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三
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三
根据《河北卢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生范围
2025年2月15日参加面试且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
2025年2月18日上午。
三、集合签到地点和时间
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1房间(卢龙县永平大街),上午7:50—8:00。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自理,所有体检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医院。
4.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22:00后,考生不得进食饮水,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5.女生不穿连体丝袜或连体裤,孕期请提前告知。
6.考生应如实填写《考生病史调查表》,如考生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咨询电话:0335-*******(工作日)。
附件:考生病史调查表
2025年2月17日
标签: 工作人员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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