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准东开发区应急救援分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DXG-2025-XM13-BD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准东开发区应急救援分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6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地上一层钢结构物资储备库 1 栋,用地面积约 10 亩,总建筑面积 3442.69
平方米。配套给排水、电气、消防、供热、供电、场内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准东开发区应急救援分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准东开发区应急救援分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
承诺书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单位注册。
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报送册中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的相应监理资质和人员资格。
2.4 监理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
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024 年 1 月 1 日之后新
成立的投标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2.5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
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2.6 供应商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
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7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
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s://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
加本次招标;
2.8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申请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
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部
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或企业自行承诺无不
良行为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
2.9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
承诺书,未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的
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0 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1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每天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20: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2、地点:新疆准东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宜成商务中心 4 楼 407)线下获取 3、方式:
现场获取,持以下资料获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签字盖章齐全);授权委托人获取采购文件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签字盖章齐全);(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提供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发售采购
文件。4、售价:0.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 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 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工期:205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时间:2025
年 03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 年 9 月 30 日),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质量标准:合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大厦
联 系 人:洪女士
电 话:139992308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宜成商贸中心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 0994-6752600
电子邮件: zhundongxianggua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