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指挥调度中心机电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2017年度指挥调度中心机电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省2017年度指挥调度中心机电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7年度指挥调度中心机电专项工程(河北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建设工程、河北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工程、电子收费数据传输系统改造工程、高速公路ETC系统改造工程、原承德片区通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河北省完善指挥调度系统(服务区部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6〗528、532、615号、冀交公路函计〖2016〗643号文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6】 144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规模
(1)河北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建设工程
建设多媒体呼叫中心平台、业务处理平台和知识库应用平台,建设服务监督电话省级和地市级特色知识库,搭建IT基础设施平台,建立安全保障系统,“12328”呼叫中心与出行服务、应急指挥系统进行对接,预留接口。
(2)河北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工程
包括扩容并升级云平台硬件、扩容外网服务形式,完成高速公路交通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
(3)电子收费数据传输系统改造工程
包括电子收费传输系统改造、ETC车道运营监测平台建设。
(4)高速公路ETC系统改造工程
包括京津冀区域跨省客服系统及新增ETC车道建设。
(5)原承德片区通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原承德片区指调中心所属管辖路段现有通信干线传输设备升级(含承赤中心、承德中心、半壁山、唐山西及唐山北五个节点),增配光接口板及相关联通调试等,使原有各通信干线传输设备等级由STM-16速率等级平滑升级为STM-64速率等级。同时在长深高速承朝段、承朝承唐段分别增设通信干线传输设备。
(6)河北省完善指挥调度系统(服务区部分)二期工程
完成服务区场区监控系统建设与联网改造,场区监控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管理系统、闭路电视系统、高清卡口系统、信息发布系统、WIFI交通信息服务系统等。
2.2设计周期及设计后续工作内容
(1)合同签订后4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根据业主要求编制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施工招标所需要的分标段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含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或盖有设计人单位公章的限价分析文件)、联合设计审核。
(3)提供施工现场的技术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施工招标所需要的分标段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含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或盖有设计人单位公章的限价分析文件)、联合设计审核,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近5年(2011年12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业绩(设计内容含机电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3.5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复核。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1月19日9:00整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10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指挥调度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邮政编码:050000 邮政编码:050011
联 系 人:耿海路 联 系 人:郑德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1年12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业绩(设计内容含机电工程)。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2011年12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一项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工作。 |
注:1、以上人员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填报。
3-2 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公路项目设计人员 | 4 | 工程师,具有3年及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经验。 |
造价项目负责人 | 1 | 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近5年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概预算工作。 |
注:此表在投标文件中不必填写,若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此表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的其他人员资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15年12月1日起至今)中不曾在公路设计项目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附件3: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2.2 |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所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核查结果一致,如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相关网页显示不一致或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信息不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规定,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所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核查结果一致,如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相关网页显示不一致或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信息不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规定,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2.3 |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信息一致。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投标; (11)投标人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存在利害关系但不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2)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13)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4)投标人没有相互串通投标、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
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详细评审评审标准。 |
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未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①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②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③未按投标函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大小写; ④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大写有语法错误,不能明确报价; (4)投标人没有相互串通投标、没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
2.9 | 第二信封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2.10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 详见评标办法附件详细评审评审标准。 |
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30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18分 | |
类似项目业绩(12分) | 每增加1项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业绩加3分,满分12分。 | ||||
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20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12分 | |
项目负责人(8分) | 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一项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业绩加2分,满分8分。 | ||||
d.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5分) | 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分 | |
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4分 | |||||
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5分 | |||||
总体设计思路(10分)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6分; |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6-8分; |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8-10分。 | |||||
e. | 招标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项目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6分; | ||
项目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8分; | |||||
项目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10分。 | |||||
f. |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3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4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5分。 | |||||
g.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3-4分; |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4-5分。 | |||||
h.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4分; |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5分。 | |||||
i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评标委员会对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前款约定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相同,则以评分内容的序号在前者得分高者优先,如果各分项得分均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次序。 |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5;E2=0.3;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项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得分均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第3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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