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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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的委托,对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G(Z)2016-013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HG(Z)2016-0132 3、资金计划及来源:财政性资金 4、服务内容: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5、服务时间: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的条件; 2、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64号令)规定的二级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并有良好得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6、营业范围需包含物业服务、劳务派遣、餐饮企业管理等服务内容。 7、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7年01月0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投标供应商可到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C: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D: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F: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1月23日13:30时(北京时间) 2.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1月23日13:00-13:30时,请投标人在此时间范围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在此时间之外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皇姑区政府15楼),届时请投标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6楼603室 联系人:王光波 联系电话:***-********转801 传真:***-******** 邮箱:********5@qq.com 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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