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及室内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屋面防水及室内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屋面防水及室内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5-VGBAAI-G3001
三、项目概况:

屋面防水及室内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注:(1)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谈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及军队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谈判。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及授权代表在谈判截止时间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谈判声明函》。
9.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截图。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天津 天津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2月27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7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12室
(四)提交方式:线下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12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请投标人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131*****268@163.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做为附件。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136*****135)。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6*****135
邮 箱:131*****268@163.com
地 址:天津 天津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51*****812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天津市,红桥区,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BA 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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