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港光氢储综合能源-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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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港光氢储综合能源-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大丰港光氢储综合能源-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市大丰港光氢储综合能源-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盐城市大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大政服备[2025]1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大丰汇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大丰港光氢储综合能源-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屋顶分布式光伏工程货物采购及安装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765.33万元。
2.3项目地点:大丰港区
2.4工 期:1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2 安装单位资格: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注:本项目专业工程安装如涉及到施工资质管理的,安装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类别、等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需委托相关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施工,且在安装施工前将施工安装单位相关资质材料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3.1.3 相关人员要求: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1.3.1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 |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5分 技术参数:30分 售后服务:10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3分 业绩:2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8%、99%,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4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45)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参数 (30)分 | 技术参数响应(30)分 | 所投货物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加注“▲”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未加注“▲”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1分,扣完为止。 |
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内容(5)分 | 售后服务内容满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化服务、 定期维护方案、到达现场时间、解决故障时间、替代品、定期回访等方面相关服务(3.5-5.0分),没有不得分。 |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5)分 |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方案(3.5-5.0分),没有不得分。 | ||
2.2.3(5)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3)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的合理性(5)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切实可行,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和工期要求;方案全面, 安全质量控制措施完善(3.5-5.0分),没有不得分。 |
安装及调试方案的优化和分析(4分 | 优化和分析合理,符合现场实际要求(2.8-4.0分),没有不得分。 | ||
安装质量技术方案和措施(4)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质量技术方案和措施,方案和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先进合理,满足本项目需求(2.8-4.0分),没有不得分。 | ||
2.2.3(6) | 业绩(2)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2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效期含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交货安装完工时间为准)承担过光伏项目单项合同金额达400万元供货安装业绩,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 注: 1、如投标人提供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实施内容及金额指标需满足上述业绩评审要求,且必须是投标人承接,否则不予计分。 2、投标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供货安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扫描件; (2)、交货安装完工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 (3)、如合同、交货安装完工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中不能体现业绩评审内容,须提供能证明业绩真实性材料扫描件:合同发包人(或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业绩真实性证明性材料或电力并网备案证证明材料或设计图纸。 |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0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本项目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 市信息科号码:0515-********
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CA 盐城专线: 025-******** CFCA盐城专线:180*****568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樊工156*****340 薛工133*****805 或 蔡工153*****096 张工153*****667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大丰汇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海港新城启动区
联系人:仇先生
电话:139*****0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4F
联系人:单先生 王先生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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