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路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路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路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为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路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衡水市大庆路南侧,衡水龙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侧。
2.3资金来源:地方配套资金。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预计工期:240日历天
2.6建设规模:路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框架结构,地上3层(局部4层),总建筑面积1535.33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共准备三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到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报名,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新版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5)由项目所在地或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6)开户许可证;(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7)外埠企业进冀手续;(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无资质出借挂靠承诺书》,防止企业借用资质茂冒名顶替和恶意串标。(留存原件)。
4.3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报名流程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满足资质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到衡水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报名表(报名表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去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报名(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成功后投标单位持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衡水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进行备案。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及备案完成后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交纳报名费。
报名及备案、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4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 (衡水市人民西路)
联系人:宋世超 联系电话:****-*******
备案地点:衡水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联系人:崔艳娜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衡水市和平西路隆盛大厦1705室
联系人:陈洋 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
联系人:宋世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亿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洋
联系电话: 15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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