少包含项目服务期限)的投保、劳保与其他福利的发放。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保险单和人员名单报备甲方,并自行负责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所有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意外、第三者意外,超过保险赔偿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乙方必须给进场的施工班组、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后并为其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并正确佩戴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四、乙方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作,并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违章作业,如乙方有违章行为或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应设围挡做封闭处理,围挡上挂设照明灯,引导夜间车辆行人出行,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六、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进行人员报备,如涉及特殊工种作业的应当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证。

七、乙方施工过程涉及动火作业的应向甲方申请开具动火作业票,经甲方批准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八、乙方如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应当向甲方申请作业申请,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并为进入施工的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注意通风,防止缺氧及有毒有害气体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

九、乙方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带,并规范佩戴,正确使用。

十、乙方施工现场需要临时用电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禁止私拉乱接。

十一、乙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保护措施。

十二、乙方的施工车辆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禁止在施工现场横冲直撞。

十三、乙方在进行高空作业时禁止向外、向下抛散杂物,以免引发安全事故。

十四、乙方施工期间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全程看护,以免出现人身意外事故,因乙方监管不当或未按标准进行作业导致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五、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终止,在生效期间乙方如出现违反上述约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扣除违约金。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附件三

廉政协议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廉政条规,共同预防职务犯罪,保证工程项目分包、采购优质、高效、廉洁、有序地进行,(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订立如下“廉政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3.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等不廉洁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改正,若有重大情况应向反映。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和便利乱拉关系,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在招标过程中和费用结算时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好处费,也不准无故刁难乙方。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安排的对业务活动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旅游等一切活动。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个人办私事;不准在乙方报销应由个人开支的费用;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个人及亲属子女购买、装修住房、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资助。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借用交通工具。

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亲属不得在乙方任职、兼职或为其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6.甲方工作人员不准私下接触乙方商谈与项目工程、采购有关的问题,接洽业务必须两人以上,不得在工程项目分包、物资采购评标、定标中接受乙方的询问,严禁向乙方泄露标底等保密内容。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娱乐和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3.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应由其个人支付的一切费用。

4.乙方不得向甲方单位和个人出借交通工具。

5.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到甲方工作人员家里或约请到其他非工作场所询访有关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事项,不得私下打听不该知道的有关工程、采购的信息、数据等。

四、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对甲方工作人员执行本协议情况以口头、电话、信访件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反馈。若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将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3年内不得参加各项工程项目、采购投标活动等,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其中一份存甲方公司上级监察审计责任部门

甲 方:

单位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公 章:

乙 方:

单位地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公 章:

","OTHER_PROVEFILE_REFERENCE":"

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
其他资格证明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注:若证书显示已过期,但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仍可使用的,予以认可,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获准从事范围含有压力管道安装GB2级(含)以上),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40万元的热力蒸汽管网或类似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3、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

","PricBookFormat":"

本次投标报价必须采用福建省晨曦软件进行编制,并在投标电子系统中的“投标文件其他资料”板块提交通过晨曦软件格式制作导出的投标报价文件电子版,该电子版报价文件为本次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报价

(投标人须在此处提供书面形式的清单)

","TechnicalFormat":"

重要条款(带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中带“”条款

我司对此的投标响应内容

对应内容在完整版投标文件的具体位置(如第X页第X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以上号条款为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号条款,无论是技术指标或文字描述要求,投标人必须逐条如实地书面响应。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承诺函及相关材料明证

致:

针对本项目,我司承诺并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1.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实现的改造功能所预计的材料名称、数量、施工量及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附件1《施工图》、附件2:《工程量清单》),但不限于招标文件附件的内容。我司提供满足本项目改造要求的全部材料。我司到现场实际勘察,了解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实际工作量等;如因我司未认真勘察现场导致投标后发现自身投标报价无法满足实际项目需要的,我司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损失,招标人不增补任何费用;

2.我司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投标时须提供人员名单和对应证书;

附:人员名单和对应证书

3.我司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驻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同时提供:①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②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③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当月)最近连续六个月我司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附: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

4.我司承诺提供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说明,无特殊原因,半年内不能更换人员,如需更换则所更换的人员资格不得低于中标条件且应事先备案招标人,未经报备招标人擅自更换的,招标人可视情况扣罚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有权追究因此带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5.我司承诺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与投入的服务人员确立合法的劳动管理,做好并落实投入服务人员的社医保等相关保险的缴纳,在此基础上为其购买雇主责任险,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单张保单保额,不可多张累计,且保险期至少包含项目服务期限)的投保、劳保与其他福利的发放。我司在合同签订前须提供保险单和人员名单报备招标人,并自行负责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所有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意外、第三者意外,超过保险赔偿部分由我司自行负责。

6.投标人拟派的施工人员应具有以下对应的证书,并同时提供以下人员的证书:

(1)承压管道焊工(其中高压焊工不少于两人)应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2)架子工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登高架设作业证或住建部门颁发的架子工证;

(3)热切割作业人员及普通焊工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4)电工应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证;

(5)起重指挥人员应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指挥资格证。

附:上述人员证书

7.我司承诺流量节流装置生产厂家必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我司提供的流量节流装置必须在国内大型燃煤机组具有五年以上成功应用业绩,无不良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流量节流装置应为原厂家全新产品。

