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妇幼保健站及疾控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医疗及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子洲县妇幼保健站及疾控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医疗及实验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子洲县妇幼保健站及疾控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医疗及实验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子洲县妇幼保健站及疾控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医疗及实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 锁自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C-ZFCG-2025-003

项目名称:子洲县妇幼保健站及疾控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医疗及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90,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子洲县妇幼保健站及疾控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医疗及实验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90,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09,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细菌鉴定仪、微生物鉴定及药敏测试系统等一批医疗及实验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690,800.00

4,609,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妇幼保健站及疾控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医疗及实验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子洲县妇幼保健站及疾控中心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医疗及实验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企业 2023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相关身份证明),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 公司成立至开标日期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或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1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1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涵盖相关内容的承诺书。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 ” 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 ”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17日 至 2025年02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 锁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投标人未办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锁的可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锁 的申请人可到榆林市民大厦 3 楼 E18、E19 窗 口, 电话: 0912-*******、029-******** 或 4006-369-888(陕西 CA 联系电话)。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 缴纳证明;

5.关于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事宜,遵循《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 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榆交易函〔2021〕19 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 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榆林市)(http://yl.sxggzy jy.cn/),选择“服务指南 ”,点击“下载专区 ”;提前熟 知“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手册 ”、“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榆林不见 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 V1.0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 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电 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子洲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子洲县人民街168号

联系方式:180*****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子洲县双湖峪镇三街双壹家园一单元 901

联系方式:155*****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媛

电话:155*****319

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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