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镇光明路镇区段污水管网设计与标底编制招标公告
二甲镇光明路镇区段污水管网设计与标底编制招标公告
二甲镇光明路镇区段污水管网设计与标底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二甲镇光明路镇区段污水管网设计与标底编制项目已经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人民政府研究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区镇财政,现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图设计与标底编制服务单位,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一、工程名称:二甲镇光明路镇区段污水管网设计与标底编制项目
二、工程概况:
①项目说明:一段:光明大桥至财政所段,长0.6km;二段:北二线到新坡西路,长0.45km;三段:便民服务中心至光明大桥西侧,长0.22km;四段:公办幼儿园至北二线东侧,长0.5km。
②招标内容:光明路镇区段污水管网将列入2017年度镇区污水管网覆盖工程,为了与光明路拓宽改造工程同步,现提前进行该段污水管网的设计与标底编制。
③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1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全套施工图;提交全套施工图后9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标底编制。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综合设计资质或市政公用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具有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本工程可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为造价咨询资质单位。
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于2017年1月3日下午14:00时至16:00时,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通州区二甲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报名,过时不再受理,不接受补充材料。
2、报名时需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他材料提供原件备查):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b、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c、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d、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e、报名经办人(即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2016年9月至11月社会保险;f、若组成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造价咨询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申请单位须确保已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以上资料采用复印件的,须为原件复印,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特别提示:资格预审材料须装订成册且清楚标注页码(第几页共几页),招标人不接受活页装或无明确页码标示的资格预审材料。
六、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在通州区二甲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监督下进行。
2、资格预审入围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八、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通州区二甲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3日上午11:00时止。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旭多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
电 话
156*****61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6年12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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