8.我司承诺流量节流装置在设计时应考虑到在其最高流量时的额定差压。(值不应超过0.65;流量计需配冷凝罐,流量计量程比10:1,精度:±0.5;流量计须出具有资质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要求流量计检定采用整套检定(压力变送器、温度测量装置、差压变送器、积算仪整套检定),同时压力变送器、温度测量装置、差压变送器、积算仪均需出具有资质的计量单位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

9.我司承诺流量计安装使用前,我司按要求出具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取得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校准合格报告。

10.以下为带“▲”的条款中阐明“推荐品牌”的设备、材料,我司明确一个选用的品牌,也可选择同等质量档次或更高质量档次的产品进行投标,但须提供同等质量档次或更高质量档次产品的详实说明。投标人提供的同等质量档次或更高质量档次的产品必须经过评标委员会认可,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所投产品档次未达到推荐品牌的档次,则将被判为投标无效。

附:

序号

产品名称

推荐品牌

我司所投品牌或厂家

1

2

3

4

5

1

减温减压装置

甘肃红峰机械有限责任有限公司(920 兵工厂)

德科隆(无锡)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杭州华惠阀门有限公司

2

无缝钢管

宝钢

包钢

衡阳华菱

3

电动执行机构

重庆川仪

苏州博睿

上海自仪

4

疏水阀

斯派莎克

阿姆斯壮

德国克莱

5

闸阀、截止阀

上海亚核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开封市瑞发高中压阀门有限公司

德科隆(无锡)流体控制有限公司

山东天成阀门制造公司

6

弯头、三通

河北尚恒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盐山亚汇管业有限公司

河北皓祥管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海润管道制造有限公司

7

压力(差压)变送器

罗斯蒙特

ABB

横河EJA

8

温度变送器

重庆川仪

安徽天康

上海自仪

9

流量计

辽宁聚焦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科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市塔南流量仪表有限公司

A+QMC

非选用推荐品牌,同等质量档次或更高质量档次产品的详实说明如下:

11.我司承诺的交付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并具备通气条件;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2.我司确保投标文件真实有效,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通过现场资料查验原件(资质证明、业绩、营业执照等)或上门核实等方式,对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进行核查,中标候选人应无条件配合,否则将可能影响其中标资格。

13.我司承诺满足付款方式与条件: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凭我司提供的合同总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管道、仪表和阀门等设备的采购合同及已付定金凭证、书面付款申请,并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

过程进度款支付:我司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申请支付当月进度款的85%,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85%时,停止支付进度款;我司完成质量竣工验收经招标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包含但不限于取得压力管道第三方检测报告、管路供汽正常、各项试验合格、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招标人出具竣工结算审核结论书,我司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档案归档后,我司向招标人开具结算价100%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我司完整履行质保义务后无息支付。

14.我司承诺满足履约保证金要求

我司选用以下方式()

1.履约保证金方式

1.1投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通过投标人的账户以转账的形式将暂估中标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缴交至招标人;

1.2合同期满且投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后,招标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投标人。

1.3合同履行期间,若投标人存在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1.4如发生履约保证金被没收,投标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投标人账号以转账形式补足。

履约保证金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南平延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

收款账号:422*****6296

2.履约保函方式

2.1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履约担保金额为暂估中标总金额的10%,履约保函有效期持续至本项目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2.2合同履行期间,若投标人存在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兑付保函。

2.3如发生履约保函被兑付,投标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履约保函。

3.合同在投标人提供履约保函后正式生效。

4.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将被视为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投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2025年月日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活动中投标(招标编号:),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贵公司可对我方处以应缴交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200%的违约金,同时所提交的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廉洁承诺书

为促进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打击贿赂、以权谋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各项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维护员工职业操守,提高合作效率,本单位在与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开展投标业务活动中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及有关要求进行各项业务活动。

二、不向贵司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馈赠礼金、礼品(含有价证券);不向贵司的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报酬的劳务(如:建、修住宅等)和其它服务;不为贵司的工作人员安排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任何活动(如:旅游、高消费宴请、娱乐等);不为贵司的工作人员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任何赞助费、宣传费、咨询费、劳务费等;不为贵司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名义的个人消费凭证;不为贵司的工作人员安排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不为贵司的工作人员提供经商、办企业、消费提供特殊便利或优惠等。

三、不与其他经营者串通报价和投标,不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在工程建设的预结算编制工作中弄虚作假、高估冒算。

四、发现贵司的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或索贿要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时,将予以举报并提供证据。举报电话:0592-2230888;举报邮箱:rfp@gwcg.com.cn;举报信件: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董事长收。

五、自觉接受监督,本单位及员工若有违反本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本承诺书所列举禁止项目),致使贵司工作人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党纪、政纪处分,自处分确定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2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贵司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公司5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保证金缴交信息表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保证金缴款信息

供应商名称

缴款银行

缴款账号

缴款金额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以下格式为通用参考格式,投标人可按需选用)

技术规格和商务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投标响应情况

(完全响应/非完全响应)

业绩汇总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业主

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甲方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绩佐证

(以下填写“有”或“无”)

1

2

3

注:最后一栏选择“有”的,请附上相应证明。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施工技术方案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障等措施方案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施工机械仪器设备配备方案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施工进度计划方案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保修范围、维保费用方案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增值服务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根据自身提供的情况自拟。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或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南平市,厦门,南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热改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