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城第三轮环卫市场化保洁项目资质要求、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征求意见公示
来城第三轮环卫市场化保洁项目资质要求、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征求意见公示
来城第三轮环卫市场化保洁项目资质要求、采购需求 及评标办法征求意见公示 项目编号:LACG-******** 来城第三轮环卫市场化保洁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约2260万元/年,服务期限叁年。该项目拟采用综合评分法,现将本项目资质要求、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 2016 年12月23日起至 2016 年12月29日止。 一、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是专业从事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的企业。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内容(以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原件为准); 3、取得城市管理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原件; 5、投标人如果中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分包,需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来安设置分公司(在来城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其中固定办公场所不得低于300平米);拟派的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的“城市环卫工程师(管理师)证书”以及有三年以上从事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卫管理的经验(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年养老保险证明);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合法用工; 7、投标人不得挂靠他人企业投标; 8、投标人至少配备清扫保洁工人458人,至少配备保洁车100辆、督查车2辆、8吨压缩式收集车1辆、5吨压缩式收集车4辆、3吨挂桶式收集车8辆、12吨多功能抑尘车1辆、12吨多功能高压冲洗车3辆、8吨洒水车2辆、3吨洒水车2辆、1.5吨道路养护车2辆、8吨洗扫车4辆、5吨洗扫车3辆、5吨干扫车2辆、护栏清洗车1辆、小型清扫车4辆、8吨密闭式垃圾转运车4辆、保洁船2条、240L垃圾桶1000只、果皮箱200只。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相关机械车辆到位。以上机械车辆配备为最低要求且为全新车辆,中标公司经甲方同意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和增加,以达到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9、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10、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1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行为承诺书”; 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作业范围: 1、来城老城区主次干道、新城区、内城河道:清扫保洁面积约*******㎡;绿化带保洁面积约*******㎡。 2、来城城乡结合部、巷道、老旧小区: 清扫保洁面积约594261㎡。 3、来安县经济开发区: 清扫保洁面积约742360㎡;绿化带保洁面积约370930㎡。 4、合计清扫保洁面积约*******㎡。其中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约*******㎡;内城河道保洁面积约*******平方米;绿化带保洁面积约*******平方米。 5、老城区、新城区、经济开发区、绿化带、内城河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扫保洁范围内“牛皮癣”的清理。3吨收集车收集生活垃圾后,送至垃圾中转站中转运输至滁州市垃圾焚烧厂。8吨和5吨压缩车收集生活垃圾后,直接送至滁州市垃圾焚烧厂。日产垃圾约100吨,全部运送至滁州市垃圾焚烧厂。 本项目计划投资约2260万元/年,服务期限叁年。 三、作业标准要求: 老城区主次干道、新城区、内城河道 (一)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清扫保洁区域内无生活垃圾、无建筑装潢垃圾、无其它垃圾,无油污、积水,建筑物、构筑物、线杆、树木等设施上无吊挂垃圾。 (二)机动车道作业要求 1、一级道路:每天普扫至少三次,分别于7:00、14:00、20:00前完成,每天用高压冲洗车和洗扫车冲洗、洗扫至少三次以上,每天用多功能抑尘车降尘至少一次以上。 2、二级、三级道路:每天普扫至少两次,分别于7:00、14:00前完成。每天用高压冲洗车和洗扫车冲洗、洗扫至少二次以上,每天用多功能抑尘车降尘至少一次以上。 3、四级道路:每天普扫至少两次,分别于7:00、14:00前完成。每天用高压冲洗车和洗扫车冲洗、洗扫至少二次以上。 4、清扫保洁时间:实行两班制的:5:00—22:00,建阳路(城北公园至四里岔城市广场)、塔山路(老党校至盐业公司)、寺巷保洁时间延长至23:00;实行一班制的:6:00—11:30,13:30—18:00(冬季到17:30),中午安排作业班次的一半人员保洁,必须保证保洁效果。 5、护栏清洗车作业时间:8:30—11:00,15:00-17:00,每三天清洗至少一次以上。 6、在不影响市民工作、生活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冲洗、洗扫、喷雾降尘时间。 7、当最低气温降至2摄氏度以下时,停止清洗作业,待气温回升时再进行清洗,确保路面干净清爽,作业时间和方式由甲方另行通知。 8、对污染严重的道路要随脏随冲,保证路面见本色。 9、大风、大雾、高温、重度污染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根据甲方要求实行不间断喷雾降尘、洒水作业。 (三)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作业要求 1、一级道路: 每天用人工或清扫车清扫至少三次以上,分别于7:00、14:00、20:00前完成。每三天用洒水车和养护车清洗至少一次以上 2、二、三级道路:每天用人工或清扫车清扫至少两次以上,分别于7:00、14:00前完成。每周用洒水车和养护车清洗至少一次以上。 3、四级道路:每天用人工或清扫车清扫至少一次以上,7:00前完成。每半个月用洒水车和养护车清洗至少一次以上。 4、清扫保洁时间:实行两班制的:5:00—22:00,建阳路(城北公园至四里岔城市广场)、塔山路(老党校至盐业公司)、寺巷保洁时间延长至23:00;实行一班制的:6:00—11:30,13:30—18:00(冬季到17:30),中午安排作业班次的一半人员保洁,必须保证保洁效果。 (四)绿化带(含绿地、树穴)作业要求 每天全面清理一次,保洁人员巡回保洁。做到绿化带内无生活垃圾、无建筑装潢垃圾、无其它垃圾,无果皮、纸屑、塑料、砖头石块等垃圾,保洁时间为7:00-18:00(冬季到17:30)。 (五)内城河道作业要求 每天对水面、护坡、绿化带、河道两侧道路全面清理,做到无水面漂浮物、无生活垃圾、无建筑装潢垃圾、无其它垃圾、无水草拥堵。保洁时间为6:30-11:30,13:30-18:00(冬季到17:30)。 (六)“牛皮癣”清理要求 每天8:30前完成对清扫保洁区域内地面、墙体、广告牌、指示牌、线杆、树木及其它设施外立面上的“牛皮癣”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同色、规范覆盖,不留痕迹。清理结束后对新发生的“牛皮癣”即现即清。 (七)垃圾收集作业要求 1、要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垃圾收集专用车辆,严禁使用拖拉机、农用车、板车等收集垃圾。 2、每天巡回收集垃圾桶、果皮箱内的垃圾,确保垃圾桶、果皮箱内垃圾及时收集不漫溢,保持周围卫生整洁。 3、每天巡回收集建筑装潢垃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 4、生活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以外的其它垃圾收集,由乙方单独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 5、一、二、三级道路收集到24:00,四级道路收集到22:00。 (八)垃圾中转运输作业要求 1、建立符合要求的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公布。 2、垃圾中转站内的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不留垃圾过夜。 3、每天冲洗垃圾中转站,做到随脏随洗。 4、每天喷药除臭,做到垃圾中转站内无异味。 5、消杀设施完好,每天消杀并有消杀记录。 6、垃圾中转站内外要做到整洁有序,无杂物乱堆乱放,无“牛皮癣”。 7、对垃圾中转站内墙体、机械设备定期刷新(每年不少于两次),保证垃圾中转站内整洁美观。 8、按环保相关规定处理中转站池内污水。 9、要做到密闭运输,严禁抛洒滴漏。 10、运输途中应做到安全行车,文明礼让,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 11、垃圾运输车应经常冲洗,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12、生活垃圾全部送往滁州市垃圾焚烧厂,严禁沿途乱倒。 (九)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承包合同书。 城乡结合部、巷道、老旧小区 (一)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清扫保洁区域内无生活垃圾、无建筑装潢垃圾、无其它垃圾,无油污、积水,建筑物、构筑物、线杆、树木等设施上无吊挂垃圾。 1、城乡结合部作业要求: (1)二段为三级道路,每天至少普扫两次,分别于7:00、14:00前完成。每天用高压冲洗车和洗扫车冲洗、洗扫至少二次以上,每天用多功能抑尘车降尘至少一次以上。 (2)老滁来路、来舜路、来复路、来双路、复双路为四级道路,每天普扫至少一次,分别于7:00、14:00前完成。每天用高压冲洗车和洗扫车冲洗、洗扫至少二次以上。 (3)清扫保洁实行一班制,作业时间为6:00—11:30,13:30—18:00(冬季到17:30),中午安排作业班次的一半人员保洁,必须保证保洁效果。 (4)在不影响市民工作、生活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冲洗、洗扫、喷雾降尘时间。 (5)当最低气温降至2摄氏度以下时,停止清洗作业,待气温回升时再进行清洗,确保路面干净清爽,作业时间和方式由甲方另行通知。 (6)对污染严重的道路要随脏随冲,冲洗洗扫后保持路面本色。 (7)大风、大雾、高温、重度污染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根据甲方要求实行不间断喷雾降尘、洒水作业。 2、巷道和老旧小区作业要求: (1)巷道和老旧小区为四级道路,每天普扫至少一次,7:00之前完成,每周用洒水车和养护车清洗路面至少一次以上。 (2)清扫保洁实行一班制,作业时间为6:00—11:30,13:30—18:00(冬季到17:30)。 (二)“牛皮癣”清理要求 每天8:30前完成对清扫保洁区域内地面、墙体、广告牌、指示牌、线杆、树木及其它设施外立面上的“牛皮癣”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同色、规范覆盖,不留痕迹。清理结束后对新发生的“牛皮癣”即现即清。 (三)垃圾收集运输作业要求 1、要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垃圾收集专用车辆,严禁使用拖拉机、农用车、板车等收集垃圾。 2、每天巡回收集垃圾桶、果皮箱内的垃圾,确保垃圾桶、果皮箱内垃圾及时收集不漫溢,保持周围卫生整洁。 3、每天巡回收集建筑装潢垃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 4、生活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以外的其它垃圾收集,由乙方单独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 5、收集运输途中应做到安全行车,文明礼让,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 6、垃圾收集、运输车应经常冲洗,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7、三级道路收集到24:00,四级道路收集到22:00。 8、生活垃圾全部送往垃圾中转站或滁州市垃圾焚烧厂,严禁沿途乱倒。 (四)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承包合同书。 来安县经济开发区 (一)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清扫保洁区域内无生活垃圾、无建筑装潢垃圾、无其它垃圾,无油污、积水,建筑物、构筑物、线杆、树木等设施上无吊挂垃圾。 (二)机动车道作业要求 1、二级、三级道路:每天普扫至少两次,分别于7:00、14:00前完成。每天用高压冲洗车和洗扫车冲洗、洗扫至少二次以上,每天用多功能抑尘车降尘至少一次以上。 2、四级道路:每天普扫至少两次,分别于7:00、14:00前完成。每天用高压冲洗车和洗扫车冲洗、洗扫至少二次以上。 3、清扫保洁实行一班制:6:00—11:30,13:30—18:00(冬季到17:30),中午安排作业班次的一半人员保洁,必须保证保洁效果。 4、在不影响市民工作、生活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冲洗、洗扫、喷雾降尘时间。 5、当最低气温降至2摄氏度以下时,停止清洗作业,待气温回升时再进行清洗,确保路面干净清爽,作业时间和方式由甲方另行通知。 6、对污染严重的道路要随脏随冲,保证路面见本色。 7、大风、大雾、高温、重度污染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根据甲方要求实行不间断喷雾降尘、洒水作业。 (三)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作业要求 1、二、三级道路:每天用人工或清扫车清扫至少两次以上,分别于7:00、14:00前完成。每周用洒水车和养护车清洗至少一次以上。 2、四级道路:每天用人工或清扫车清扫至少一次以上,7:00之前完成。每半个月用洒水车和养护车清洗至少一次以上。 3、清扫保洁时间:6:00—11:30,13:30—18:00(冬季到17:30),中午安排作业班次的一半人员保洁,必须保证保洁效果。 (四)绿化带(含绿地、树穴)作业要求 每天全面清理一次,保洁人员巡回保洁。做到绿化带内无生活垃圾、无建筑装潢垃圾、无其它垃圾,无果皮、纸屑、塑料、砖头石块等垃圾,保洁时间为7:00-18:00(冬季到17:30)。 (五)“牛皮癣”清理要求 每天8:30前完成对清扫保洁区域内地面、墙体、广告牌、指示牌、线杆、树木及其它设施外立面上的“牛皮癣”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同色、规范覆盖,不留痕迹。清理结束后对新发生的“牛皮癣”即现即清。 (六)垃圾收集运输作业要求 1、要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垃圾收集专用车辆,严禁使用拖拉机、农用车、板车等收集垃圾。 2、每天巡回收集垃圾桶、果皮箱内的垃圾,确保垃圾桶、果皮箱内垃圾及时收集不漫溢,保持周围卫生整洁。 3、每天巡回收集建筑装潢垃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 4、生活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以外的其它垃圾收集,由乙方单独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 5、运输途中应做到安全行车,文明礼让,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 6、垃圾运输车应经常冲洗,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7、二、三级道路收集到24:00,四级道路收集到22:00。 8、生活垃圾全部送往垃圾中转站或滁州市垃圾焚烧厂,严禁沿途乱倒。 (七)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承包合同书。 四、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原则 (1)、最大限度地满足交易文件和交易公告的各项实质性要求; (2)、强调竞争性、客观性,减少机会性、主观性; (3)、综合评审,得分最高者为首选中标单位,次高者为备选单位。 (二)、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有加分因素)。评标委员会对满足交易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三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资信、技术、商务三项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抽签确定。 本次招标设立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2260 万元/年,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不参加评审。 (三)、评分标准 各项分值比例(总分100分): (一)、资信证明部分40% (二)、技术标部分30% (三)、商务标部分30%
五、相关说明: 1、具体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加分条款涉及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类的,需在开标现场提交资料原件。原件时间以证书或文件发放时间为准,若提供不出或其他原因未能提供的视为没有,不得加分。 2、交易文件评分办法中的加分项,投标单位必须根据原件资料将加分项的复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进投标文件中,否则加分项不予计分。 3、技术标得分按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有效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4、以上评分办法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来安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徐斌 联系电话:189*****299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芮、关勤勤 联系电话: 181*****850、159*****935 | |||||||||||||||||||||||||||||||||||||||||||||||||||||||||||||||||||||||||||||||||||||||||||||||||||||||||||||||
招标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